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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usk 2015-07-22 19:18:0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73 bytes)
回答: 你这人怎么没逻辑?稻穗儿2015-07-22 18:07:42
难道你还没明白,对方是否家暴和自己密切相关。难道楼主只是没有理由的被家暴吗?如果这样,那面对的也不是家暴罪犯,而是一个精神病患着,应该找医生治疗而不是找警察入狱。事实上,很多时候家暴是由双方引起的,女方甚至有可能做出大动作使争辩升级乃至家暴 - 双方在争执中只怕对方心平气和,所以不停的用最有效的刺激方法来使对方气上加气。”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 既然双方都有责任,为什么只有一方是受害者呢?双方都是家暴的受害者和施暴者,那你怎么界定你被家暴的底线呢?不错,总是有一方会比另一方受的害多一点,但本质上没有根本区别。

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一方首先及早停止争执。有一个真正的君子,家暴就不可能发生。所以制止自己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最有效方法是节制自己,“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当自己能不再卷入粗暴的争执中,家暴也就失去了孕育的土壤。两个人上法庭就如同两个国家发动战争一样,不到迫不得已不应该开始,一旦开始,最后没有赢家,只有双输。

所以制止家暴的办法应该是从自己做起,应该为自己的言行划底线。求人不如求己。如果给对方设置底线,时时准备着对方一旦越过就 BYE BYE,不但让自己太累,并且没有任何胜算。

敲这么多字实在是又费力,又费时,还可能出力不讨好,所以总是避免卷入各种争论中。现在也说了不少了,况且这是法律论坛,不相关的还是少说吧,祝你晚安。

所有跟帖: 

“难道楼主只是没有理由的被家暴吗?“亏你问得出口!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101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0:46:20

他自己曾被控家暴,当然会有此番高论来责备受害者了。看他以前热贴。 -欣心妈妈- 给 欣心妈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30:04

你这样说不公平,他敢到现在不改ID,说明敢正视自己曾经的错误,比那些换ID骂人的让我佩服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96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38:03

你有你的看法。他对家暴的理解和我们很不一样,还有道理?你的逻辑才不公平 -欣心妈妈- 给 欣心妈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43:35

至少我不把别人以前的错误拿出来现在说事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49:54

算了,咱俩这种口水战没什么意义,你绕道吧 -欣心妈妈- 给 欣心妈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0:49

然当事人并不认为那是错误,才有了今天的辩论,不是吗?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8:00:47

改不改ID跟正视不正视错误没什么关系吧。也可以解释为他压根不认为自己有错。 -狂爱蝴蝶酥- 给 狂爱蝴蝶酥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0:26

即使不觉得错,曾经坐牢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更是一场噩梦,谁也不会愿意永远挂在嘴上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7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5:14

嗯,某人可以认为自己坐了场冤狱,可以怪到别人头上。我不是指这位具体的ID,我是指出一个可能性。 -狂爱蝴蝶酥- 给 狂爱蝴蝶酥 发送悄悄话 (295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15:33

海智子的东西,我觉得比较偏激,而这个人的话没有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497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35:15

我倒是觉得你“不改ID说明敢正视自己曾经的错误”是很偏激的说法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119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59:02

君子论适合正常婚姻。生活中70%都是正常婚姻。还有那30%。。。很那啥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4:43:42

“对方是否家暴和自己密切相关”,无语了。 -狂爱蝴蝶酥- 给 狂爱蝴蝶酥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5:36:14

话不能这么说 -焚琴煮鹤.- 给 焚琴煮鹤. 发送悄悄话 焚琴煮鹤. 的博客首页 (157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15:42

婚姻里的那个人是自己千挑万选互相愿意才结婚的。和强奸抢劫罪犯不能等同概念吧。。。。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25:00

不能说因为对方是自己选择他做了丈夫,他就有权力暴力对待别人,婚内强奸也违法。 -焚琴煮鹤.- 给 焚琴煮鹤. 发送悄悄话 焚琴煮鹤.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23:14:05

你们已经在说不同的话题了,因为你把家庭矛盾和家暴混为一谈了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788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25:54

感谢诸位的关注 -husk- 给 husk 发送悄悄话 husk 的博客首页 (821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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