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说的几条,只有life insurance那条可行

来源: lavendar~ 2014-11-13 15:51:1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340 bytes)
据我所知,life insurance 有一种要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受益人同意,就是为离婚这种情况设计的。

其它的几条,可以现在双方达成一个意向,但是没有什么法律效益,将来很难算数的。而2人谈这些事情,似乎有些伤感情,你已经准备他回国有事。

我觉得,最主要的是他在乎不在乎你们的家,他海归对你和孩子有什么安排,还是为了他自己的“事业”拍拍屁股走人,其它就交给你了,和他关系不大?

另外重要的是,你无法留住他的人,无法看住他的感情,那么就把经济牢牢抓好吧。家里现有的一定要守住,千万别为了支持他的海归给他送钱回国。他回国就是为了有更好的事业更好的收入,所以他必须把收入所得多半给你寄回来养家。如果他海归还不能拿钱养家,那就别回去了。只要你拿住他的经济大头,量他在国内翻不出什么风浪。

第三,安排探亲的机会,每年最少三次。他过来,孩子放假回去。。。

他是成年人,你无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所以就随他去吧;你过好你的日子,共同为由此带来的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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