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是想用法律途径来索偿,很可能是走Small Claim Court。 SMC程序的三步曲就是 - 直接索偿,file claim in court, serve doc。对方发出挂号信应该已经是第三步了。不过serve doc这步有些州是很严谨的。如果在加州的话,serve doc是要第三者或是法庭用挂号信寄出。对方自己发挂号信应该不合程序。Anyway,对方发出法庭的传票的机会挺大的。所以最好别理他。
楼主会不会有麻烦就要看你卖车的时候有没有签一份买卖合同,或者简单的bill of sale。如果有签合同的话而合同内有sale as is之类的statement的话就应该不怕对方回马枪。要是没有的话可能就有点麻烦了。如果在加州,汽车买卖是必需有bill of sale。没有的话,汽车无法过户。到了庭上对方有可能以没有bill of sale来argue这是一个incomplete transaction。而法庭也有可能因为没有bill of sale而判这个买卖无效。找律师咨询一下对策还是必须的。
他们有没有可能取消过户程序? 如果没有bill of sale的话,几乎可以肯定对方还没有过户。如果已经过户,那么恭喜,完全不用理这事了。
这里提醒一下网友,Bill of Sale在私人汽车买卖是很重要的。无论买还是卖,千万别省了这个。否则利益/权益无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