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12 - 24)

来源: 彭小仙 2015-11-15 08:56:0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4985 bytes)

☆、第十二章 我有病

日子就这么没滋没味的过着,在打碎瓷器事件过了以后,方婉之几乎拒绝了玉尘奉宛的所有消费。
她自带着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总能在最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应急。
澜卿心里不自在啊,终日为自己献出的初吻哀婉不止。最关键,他总不愿意承认,私心里他觉得方婉之再见到他的时候,多少应该表现出几分娇羞和迷恋。毕竟他长得那么好看。
然而对方都没有,两人相处之间还越发多几分随意和破罐子破摔,仿佛在未来的某一天当着他的面抠脚都是有可能的。这让他十分不满。心里就更添了要坑她银子的心思。
又是春光灿烂的一天。
方大姑娘端着一海碗大米饭就着红烧肉一路扒着往里走,先是对外头种地的皮皮打了声招呼,轻车熟路的进门。她瞧见了皮皮死乞白赖的一通眨眼,心里立时就明白了,屋里那个货指不定又在作什么妖了。心里也特意揣了小心,只是没想到今日的冲击会这般大,房门刚一打开,便被屋内迎面扑来的一股热气哄的险些背过气去。
阳春三月的天,这货居然在屋里面拢了整整三个火盆!!三个火盆让整个茅屋热的恍若上京生意最好的包子铺的后厨。
这是存心想整死她吗?
方婉之闭目,深深吸了一口外面还算凉快的冷气,大踏步的进去,横眉立眼的道。
“您这是,玩儿什么呢?”
这也是在被啃了一口之后,方婉之第一次开口同澜卿说话。
澜卿事不关己的摆弄手里的宣纸,长长的睫毛慢条斯理的在脸上垂下一小片阴影。
“我有病,怕寒呢。”
你确实有病!!
方婉之怒瞪着他身后箱子大的冰块,还真是怕热着自己呢?
澜卿在万籁村的这处茅屋同之前的有些许不同,虽说一进院子,但跟之前的相比,房间宽敞了好多。
茅屋里没有屏风遮挡,却有着一面月亮门似的镂空木架,堪堪也是两个小间,澜卿赖眉赖眼的躲在里面纳凉,只留下方婉之一个人站在太阳顶晒的窗棂底下守着三个火盆热的浑身冒汗。
方婉之感受着他身后两个箱子那么大的冰块传来的阵阵凉意,甚至都不想*****了。左手下意识的放在腰间的荷包里,有那么几次,真想掏出里面的小刀片死给他看。
澜卿瞧了她一会儿,缓缓在冰块上挂了块小木板。
三十两一块,五十两两块,全部都要打八折。
方大姑娘李逵附身般的黑着脸看着,任由脑袋顶上的汗珠频繁滑下,对着手里的海碗又扒了一口饭。意思很明显。
不买!能咋地?
澜卿眨眨眼。
不买?
也行吧。
他伸手从跟前的八宝阁里拿出一条黛色绣兰花纹的披帛抛在离方婉之最近的木头架上。
“披上这个,画出来好看。”
方婉之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打死他。
她得承认,那是一条很漂亮的披帛,做工精秀,价值不菲。但是这东西,是只有入秋才会被披在身上御寒的东西。现在这个时候,他让她披这件披帛,还说好看?
放下手里的海碗,她对澜卿道。
“您对坑我就这么热衷?”
上次那一口可是抵了两个瓷瓶的,现下后悔了还是怎么着?
这句话一直围绕在方婉之的嘴边,最终还是给忍住了,因为澜卿不吭声,他不吭声,她就闹不起来,憋闷之下蹭蹭几步凑上前去,刷拉一声扯下那条披帛。
不就是披帛嘛,老娘拼了。
气势绝对是足足的,方步迈的也跟糙老爷们有的一拼,动作一气呵成,显然是带着怨气的。然而这样横冲直撞的结果却是。
木架,应声而倒。
那面四面雕花的小架,平时多是摆放一些水果点心的,一直都是挺结实的,今日架子上倒是干净,只是顺着她拿着披帛的力道砰的一声坠地,瞬间摔的四分五裂。
木屑飞溅之间,她看见澜卿慢慢悠悠的拿着小算盘扒拉着。
“前明木架一面,檀木小雕,顾秋林的手艺,一百二十两。”
方婉之一双大眼几乎瞪出血来。
原来敢在饭点让她过来,并非是要卖午膳。
蒸腾热气之下让她穿上一件披帛,也并非是要卖冰块给她。
所有这些的铺垫,都是为了眼前这个一碰就倒的前明木架!!
