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了安裝時,租戶拒絕讓裝上,理由是:他現在的門比這個特定的要大些(這裡也有個溝通不好的問題,本人在遠程,門和許可証都是當地木匠安排做的,以木匠的經驗和市府的信息,特定門(尺寸)完全是合法合理的)。死也不讓安裝上。後來也就不了了之,特定門也不能退,商戶也不合作安裝。但當時俺們已付了所有門,許可証及木匠的花費(人家都到門口了裝不裝也差不多收費)
現在有些日子了,此商戶又改變主意,說那就讓木匠回來把那扇特定門給安上吧。俺覺得這很不合理啊。俺已經付過工費難道還要再付一次啊?(此商戶絕不是可以商量share cost的人)
想請較下,如果俺不做,會有神馬法律後果?(一般來說商戶主要前後門是房東負責因為有安全的問題)俺已經提供過offer or service但是租客自己拒絕的啊(都有當時許可証和木匠書面証明)
先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