我特别不赞成说“没必要为区区多少钱费神”, 楼主关心的不是钱多少的问题

来源: 明月前身 2017-05-18 17:19: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06 bytes)
回答: 卖房遇上恶心的律师好文章2017-05-17 12:39:14

应该是对方不遵守契约精神的问题。钱是小事,但是原来说好多少,就应该遵守。有变动或觉得客户有误解应该及时解释。如果人人都小事化了,就会助长欺诈行为。为什么华裔容易被欺诈?因为太多人忍气吞声,或者自以为洒脱,不计较被欺诈的小钱。

 

法律上的问题,黑是黑,白是白,该如何就应该如何。实在没时间精力,也至少去投诉一下。

所有跟帖: 

基本同意。但是这个具体案子打种族牌没必要。契约精神是舶来品,华人大多没有。 -hello2002- 给 hello200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8/2017 postreply 18:20:32

俺特别赞同钱多钱少为标准,而且是最重要的标准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438 bytes) () 05/19/2017 postreply 05:53:25

您说得不对。钱多就不顾道义,钱少就高风亮节?做生意就要以诚信为本。 -明月前身- 给 明月前身 发送悄悄话 明月前身 的博客首页 (128 bytes) () 05/19/2017 postreply 09:44:39

你讲的与俺没矛盾啊,总之涉及的钱多就是欺诈大,钱少就不能上纲上线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317 bytes) () 05/19/2017 postreply 09:55:17

弄反了。法律是这样定义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hello2002- 给 hello200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9/2017 postreply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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