皮皮于烟雾缭绕间仰脸看天,觉得某人拿出朝堂上那些小心思用在一个姑娘家身上,委实太过无耻了些。
他也觉得很没脸。
方婉之咬牙切齿的赔了那面木架之后,澜卿心里终于痛快了。虽然于他来讲,一百二十两银子九牛一毛,但是有了这一百二十两,他就觉得自己不算亏了太多。且方婉之也在大怒之后开始了如常的唠叨,先时的几天,一直在控诉他的小心眼,日子长了,就说说村里的八卦。
他一面漫不经心的听着一面作画,面上还是半死不活的高冷,手下一只小狼毫却是下笔轻快。也不知是真因着那一百二十两,还是别的什么。
方婉之今年满二十了,瞅着嫩眉嫩眼的澜卿总觉孩子气。
她估摸着他的年纪,不说比自己小吧,也是相差无几。
主要大人也干出他那些事儿。
一日作画的间隙就闲聊着问他。
“澜卿,你今年也就二十出头吧?”
或者更小?
澜卿笔下微微顿了顿,老实巴交的说。
“我二十七岁了。”
再过几年都三十出头了。
他不知道方婉之为什么这么问,打眼一看对方的脸色白的发青,很有些诧异。也不知道二十七岁怎么招她了,心里又不屑于了解这些小姑娘的心思,笔尖沾了些桃花色在她的腮边氲开一小片红晕。
端了端面前的画,他想,方婉之也算是好看的。就是性子太糙了,还爱撒泼,前几天他还看见她搬着板凳跟张二家的媳妇话家常呢。他侧着耳朵听过,好像是刘家姑娘跑到勾栏里大闹一场把自家丈夫揍掉大板牙的戏码,方婉之听的眉飞色舞,表情丰富极了,比戏园子里听入迷的戏迷还要兴奋些。
她三十岁的时候肯定堕落的跟裹着头巾在街上嚼舌的妇人一般。
这般寻思着,澜卿不免又多看了方婉之几眼。
哦,眉眼还挺生动,皮肤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第十三章 大壮与王守财

春日里的雨水总是很多的,方婉之打着油纸伞进入玉尘奉宛的时候,二十七岁的澜卿正蹲在自家的墙角里认真的看着什么东西。
他今日穿了一件赭色的常服,料子挺考究的,一把大大的油纸伞遮住了他的上半身,让他看上去像是一颗寂寞生长的蘑菇。常服的下摆因着没有卷起,大半露在雨中,湿哒哒的,沾了许多泥土,应该是蹲了有一阵了。
她移着步子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张口就想说一句。
“今儿没吃药?”
