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四个问题:
1,拿H4签证的人是否可以申请参加Diversion Program而免除起诉?
-- Diversion Program 跟你的签证种类无关。 Diversion Program不是免起诉,而是 differed prosecution
2,有个网页 http://www.path2usa.com/forum/showthread.php?40911-Questions-on-pre-trial-diversion
这里提到,如果参加Diversion Program会有个前提条件,要求你承认错误,并且“你的认错”以后可能成为给你定罪的证据,我很奇怪,既然参加Diversion Program可以免除指控,为什么还提及“被定罪”?
--有的地方法庭为了提高效率,Defendant 要承认有罪,然后才能参加Diversion Program, 如果没有按时和按要求完成,就直接变成guilty,检察官不需要再重新起诉,直接由法官判决。 有的地方法庭重新起诉,这只是程序上的差别,一般重新起诉,Defendant 能够被从宽处理的可能不大了。
3,除了罚款或参加Diversion Program,还有没有别的更好选择,比如做无罪辩护的胜诉可能性有多大?
--无罪辩护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参照具体情形。。。
4,如果接受罚款或参加Diversion Program,是否会有什么的记录,是否影响以后申请绿卡?
--有影响绿卡的可能,所以要有一个懂得移民法 的 criminal 律师,使得不trigger crime against moral turpitude 从而trigger inadmissbility。。。
--根据你的收入情况,及时法庭指定的律师也有可能需要你付费。法庭指定律师有时候因为费用低廉,给你个案的时间比较少,所以如果能够支付,自己找律师是个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