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来源: 單身老貓 2015-05-14 09:29:1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471 bytes)
回答: 再问一个关键问题。snow20142015-05-13 18:55:17
(A)誰的名字在合約之上,誰就是負責人,合同內容本身是誰草擬的與合同的形成是誰談判的都不是這個問題的重點,重要的是這個合約最中是誰簽的字,法律上這是重點,因此如果合約是您與當事人弟弟所簽,那麼您企訴訟對像就不是當事人,同樣的如果簽約方是當事人,您不需要管她的弟弟做過什麼.....

(B)對方擁有什麼金銀珠寶,有多少財產,當你取得判決執行扣押償債時,您需要提供法院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如何取得,看你的本事,不要日後來問老貓,老貓不是你的律師,然而您需要提供法院明顯的資料證明對方合法擁有這些東西,並且提供實際的估價,所以"你聽說"或是"你曾經看過"在實際法律運作上是沒有用的...

(C)您的想法"如果我通过信件,网络,和电子邮件发给他们的亲朋好友及公司帮助解决给他们压力"簡單的說是 -- "胡鬧".
這是你與當事人之間的債務糾紛,事實上在沒有經由訴訟取得判決之前,這是一個"各說各話"的情況,在法律上你甚至於不能正式聲明對方欠你錢,然而你有正規的管道經由訴訟來解決,同時你沒有權力與自由可以用任何其他的方式給予對方壓力,如果你經由訴訟取得判決,那麼你可以合法僱用"職業的討債公司"經由合法的程序向對方催討,或是經由合法的程序經由法院來提出追償的程序,這包括扣押屬於對方的財產...(這是有相當的法律來約束這些行為與方式)但是你無權因此去"破壞"對方的名譽,你無權騷擾對方的任何"亲朋好友",事實上如果您這麼做,任何被接獲您"信件或是電子郵件"的朋友可以對於您採取法律程序要求您停止這種行為,如果您不聽,麻煩會隨之而來,同時事實上因為這是你與當事人之間的債務問題,當事人可以對於您任何不實或是不當的言論所造成的任何問題對於您提出求償的訴訟.然而您如果取得一個判決,您可以合法的公開聲明或是在任何屬於您的媒體(例如您個人的網頁,或是您個人的"非死不可"(Fcebook)),公開刊登或是宣傳這個判決的內容


所以結論是對方是否欠你的錢,你提供充分的證據上庭去處理,不要異想天開用一些其他非傳統的方式給予您找到無盡的麻煩.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