但是到底不想耍嘴皮子官司,便没吭声。澜卿虽说平时不怎么开口,一旦张口也是个特别会顶嘴的,多数时间都能噎的她哑口无言。
澜卿瞅着跟前的缎子鞋面,不由将伞往上挪了挪,露出白玉一般的俊脸。
“方婉之你看,小猫。”
他伸手指了指,又像是怕吓到了它一般,点了一下就收回去了。
方大姑娘顺着手指的方向蹲下来,正对上一张灰灰土土的猫脸。灰白相间,挺漂亮的。最特别的是,一半猫脸是灰色的,脖子和四肢爪子上也都是一圈小灰毛,两只前爪直直的立着,坐在墙边。只是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微微眯着,带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方大姑娘对于长毛的动物都算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看了一眼就起了身,催促澜卿到。
“不进屋吗?”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他这么半边身子都在外面浇着,怕是要生病的。
澜卿似乎觉得方婉之并不能跟自己一样领略到小猫的可爱,挥手一摆。
“你先进去。”
还是想继续给它遮雨。手上蠢蠢欲动的试探着,想要将猫带到屋里来,他当然也不愿意蹲墙根,他又不傻。
只是刚伸出一个指头过去,就被小猫眯着眼睛缓缓用爪子按下去了。很缓慢的一个动作,却被这个东西做出了君临天下的味道。
方大姑娘的青柳也喜欢养猫,知道这类东西不跟狗一样,颇有些孤芳自赏的傲气。这话说起来,倒是跟澜卿的性子一个样。
她不想淋雨,瞅着澜卿有些傻气的样子又有些哭笑不得,再瞅瞅墙角那货的嚣张样儿,心道你一个畜生还得瑟成这样,抬手抓了后脑勺的毛就给提起来了。
大雨瓢泼的午后,方婉之拎着猫,猫后跟着诧异且怀有敬佩眼神的澜卿公子,步子迈的恍若威风凛凛的将军。
小猫可能一开始也是吓坏了,没想到此人敢如此挑衅它的权威,进到屋子之后才想起张牙舞爪的亮爪子。
澜卿看着在屋内喵喵叫着乱发脾气的炸毛猫,觉得方婉之实在是太牛了。
他也想抓来着,但是怕猫挠他。
一开始的时候,方婉之只是觉得澜卿是一时新鲜,待到雨停了他就会将小猫送走了。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离了皮皮就会将自己活的乱七八糟的人,是不足以养活一个宠物的。
皮皮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玉尘奉宛,不知道被派去做什么了。没了皮皮的照顾,澜卿瞬间就成了每人照管的野孩子,每次过来,她都能看见他将衣服上扣的东倒西歪的盘扣,以及堆在木桶拉回府里清洗的一大堆脏衣服。
澜卿是很爱干净的人,但是不会过日子,真的不会过。
她曾经亲眼看着他将一只生鸡蛋放到锅里盖上盖子,然后不生火就进屋等着吃。好像那东西用盖子闷一闷就能自己熟了一样。
这起事件发生在皮皮刚走的第一天,澜卿一直坐在床上等着,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跑到后厨,拿起鸡蛋困惑的砸了一手的生蛋清。
方婉之一直坏心眼的看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将海碗里的剩菜剩饭高价卖给了澜卿。
他大概是真饿了,没怎么嫌弃就接过来吃了个干净。
直到连菜带饭的见了底,两人的面上才都生出了一抹不自在。
他没有换碗,连筷子也没换。
“菜有点咸了。”
澜卿不尴不尬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是有点。”
方婉之也接下一句,然后四目相对,都僵硬的走回各自的位置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脸色都有点泛红。
之后的第二日,澜卿便有了专门送饭的婆子。
他好像不太喜欢用丫鬟,身边不是皮皮就是婆子,床铺被他堆的有些乱。大概也是想收拾的,只可惜不会叠被,七七八八的落成一团,是个可笑的摇摇欲坠的架势。
这样的澜卿想要养猫,方婉之觉得,这实在是这世间最荒谬的事情。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养了,而且把那个家伙伺候的跟大爷一样。
飘着鱼香的茅屋里,喵大人连睡觉的小窝都是上好的白胶木做的,垫在篮子里的小垫也是苏州的料子,瞧着就绵软。可惜也是随了澜卿的格调,铺的并不算整齐。
