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明显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 法居士 2004-08-30 06:49:3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18 bytes)
从你所描述的事实来看,你也有你的过错,理由是:
第一,既然是你“前男友”与你“聊天”,其内容一定有其“熟知性”和“延续性”,旁人或陌生人的破绽一定会你轻而易举地识破的;
第二,在你“明知”的情况下,还去帮你前男友圆谎,再因为你“生气”,就和盘托出了你与你前男友之间的隐私,从主观愿望上来说,你带有明显的“故意性”和“报复性”。
既然你有“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你前男友要威胁你的生命,也只能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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