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还是叫了警察。警察记下了双方的保险,信息,也说,是很小的车祸,他暂时不report,如果你要报保险公司,要report,一周内来取。本想就算了。结果三天后接到我保险公司的电话,问我是否有车祸,我问,你怎么知道? 答,对方告你了,说他受了伤。我好生气,就把情况说了一遍,我说他威胁我,说,你告保险公司你的保险就要涨。 (其实我知道,这几百块钱的事,保险不会涨,只是还在考虑要不要report。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他恶人先告状。我问保险公司我是否需要找lawyer。保险公司的人说,你可以自己找lawyer,也可以让我们处理。于是我就让保险公司全权处理了。最后是我的保险没涨,还收到千把块钱的赔偿。经验也好,教训也罢,觉得出事还得叫警察,要有个记录。否则有时就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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