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第十四章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是能板一板这人骄奢的性子。作画之于,看着受气的澜卿成为了比之八卦还要吸引她的又一人生乐事。
只不过他最近似乎很忙,已经许久没有派车来接过她了。
大堰三十二年春,同琉球的战争再次打响。
几次三番被蛮夷进犯的关口满目疮痍,刘元帝盛怒之下调回驻守关外的老将岳深,拨足了丰沛的粮草和军需让他带兵直捣琉球边关驻地。
一场大战在硝烟弥漫中正式拉开,朝中官员也因着这一战胆战心惊的观察局势,对于刘元帝终日板着的一张老脸也越发揣了小心。私下里的那些小动作也不敢动了,生怕哪天在他气儿不顺的时候被查了水表,得不偿失。
连喻自是不怕被查的,但是在这个当口,少不得也学着老东西们的样子大打官腔,油滑的像一头狐狸。
他是文臣,但是上过战场,也带过兵,只是模样生的儒生气,总会让人忘了,三年前撒拉尔山脉那场同蛮夷的战事打的有多么漂亮。
岳深是老将,但是并不居功自傲,虽说年长了连喻五岁,却很愿意听从他给出的一些意见。
临行前,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连喻送给他的方阵图,战事刚一拉开便传出了捷报。
他在折子上直截了当的告诉皇帝陛下,之所以此战可以打得如此得心应手,全因仰仗连尚书的妙计和将士们的英勇。洋洋洒洒的一封折子,看的刘元帝心花怒放,早朝之时拍着大腿很是夸赞了连喻一番,还赏赐了一件藏青色的蟒袍和黄马褂。
连阁老挺嫩的一张脸,装在一身精致华贵又老气横秋的蟒袍里,虽没什么违和,到底有些小孩儿偷穿了大人衣服的样子。
他觉得不伦不类,周遭的赞扬之声却是呼的山响,外头的应酬也是变着花样的层出不穷。
他向来是不会拒绝这些应酬的,一则,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忌讳孤家寡人,认同也好,不认同也罢,饭局这种东西还是不能推的太多的。二则,他对食物也并不是很挑剔,偶尔也喜欢热闹,看着一张张曲艺奉承的脸,也习惯了。
纵观连阁老的小半生,十七岁中状元,二十二岁做侍郎,二十七岁成了尚书。性子真是极适合做官的,油滑,狡黠,有手腕。官场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人精都不如他算盘打的稳。
老百姓总觉得,好官,就应该两袖清风。连喻在他们眼里不算好官,官声在民间和朝堂都不算好。或者他刚刚惩治了一个贪官,转脸又做了件不着调的事儿坑了清官,就比如前些时日护着陈王赶走了老将曾佳那件事儿,即便送了银子,老百姓也觉得他是在猫哭耗子。
连喻却从不在意这些。
就像即便他做的再多,外界对他的称赞永远离不开他了不得的身家背景一样。
人家有个好爹,又有个封王的爷爷,即便没什么本事也能坐到这个位置。
很多人都这么嘲讽。
连阁老对此从不觉得生气,他不在意的东西其实很多,甚至还觉得,这种评价很符合他的气质。
官嘛,做的差一不二就得了。
人嘛,做的不好不坏就够了。
至于你看不看得惯我,有本事能弄死他再说。
一连两个月的压抑氛围,终于因着岳深的那一封折子见了些晴天。朝臣们的日子,也因着圣上逐渐露出的笑脸狠狠松了一口气。
请客吃饭的席间,这些平日吃惯山珍海味的官老爷们难得品出了菜味儿,推杯换盏喝的比之平时豪放许多。作为第一被宠溺对象的连阁老,自然也被他们供着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他懒洋洋的退了席,走在披着月光的官道上,看着正在收拾东西打算归家的小商贩,突然生出些许寂寞。
那是一个半大不小的馄饨摊,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样貌平平,皮肤是常年在烈日之下晒出的健康颜色。
连喻伸开五指审视了一下自己,觉得太白,不如对面的小哥儿英武。但是自认长得比他好看许多。
小哥儿的婆娘也来了,穿着粗布麻衣,也不是什么出挑的长相,嘴里叨叨咕咕。大致是在说,这么晚了还傻乎乎的在街上守着什么,晚来风凉,冻出了什么毛病她可不伺候,这般说着,却是抬手给他披了件厚衣。
小哥儿笑眉笑眼的听着她唠叨,随后一甩膀子将摊子收拾到车里,搂着自家婆娘亲亲香香的走了。
连喻大人百无聊赖的看着,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看着人走远了,难得的伤春悲秋了。
他没有我好看,但是他有婆娘。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他嘀咕着,觉得自己喝的有些多了。心内莫名有些骚动,脚下路过自家门前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径自走过去了。
