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NIW140找的律师是朋友介绍的中国人,他是consultant。他跟我说,他为美国人开的律师工作,干好几年了,而且我朋友也是这个中国人给办的NIW140已批,所以我就相信他了,把case交给他办理。因他在纽约和我不是一个州,我们之间只是电话和邮件联系,没有见过面,并且我的所有case都是美国人签的字递的,所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律师的问题。很不幸,我的NIW140补材料后被拒,之后上诉。直到今年初,AAO来信告诉哪个美国人不承认是我的律师,而且从来没和这个中国人合作过,凡是从纽约这个中国人地址寄给移民局的case所有他(美国人)都没签字递过,这时我才知道。AAO让作Motion说明情况,我亲自去纽约找哪个中国人,他拿不出任何依据给移民局证明哪个美国人是我的律师。因此,我只好自己作motion,说明整个经过。但前几天收到移民局来信,由于律师问题The motion is dismissed.收到移民局来信我马上打电话联系他,接电话的小姐说他不在这工作了,换别人了。(躲起来了)
我不知道他 (中国人),否属于移民欺诈,我该怎么办?问题是
1 我是否必须报案,报给谁?警察,法律部门………。是否我该要求他赔偿损失,大概能多少?如果打起官司的利弊?
2 因他不是律师,这些年他用美国人律师递交申请,我想有不少人140已批或已拿到绿卡,移民局会查凡是从纽约这个中国人地址寄给移民局的case所有他(美国人)签字都给拒掉吗?还是已批准的case不再查了。(因140申请表有律师和本人签字,即使律师不合格但有本人签字也是合法的,是这样吗?)
我现在非常后悔找错了人,问题出现我该怎么办?恳请大家给予指点。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