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在美合法逗留期间如同在本国一样都可以在美国找工作,

来源: 水中捞月 2016-04-30 14:12:1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3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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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美,加,墨三国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的第十六章Chapter Sixteen: Temporary Entry for Business Persons所框定的。

找到相关professional 工作offer后,但必须有合法工作签证才能工作,即TN签证(省掉了需申请labor certification这一环节)。但加拿大公民无需去加拿大美国大使馆申请TN签证进入美国,可随时携相关文件去美国边境口岸CBP申请批准TN status. 而墨西哥公民即使在美国期间找到TN offer,也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向美国大使馆申请获得TN签证后才能前往美国开始工作。

一句话,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在美合法逗留期间是可以找TN 工作的。

所有跟帖: 

我猜想,NAFTA里面会有这些方面的讨论,但是才疏学浅,没有找到,真笨啊。 -happycow222- 给 happycow22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30/2016 postreply 14:22:26

哈,不但笨,还一根筋,都自己问了移民局官员了,还不相信他们的话。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30/2016 postreply 1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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