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把旧车卖给一个黑人,今天收到他的快递,信上说他买车后第三天车就抛锚在路上,叫了拖车公司,拖到车行发现是发动机坏了,换个旧的发动机要1400刀,人工费等1400刀,现在他给我三个选择:(1)把车还给我,我全额退给他卖车的钱(总共卖了5000刀)
(2)我承担一半换发动机的费用即$1400 (3)上法庭
上周卖车的时候我先生在外洲出差,但是车的TITLE是他名下的,当时我就代他签了他的名字,现在我就是担心如果上法庭,会不会说我代签名是违法的,到时候反而自己给自己惹麻烦.我让我先生写个授权书就说自己不在家,如果要卖车的话授权我代他签字,不知道法律上说不说的通?还有我的这辆车去年车检还好好的,车检后也没怎么开,也没想到刚卖就出现发动机问题,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比较好,各位兄弟姐妹有没有相关经验交流一下?感谢大家.现在我最担心的就是代签名的问题.请大家给出出主意,谢谢,我会后续报道事情的进程,大家也学习一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