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加,墨三国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的第十六章Chapter Sixteen: Temporary Entry for Business Persons所框定的。
找到相关professional 工作offer后,但必须有合法工作签证才能工作,即TN签证(省掉了需申请labor certification这一环节)。但加拿大公民无需去加拿大美国大使馆申请TN签证进入美国,可随时携相关文件去美国边境口岸CBP申请批准TN status. 而墨西哥公民即使在美国期间找到TN offer,也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向美国大使馆申请获得TN签证后才能前往美国开始工作。
一句话,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在美合法逗留期间是可以找TN 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