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增值归丈夫,那么以付的房款也应该是平分吧。
比如,房子买时50万,丈夫付了10万首付,婚姻期间又付掉20万本金(即,还差20万贷款就付清),如今房子值60万。那么,婚姻期间付掉20万本金,应该属于2个人共有,妻子能拿10万吧?
除非这个房子增值不多,否则老婆应该打官司连本金+增值一起要(首付算丈夫的)。
就算增值归丈夫,那么以付的房款也应该是平分吧。
比如,房子买时50万,丈夫付了10万首付,婚姻期间又付掉20万本金(即,还差20万贷款就付清),如今房子值60万。那么,婚姻期间付掉20万本金,应该属于2个人共有,妻子能拿10万吧?
除非这个房子增值不多,否则老婆应该打官司连本金+增值一起要(首付算丈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