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已年过七旬,刚刚来美三月,旅行签证。她身体健康,每天都在小区人行道散步,但昨晚9:00散步回家时被小区隔街邻居家一条小狗追扑,惊吓摔倒,摔折了左边手腕,后腰一直酸痛。妈妈看见狗主人家女儿抱狗回家,知道是哪家小狗,我赶来后带妈妈上门去找邻居,邻居没有抵赖,陪我们去了ER,付了copay 200。UC给妈妈照了X-Ray,对骨折的手腕进行了包扎拉正骨位处理,并让我们第二天联系骨科专家复查。因为时间太晚,11:50pm我让邻居和她女儿回家了。妈妈今天起来手的疼痛减轻,但依然腰部酸痛。
妈妈没有保险,早已退休,低收入。ER让我们申请Financial Assistance 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优惠。我的问题是,我们接下来去看骨科还要付copay,买药也是自己先付,ER的bill回头也会直接寄给我们,我们是否需要请律师告邻居请求赔偿?如果是,该如何操作?从来没有请律师的经验,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请老猫大师和懂行的朋友们多多指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