他不想回去,回去之后也没有婆娘等他。连老爷子常年在封地,皮皮又出了任务,便是回去了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再往后说,便是皮皮在,他们两个也是相对无言。
跟个爷们有什么好聊的。
他嗤了自己一声,晃晃悠悠的往前头走,也没个方向。
耳朵里恍恍惚惚想起,方婉之跟他说过,刘二家的三姑娘嫁出去了,当家的是个裁缝,总能变着花样的给她做衣裳,可好看了。
他对此总是报以不屑,他还是当官的呢,他有很多钱,但是他没有老婆。
想到最后,连阁老有些不满的皱眉。脑海里浮现出方婉之低头帮他叠被的样子,他是付了她二两银子的,因为实在看不惯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被褥。
至于为什么不让府里的婆子帮忙收拾,他不愿意细想。
那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方婉之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他歪着头瞧着她,正好看见她弯身垂下的长发和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脖子。
连喻自认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哪个大姑娘。偷眼瞅着那截白生生的脖子,没被发现,自己就先不好意思了。
轻咳一声转开头,脑子里全是她难得贤惠的温婉样子。

☆、第十五章 我没有

晚来的风确实有些凉,连阁老渐渐散了些酒气,模糊惊觉一个要不得的问题。
他似乎是,开始想女人了。
眼前熟悉的牌坊,是他多次想要抠下来的那面小木板。他怔怔的仰着头看着,赫然发现不自觉间,自己竟然走到了万籁村。
胡笳山离着上京不算远,身娇肉贵的连大人是习武的身子,其实并不觉得累,潜意识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家世了不得的公子哥,走了这么多的路就是该歇着了。就晃晃悠悠的往玉尘奉宛走,打算歇在那里。
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
他觉得有些热,带着深谙的眸子离开方婉之,长长呼出一口气,口干舌燥。
他把这个归结于长久的没有女人,和酒后不甚清醒的脑子。
如是催眠了一下之后,连喻心里舒服了很多,又舒了一口气之后,他看到了蹲在他和方婉之之间的皮皮,倒抽了一口冷气。
皮皮说:“大人,我都看见了,你偷亲人家姑娘。”
连阁老梗着脖子抿了抿嘴角,决定死扛到底。
“我没有。”
皮皮维持着棺材脸,十分认真的道。
“我都看见了。”
连喻看着皮皮黑白分明的眼仁,突然很想将它们抠出来。
酒后风吹的久了难免头疼,连喻有些上头,整个人都有些醉醺醺的。桂花酿的滋味在唇齿之间荡漾开来,似乎还参杂了些许甜丝丝的别样滋味。他将两只胳膊并在膝盖上,歪头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眨眨眼,又看了一会儿,几乎落荒而逃。
皮皮站在夜风里,看着那个有些踉跄的背影,心情是相当的不错。
次日清早,澜卿难得起了个大早,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发呆。
皮皮端着脸盆进来,贼兮兮的对着他笑,被他没好气儿的连翻了好几个白眼。
他说:“查的怎么样?怎么这次去的这么久,我的被子都没人叠了。”
皮皮捡了什么乐子似的一挑眉。
“没人叠吗?我怎么瞧着昨晚上被褥都码的整整齐齐的。”
澜卿将头侧向一边去看初生的太阳。
“婆子叠的。”
“婆子叠的?”
皮皮拖了个长音,总是正义凌然的脸上露出许多不正经。
“叠被的婆子可还在门口睡着呢,您不去看看?”
“你怎么不送她回家?”
澜卿立时回过头斥了一句,抬脚就往屋外走,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皮皮的调侃。横眉立眼的道了句:“真是婆子叠的,”
屋门外的方婉之当真就这么睡了一夜,皮皮给她用木板折了块挡风,还盖了条顶厚的棉被。
春日里的天肯定是冻不着的。
皮皮嬉皮笑脸的对连喻说:“方大姑娘睡觉可真死,怎么叫也叫不醒,我又不好冒然抱了人家姑娘进来。有心想给送回方府去吧,又觉着大半夜的,怕让人家多想,便一直这么搁着了。再者说,咱们这儿左右就两个屋。真抱进来了,您说是上你屋还是上我屋?”
