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抄了。你要说明什么焦点问题呢?

来源: 法居士 2004-10-26 09:31:5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66 bytes)
不要抄了。

你要说明什么焦点问题呢?

请准确地理解一下(也是抄你的)下面的意思,“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这层意思。

为什么要限制定义“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

如果没有“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应当是什么结果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