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对的。仔细看了establishing joint tenancy,好像一定deed上要有名字 :(

这样说来,如果没有她的名字,即使婚后一起付贷款,也要与对方孩子一起分。比离婚更残酷啊。

难怪有个律师第一就说没有遗嘱stupid。然后说没啥机会,除非他们提出过离婚。我当时还不明白呢。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