澜卿瞅着他明显看热闹的架势,自觉暗示自己不要同这个东西一般见识,想到昨儿晚上那一出,又有些不好意思。颐指气使的一指,他道。
“我要吃饼子和豆浆,你去给我买。”
皮皮咧着嘴应下,留下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小眼神,嘴里欢快的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走远了。
皮皮走远以后澜卿也没觉得多自在。照例先探了探方婉之的额头,没有发热才放下心来。
方婉之睡觉是有些死的,从床上掉下来也能一样的睡。她的睡眠极好,也就不会赖床,卯时左右不肖人叫便自己起了。
青柳时常逗她说:奴婢听说当官的都是卯时上朝,您这作息时间,刚好赶上应卯了。
此时正是卯时,澜卿休沐倒是不用上朝。方婉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衫的澜公子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他大概也是刚起,头发连个冠也没束,如瀑般的披了一身,很有些神仙样子。
她咂巴了两下嘴角才反应过来这是个真人,还没来得及张口招呼,就听见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句。
“要饭也不准备个碗?”
态度不是很好,语气也不是很好。
两人足有两个月没见面了,乍一见就这么贫嘴贱舌的,迅速让方婉之想起了来时的目的。
愤愤不平的瞪了他一眼,她一把掏出犹自在她怀中酣睡的王守财。
“到底是谁家的猫,你儿子你到底还管不管了?”

☆、第十六章 教‘子’之道

王守财自从在她家吃过一顿饭之后就认了路,隔三差五的就去方府曾一顿。倒不是连府的菜不如方府的好吃,而是方婉之的丫鬟青柳也养了一只小花猫,吃完了之后两只猫还能玩儿上一会。
王守财的喵年还小,正是喜欢撒欢的时候,白天玩累了就不大愿意动弹,长久的窝在方婉之的怀里涎皮赖脸。
这个初次见面就拎了它后脖子的女人虽然粗俗,但是王守财喜欢她身上香味。它还是有些怕生的,方府里它也只认得她。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连喻忙的没时间照顾守财的时候,就会让方婉之带着,连喻的王守财也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方婉之的王守财。
方大姑娘是不介意多一只猫吃饭,只是偶尔看着将后花园糟蹋的一塌糊涂的栀子花,难免有些心疼。
昨天王守财又偷偷带着青柳的阿黄弄倒了一片小花骨朵,她坐在院子里的藤条椅上晃了两下,突然就觉得,这事儿得跟澜卿说道说道。小猫小狗就跟个孩子似的,宠的久了就越发不好管束。他是慈父,她可不是慈母,王守财要再这么闹腾,她就动手打猫了。
她当时为着自己的认知怔了一下,一面摇头一面觉得慈母这个称呼实在用的不妥当,但又想不出什么新词。鞋面晃动两下走进屋里,抱着王守财就出了门。
她让青柳给方正留了口信说自己去玉尘奉宛了。一路溜溜达达的走着,不想平日瞧着不长的距离竟然要走这么久的路。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累的不行,敲了许久的门又没人应。
这是方婉之第一次不请自来,又累的狠了,转圈在村里用了顿晚膳就睡着了。
方正对他这个嫡女除了婚嫁一事从来都不上心,卢二娘虽说喜爱这孩子,一旦跟几个老姐姐打起了马吊就是没了黑白。yz
所以这一夜,没人知道方婉之没有回去。唯有丫鬟青柳咬着帕子颇为感动的想,小姐莫不是把澜公子给扑了吧?她真勇敢。
而现在睡了个恬足的方婉之却只想找连喻的晦气。
因为他不光拒绝改变他的教子方式,还抱着王守财一溜的哄着,全然没有觉得几盆栀子花的阵亡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婉之皱着眉头道。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棍棒之下才能出孝子,王守财都快把阿黄带疯了。”
澜卿本来捏着猫爪子玩着,一听她说自己儿子就有点不大乐意了,眉头一挑回道。
“你们那个什么阿黄本来就是个疯的,上次来玉尘奉宛不是也挠了墙吗?”
