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直觉是对的,在理论上这是近因原则

来源: 柠檬椰子汁 2015-11-27 06:53:4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37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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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俺不懂法律,但觉得你这是无理取闹上流Man2015-11-26 21:20:04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1%E5%9B%A0  (英文的条文比中文详细许多。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两种,事实原因和近因。

1.  事实原因 (but for cause) 由“若无”测试决定,即若无某种行为,则结果不会发生,这样行为和结果间就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2.  而近因 (proximate cause) 是对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一种限制。近因是指在法律上对损害后果有足够相关性的事件,足以构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以上wikipedia中文条目,经我编辑后的文字)以下是我的分析:

事实原因就是在因果链中的事件,但是不是所有事实原因都是导致伤害的近因。

比如说,一个小孩打电话让爸爸来接回家,爸爸说就两条街,你自己走回来好了,结果,小孩在回家路上被车撞死。爸爸的行为(决定不去接)是事实原因,就是,如果爸爸去接了,后面的伤害就不会发生。爸爸的行为是伤害因果链上的一环(the father's action is in the chain of event leading to the injury) 

但是,虽然爸爸会自责,会悲愤地说“我的疏忽杀了我自己的孩子”,法律上爸爸的行为并不是近因 (but the father's action is not a proximate cause to the injury),近因仅仅是肇事的汽车司机。

楼主的案件,证卷行的故障,是一个事实 原因,就是说,如果证卷行没有故障,楼主不会有损失。但是,在证卷行故障后,楼主的行为(决定不卖)是他自己损失的更加相关。楼主几次在和证卷行沟通以后,可以卖的情况下,仍然决定不卖股票。楼主说不卖的原因是开头自己亏了点钱(第一次网上不能卖),这只能说明楼主自己玩股的技术低,是一名赌徒,并不能说明证卷行负责楼主所有损失。

所有跟帖: 

那么,证卷行、交易所的故障只是事实原因,股价动荡才是近因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834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7:26:55

不是故障,是人为的失误。 -绝对菜鸟- 给 绝对菜鸟 发送悄悄话 (52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7:36:54

人为失误就是个别员工做错了,但没看出来啊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252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7:56:42

就是说我买这个股票之前,没有告诉我买了以后不能网上交易。因为我是做短差,赚一点就走了。 -绝对菜鸟- 给 绝对菜鸟 发送悄悄话 (214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7:59:39

没人能保证买单后下一秒还可以操作,不确定的事情你叫他们怎么能说清楚?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176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8:10:25

他说了就是这个,因为他在美元账户short了,如果是别的就没有问题。但是他没有和我说清楚,是他疏忽了。 -绝对菜鸟- 给 绝对菜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7/2015 postreply 08: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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