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debt collector的电话,说我老公欠了一笔66刀的看医生费用,我查了一下这笔费用的确是发生了,我们之所以没有收到账单,是因为医生寄到了我老公10年前的地址那里。
然后我就用信用卡把这笔账给付了。
但刚才跟同事说起,同事说这样处理是不对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给医生办公室打电话,说他们地址搞错了,给他们正确的地址,让他们从debt collector那里把这笔记录抹掉,然后我们付账给医生。
我同事说我直接付账给collector会破坏我老公的信用记录。
请问我同事的说法是不是对的?另外如果我的做法的确会影响我老公的信用记录,有没有补救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