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老猫先生和各位师长的指点和帮助,已冷静下来,同时修了不少功课(包括老猫先生过去上传的一些帖子和德州的家庭法律等)。 我准备尽力给先生做工作,要他将我的名字加进牧场的契约(deed) 中;如果达不到这一步,我就走DTY 协议离婚。
我的一位知识面较广的同乡说:法律条款繁杂,漏洞不少,你的名字可以进去,也可以被律师钻漏洞踢出来,岂不前功尽弃,和再次受骗(利用你照顾了病人,先生死了是人尽财空,遗嘱检验又是一个费力,费钱,耗时间的过程)。特别是我先生已病,他的女婿是一个很狡猾的律师?
特此请较老猫先生我上诉办法(加名字的计划)是否有价值?有无先例(名字被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