澜卿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这事儿方婉之就有些急了。
“你也好意思说,那分明是你们家王守财先挠的!”
而且阿黄很娇羞,一直在角落里老老实实的坐着,王守财自己挠疯了,回头一看阿黄突然变了猫脸,臭不要脸的走过去拍了它一爪子让它跟着自己一块挠。
不挠不行,不挠挨揍。敢说这不是惯的?
澜卿自来护犊子,不管是手底下的人还是手头上的猫都要护着。自去木匣子里拿出王守财的专用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口里不忘顶嘴。
“王守财挠它就挠啊?王守财逗狗的时候怎么不见它上前呢?”
方婉之真恨不得上前掐他一把。
那王守财逗狗的名声他还引以为傲呢?放眼整个万籁村,哪家的大狼狗不想一口咬死王守财?
这东西是真嘴欠啊,看见趴着睡觉的狗就拍一爪子,遇到好欺负的就伸长了两只前爪左右开弓的抽人家大嘴*****,就为这件事,方婉之都被养狗的唠叨好多少次了。
拿眼珠子狠狠翻了‘父子两’一个白眼,她习惯性的走到床边给他叠被子,嘴上没好气儿的说:“那下次邻居再找过来你去跟人家解释,别每次都丢了我在门外给你应酬。”
前两次王守财把人家狗眼睛给抓了,撒丫子往家跑的时候速度快的能飞檐走壁。澜卿倒好,一听说后面的动静紧紧抱住王守财,直接将自家院门给锁了,只推出一个方婉之站在外头陪着笑脸跟人家说。
“大姐,不好意思啊,我们家猫疯了。捡回来的时候脑子就不好使,您看看赔多少钱吧,我们肯定二话都不含糊的,实在对不住。”
无端被翻了旧账,澜卿也没有半分愧疚,趴在桌子上枕着胳膊,歪头去看自家儿子的小耳朵。
“我那是不爱跟他们一般见识。”
婆娘老妈子什么的,方婉之本来就比他知道怎么交流。
“你怎么不说你没理呢?”
“你见过有哪个男人会傻到跟女人讲理?”
方婉之将手里的被子拍的啪啪作响。
“你这是在说我不讲理呢?”
“谁认说谁。”
皮皮拿着热乎乎的饼子和豆浆进门的时候,连喻和方婉之正互相背对着打嘴仗。谁都不愿意看对方的脸,双双留着个怒气冲冲的后背,一个嘴上叨叨咕咕,一个叠着被子骂骂咧咧。就如寻常百姓家的小两口拌嘴,挺有滋有味的。
他咳嗽了一声拿着饼子进去,轻笑着道了一句。
“方大姑娘,叠被呢?”
连喻不知怎么就住了口,脸上腾的就红了。一个激灵坐起身,规规矩矩看着自己的猫。
方婉之对此却坦然的很,招呼皮皮道。
“回来啦?今儿的天可挺好,该把被子拿出去晒一晒,不然得连同主人的脑子一块长毛了。”
随后对着连喻一摊手,得了二两银子揣到荷包里。
连阁老眼瞅着她秀气的小荷包,突然就坦然了。是了,他们是雇佣关系,是花了银子的,完全没必要不好意思,抬头撇了皮皮一眼,大恩大赦一般的邀请方婉之一块用早膳。
皮皮向来是跟着连喻一桌吃饭的,当下也坐了。只是眼神总在两人之间转悠着,看见自家大人很理直气壮的喝豆浆,不由问道。
“方大姑娘觉睡的挺死啊,我们家爷....”
