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有影响

来源: 刚好路过 2010-12-13 19:52:0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75 bytes)
回答: 大陆的财产继承法探讨fff8882010-12-11 07:44:15

第一条: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你母亲先过世,你父亲打算卖房子,房管所会要求开婚姻家庭证明,就会牵扯出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只有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也不能卖,房子的50%属于你母亲的遗产,这部分遗产由你父亲,子女,你母亲的父母平分。这样一来房子实际所以人为:你父亲,子女,你外公外婆(如去世要有证明),要卖房就要这些人全都到场签字认可,如果你不能亲自到场,就要写委托书(要公证)。第二条:前面已经有网友回答过了。第三条:见1.第四条:如果要变更产权所有人是要交费的,我记得是按房子面积交,每平方米多少钱,也不算便宜,具体的你问一下当地房管所就知道了。就算现在把你妹妹加到房产证上,你父母之后遗产还是要这些人平分(没有遗嘱的话),没达到你预期的效果。想让你妹妹独得,要么你父母立遗嘱(要公证,相对贵,因为需要至少2名公证员在场),要么你们兄弟姐妹写个放弃父母遗产的声明(要公证),这样继承权都归你妹妹了她就可以独得了。第五条:现在还没开征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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