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CLOSE 10 个月后发现屋顶漏水, PLYWOOD已经烂掉了。”
你自己住了十个月才发现,如何能证明卖方卖以前知道这个缺陷?
“找GENERAL CONTRACTOR来看,说已经漏了超过一年了,应该是前屋主刻意隐瞒不报,”
“应该”这两个字,是一个逻辑跳跃。人家说漏过一年,不一定能说明前屋主知道。
“他在地下室还用FOAM把潮湿的BEAM掩盖起来。”
屋顶漏和地下室什么关系?你的逻辑又有跳跃。
“另: 我的 HOME INSPECTOR (SAM HUNG, 在新泽西执业) 什么也检查不出来,哎,惨痛教训, INSPECTOR一定要找好。”
现在对方有了铁证,说Inspector Hung没有发现漏水,所以没有漏水,Hung的报告就是对方没有问题的铁证。。你说Hung失职,要拿出证据来,否则你要怎么样?
这些都不需要律师分析,任何一个明白的人都可以告诉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