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您為此提出訴訟,那麼您是原告,所以舉證的責任在您,所以問題在於您如何證明室內空氣品質沒有問題? 您說對方是誣告,那麼上庭時法官要求您提出證明,您要如何解釋?
(B)你說那麼我不付,等對方來告,那麼舉證的責任不就是對方的,然而對方告您是因為您欠款,對方只要拿出 invoice 證明對方確實僱人來處理,至於這個工程是否有必要,根本不是需要討論的問題. 因為你的租約中一定有條款說明您同意房東在您遷出之後對於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理,所以可以回復到您遷入時的情況....
所以就這兩個部份,您沒有太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