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同意您的几点看法:
您这句话"因為法律上您只要繼續與對方在處理這個爭議,您就沒有錯",是不是意思是只要我没有
明确说我不再处理这件事以及我拒绝付款,(给出书面材料),可是WRA 给出我的限期是6/15前付款,我就拖着不理它可以吗? 我目前没有办法再考虑信用记录的问题, 我想事情没法两全.但是要是弄到討債公司的话,我对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它们会要如何Charge 我呢? 这种charge 可以拒付或者付了可以追回吗?
谢谢!
您这句话"因為法律上您只要繼續與對方在處理這個爭議,您就沒有錯",是不是意思是只要我没有
明确说我不再处理这件事以及我拒绝付款,(给出书面材料),可是WRA 给出我的限期是6/15前付款,我就拖着不理它可以吗? 我目前没有办法再考虑信用记录的问题, 我想事情没法两全.但是要是弄到討債公司的话,我对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它们会要如何Charge 我呢? 这种charge 可以拒付或者付了可以追回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