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后给progressive ( 对方车子的保险公司)打电话claim。长话短说,几天后告诉我他们不cover这个incidence,而且不告诉我原因。A后来说可能是因为他不在保险list上。(这种解释合理吗?)
然后我又找A.质问他是不是没有保险在开车。这时候A给了我他自己的保险,是statewide。statewide从没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后来她的adjustor说应该车的保险公司付(primary),我说人家policy说不cover。然后她态度就很恶劣,说我应该找我自己的保险公司。我自己保险公司态度挺好,让我做了沽价(600多,但是deductible 470 刀要自己出)。
我的问题是,对方保险公司不讲理,难道我只能自认倒霉吗?
我可以告A 吗( small claim court)?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