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盲提出的愚蠢主意。 一旦提出离婚,就是没有回头路的。

来源: 粮油 2013-12-22 16:52:2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9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粮油 ] 在 2013-12-24 08:28:30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到时候即使你死活不肯在离婚书上签字,这个婚姻也终结了,这个家庭也破碎了。

所有跟帖: 

的确馊主意,情商很低呀!除非真离,否则离婚二字是绝对不能挂嘴上的!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3/2013 postreply 0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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