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车主没有把钥匙交给停车场,或者你没有付费取票停车,一般购物店的开放停车场没有对车主有任何赔偿义务。
http://blogs.findlaw.com/injured/2015/06/is-a-parking-garage-responsible-for-damaged-or-stolen-cars.html
2. 租车公司没有义务告诉你那些地方犯罪高,人家不知道你想去哪里,无法向你完全表明所有可能犯罪的地方。
3. 租车公司在自己车上表明是租车,不是引起你受伤害的原因。
租车公司在车身上贴标记,是否就引起犯罪?那么我问你,豪华车在车上标明BMW,Mercedez,是不是也是你受犯罪伤害的起因?如此下去,车身上不要一点标记好了。所以租车公司在身上贴标记不是你索赔的理由。
除非你抓到罪犯,你可以问他,到底是看到租车标记而起的邪念;还是看到你放在后座上面的行李才起的邪念?除此之外,你没有证据说租车公司的标签是你受害的直接原因。
4. 一般如果伤害是犯罪问题引起的,被告的所谓疏忽行为会被认为和原告的伤害没有很大因果关系。
理由:被告必须可以预见自己的行为能够使原告受到伤害。比如,如果租车公司不好好保养车辆,那么顾客的伤害是可以预见的。
但是,一般犯罪行为是不可预见的。租车公司不知道你会把车开到哪里。你自己开车都预见不到哪里有犯罪行为,你如何能够证明租车公司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车在哪里会受到犯罪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