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律师,习惯上除非有确实证据法律上判认有罪,否则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是会make judgment的。就你这样一封传单,如果一半读过的人认为孩子偷了的,这孩子就够呛。
你不连名带姓署真名的话,我会认为有人捣乱,不会当回事的。如果你署了真名,
我多半会认为这十岁的孩子真偷了。跟父母去open house,人家不指责父母,光职责孩子,这孩子肯定是跑来跑去翻箱倒柜,或被人录了像了。你难保人家不一传十十传百。本来你知我知警察知,多半查不出来不了了之的事情,现在全学校街坊邻居都知道了。信不信在别人。孩子很难做人了。还有,你如果写了信,开了这扇门,不管你是否署真名,对方都可以马上接口说有这件事,谁家的熊孩子到我家来过后什么什么什么就没有了,他们还去警局立案的了。广为宣传,那十岁娃也不用再考虑社交了。你在用对方的房子赌孩子的名誉和社会接受程度。如果这样恶毒,对方狠起心来完全可以把孩子搞臭。而且发传单搞宣传,是你作为在先,人家只不过陈述报警怀疑这孩子这个事实。
你是律师,习惯上除非有确实证据法律上判认有罪,否则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是会make judgment的。就你这样一封传单,如果一半读过的人认为孩子偷了的,这孩子就够呛。
你是律师,习惯上除非有确实证据法律上判认有罪,否则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是会make judgment的。就你这样一封传单,如果一半读过的人认为孩子偷了的,这孩子就够呛。
所有跟帖:
• 非常同意。看这坛子就知道了,看完”传单“后存疑的不说大多数也有一半吧 :) -稻穗儿- ♀ (0 bytes) () 08/10/2015 postreply 09: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