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并没有说我们要擅自停止支付抚养费,我只是在咨询失业期间救济金也算是收入吗?
存款被算作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考虑吗?
2,你说:“至於醫療保險,老貓不相信您與您的先生都沒有保險”。你是从事法律行业的,
为何也会犯这么简单的主观错误呢???这说明你在看这个案例的时候首先把自己的想象力
偏向了某一方,而不是在中立的立场上给出法律建议。
她的丑恶行为让妇幼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法庭上都同情支持我们,这里就不想评论了。
在这里我只是问,原来LG有保险,也是孩子的监护人,他的保险cover我们全家。去年
变更监护权后,因为她从来没有过正式工作,所以孩子的保险还在LG名下。(我半工
半读没有保险)。现在LG失业期间没有了保险,而她现在是孩子的主监护人,那么
是不是理应她对孩子的保险负有第一责任,我们去法院是否可以合理的更改这条。
我们两个大人暂时没有保险也就算了,但是孩子应该尽量有保险,她是不是应该负担起来?
难道非要我们现在还要为孩子买昂贵的商业保险在失业的情况下??
请客观给出法律意见。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