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在美国退货用退礼品卡(购物卡)的方式的确不少,但是顾客把购物卡留在店家为了以后抢购的情况,基本是瞎掰,或是有少数售货员这么干(比如下面那位觉得被冤枉了的那位),也肯定是未告知店家、未经店家同意的。
不说别的,购物卡是统一印制的,根本无法区分是谁的卡,不象信用卡是一对一的。
把购物卡存店家,就等同于把现金存店家那里,--- 根本就是扯谈。日后如果有差错,怎么证明顾客存购物卡/现金到店家了?
有少数店家在购物卡上面标注顾客姓名,但有什么用?同名同姓的多了。
顾客把购物卡/现金留在店家,没有任何一家店家的老板会喜欢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好像是稳定有下一桩买卖,但是可能发生的tangle太多了,顾客可以赖存的不止这么少,店家可以赖顾客就存这么多,谁都可以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