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通常认为F2是不能有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但F2是基以F1身份的。F1(没有移民倾向)既然已签出,再来推定F2有移民倾向,本身是一个不符逻辑的矛盾体,否则F2就永远签不出。
你老公上次被拒签的主要原因,是你们婚史太短,不足以证明你们婚姻毫无怀疑性,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其他,经济因素也可能是一个考量的指数。
现在你们的情况有了巨大变化,第一,你已有身孕,完全可以排除婚姻的怀疑性;第二,你在今年夏天刚回过国探亲,证明你对祖国有密切的联系。另外,美国出生的孩子,最终不一定是美国国籍,完全可以成为他国国籍,这不必担心。
这次你老公去签证,除常规的材料以外,居士建议补充以下材料:
一、你医生证明你怀孕、预产日期的证明;
二、医疗保险的证明;
三、你老板对你当前学业情况,出一份证明信;
四、你今夏回国出入境(护照盖章页复印、I-94复印)证明;
五、你在美国银行有足够经济的证明;
六、你老公在中国的经济状况证明。
一般说,签证领事官员在特殊情况下,人道方面的考量是优先于其他的。孩子即将要出生,作为丈夫和父亲完全有权利和义务需要照顾,这也是美国人所谓的“人权至上”的理念。
如果这次不顺利,你可求助你当地的国会议员或参议员的帮助,必要时可以请你老板或外国学生办公室,帮助你联系议员或参议员。
居士在这里祝你们一切平安、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