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Lexm5回复的理解

来源: 慧惠 2014-10-17 12:47:3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74 bytes)
是你现在不需要着急干任何事情,最好先去hearing,这个案子从你的描述来讲,警察如果不能找到很好的证据,应该不成立。但如果真的成了麻烦,再请私人律师也来得及。法庭上先要个assigned lawyer,至少有些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清楚些。但愿你朋友的交流(包括英文、情绪和表述能力)完全没问题。

这里Lexm5和老猫都有法律知识背景

:)啰嗦一句吧,Lexm5不是在分类,你扯太远了。意思很简单,一般富人已经有了私人律师,就带过去好了,如果没有,临时先在法庭要一个,把案子的具体情况搞清楚再决定下一步。。。。当然这个时候还调侃实在不应该。

所有跟帖: 

总结的好,我回答的时候没有系统地思考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7/2014 postreply 17:10:06

还真不习惯表扬。。。。谢~~谢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91 bytes) () 10/17/2014 postreply 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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