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一场大火烧到我家,几乎所有家财付之一炬。万幸是家人无伤亡,当然精神损失巨大。我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房子和损失的物品。这其中的繁文缛节消耗用我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由于没有与保险公司打交道的经验,我雇用了public agent我想至少我雇用的public agent的费用应由我的保险公司,对方的保险公司, 或邻居来承担。可是我咨询了一两位律师,他们认为讨回费用的可能性不大, 因为对方不是故意纵火。请大家注意,我不是在敲竹杠。我并没有要精神损失费用,虽然我是受害方。我想这种情况有以下的解释:1。 律师没有类似的经验。我的情况特殊。2。律师认为案子麻烦并且无利可图。 3。我没找对律师。
请教各位,我的这种情况有打官司的可能还是只有自认倒霉?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