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西方人对人生的态度是have fun,而某些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是“出人头地做大事业”。大多数中国人的谋生态度是“专业对口”,而大多数西方人的谋生态度是enjoy。
西方人一生搬家跳槽,跨行业,家常便饭,中国人老死做一行多得是。
西方人好学校毕业都能出人头地,中国人差学校毕业也能找到称职的职位安家乐业,反而好学校毕业的屈当别人的助手,还要唉声叹气。
上述现象并非绝对,但的确存在
归根结蒂就是心态问题,也是观念问题。中国的某些高材生实在“书生”,必然会引出“不找法律界工作,又何必读法学院?”的结论。
就以法学院毕业出路为例,美国法学院毕业的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多不到一半,在从事所谓的纯“法律”性质的工作,而大多数的是在从政、从商,或什么都不是。再说,民主国家管理机制是法治,社会到处存在“法律机制”,法学院毕业的大有作为啊!你说,什么地方不涉及“法律”?
居士还能说什么?
例举二例:
美国GE中国公司总裁,算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了,早期法学院毕业后在中部一小镇当Car dealer.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亚太地区中国事务部副总裁,早期做过信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