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比如诉讼就是中国原本就有的,只是中国汉文语法及用词太简练,如诉和讼在汉语中意义完全不同,汉语书面语以单音字为主,
民事纠纷为诉,辨曲直为讼,而讼又和歌颂同音通义,总之一派高深莫测的模糊文法,所以以前官老爷必须带师爷幕宾,(要自己掏钱养的),否则就是学贯五车也搞不定词义多变不定的官场法律文书。你看到白话文后,大量引进的词语是双音词,多音词,就像逻辑理念,数学概念陈述一样,外限越多,内核越明确。词义固定下来就避免歧义误解,所以网上老是有人喜欢贴所谓高深的汉语的帖子,一句话多种读法,考死外国人,以此为荣,其实是语言系统中口语和行文语法不兼容的弊端造成的。因为古汉文没有语法,古人讲究文无定法,发散性思维挺好,做梦尤其高明。但离严谨则差之千里矣!文法,词语疏通了,和日常口语匹配了,本来就要学西方先进的理念技术法理等等,大量翻译外来书籍,日语已经走在前头,做得很好了,拿来主义是最便捷最快速的,何谓弃之不用呢?
所有跟帖:
• 写的真好!赞一下,不用掩面,真心的。。。 -慧惠- ♀ (0 bytes) () 11/27/2014 postreply 14: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