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合同,或者说,在合同没有提到的事宜,如何解释合同涵义?自己可以去google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合同里面有必要条款(essential terms),比如价钱,交付日期,数量等等,需要明确规定(explicit terms),否则合同无效。但是,合同履行中的很多事宜是隐含条款(implied terms)。关于如何解释合同到底有什么隐含条款或者如何理解,不外乎(1)从合同内,按字面理解,以及(2)在合同外,用行业惯例,或者合同达成时的双方意向(比如公司当时的广告)等等有关的证据。
除非你自己去找证据说对方许诺了你(1)而不是(2)。另外,仅仅在签合同时对方在做(1)并不表示对方许诺了你,那属于你自己多情。 现在合同没有规定绝缘层如何做,既然code允许(1)和(2),公司广告也没有吹只做(1),不做(2)。那么做(1)和(2) 都是履行合同。你没有理由一定要他们做(1)不做(2)。合同就是许诺,公司没有给你(1)的许诺,你就没有办法从法律上要求。
你可以去闹,也可能闹赢,但是和法律无关,属于开发商的客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