这句话的尾音拖的有些长,长到连喻被刚喝进去的一口热豆浆呛的剧烈的咳嗽。
“推了几次都没把你叫醒呢。”
方婉之奇奇怪怪的打量连喻一眼。
“多大人了,喝碗豆浆也能烫着。”而后对皮皮一笑。“我睡觉是有些死的,被卖了估计也得第二天早上才知道。”
皮皮憨厚的一点头,伸手想要再拿块发面饼,被咳的满脸通红的连喻一把抢过来,一面摇头一面道。
“你别吃了。”

☆、第十七章 我有的是钱

连喻给方婉之买了支簪子,价钱还挺贵。送给她的时候,态度一贯的不好,方大姑娘推拒了几次,都被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丢回来了,不敢不收。然而收了,又整日整夜的守着那么支金灿灿的玩意,夜不能寐,惶惶不可终日。
青柳站在旁边翘着脚瞧着,傻啦吧唧的说。
“小姐,男子送女子簪子能有什么,无非是澜卿公子看上你了呗。您看那些言情话本子上,白娘子给许仙油送过伞,梁山伯给祝英台送过书,再不济那西.门.庆还给潘.金.莲...”
方婉之一声没吭,转脸将家里剩下的话本子也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皱着眉头歪在床上,她想。
许仙收了油纸伞,被法海扣在金山寺做了半辈子的和尚。
祝英台收了书,跟着梁山伯双双咽气儿从地缝里钻出来变了蝴蝶。
至于西.门.庆跟潘.金.莲...阿呸!那两货死的更惨。可见姑娘家是不能乱收人家东西的。更何况,澜卿的东西,是随便收的吗?
方婉之想到前几日被他拉到古玩店里强行挑选簪子的画面,忍不住狠狠打了个寒颤。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午后,方大姑娘照例端着一个海碗扒着大米饭往屋里走,一切都寻常的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只脚还没来得及迈进茅屋,她便被皮皮连人带碗又塞回了车里。
车是好车,澜卿‘御用’的那辆。不多时,帘子一掀,她便看见了澜卿的脸。一身牙白金枝缎纹长袍,青竹鞋面的靴子,上车便懒洋洋的窝在车厢里盘起了文玩。这货本就生的排场,再加上这通身的打扮,着实让方婉之愣了愣神。
她端着个海碗瞅他,脑子尚在发蒙。
“今天不画了?”
他忙里偷闲的拿眼一瞟,从鼻子哼了一声。
“带你去买点东西。”吓的方婉之险些就从车窗跳出去了。
他带她买东西?她没听错吧?还是哪个大罗金身的罗汉下凡上了他的身,跑到红尘行善积德来了?
方大姑娘警惕的抓紧荷包。
“....我不买,我又不缺,买什么?”
澜卿看着她那一脸防白眼狼的样子,重重翻了个白眼,言简意赅的道。
“你看,我买。”
马车动起来之后便一路沿着山路前行,竟是个进京的架势。本来就不算长的路,没多时便进了官道。
车子在一处古玩店前停的挺稳当的,方婉之眼见着澜卿下来车,没好气儿的对皮皮说。
“把她从车上抠下来。”
什么出息,都恨不得长车上了,他又不吃人。
马车停靠的这家古玩店方婉之认得,是四九城里最大的一处古玩商号,名唤轻尘居。物件都是上等货色,成色也好,方正上下打点时都会含着眼泪来这里放一回血。
如今澜卿突然将她拉到这个地界让她挑东西,她真是连眼睛都不敢乱瞟。
屋里的掌柜的,是个五十岁上下的小老头,正在两个伙计的伺候下磕着瓜子,方婉之进来的时候还没想正经搭理,抬眼看见澜卿进门当场吓得就是一惊,落了满身的瓜子壳也顾不上,张嘴就是一句“您怎么过来了?”瞪着两个眼珠子迎上来就要行大礼。
皮皮眼疾手快先给挡了。
“今日只谈买卖,掌柜的把姑娘用的簪子都拿出来瞅瞅吧,要上等货。”
小老头闻言一阵点头哈腰。也不知道自家的主子爷怎么想到溜达到这儿来拿东西了,这轻尘居本来就是他的,想要什么物件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这么亲自跑一趟....,身边还带了位姑娘?
王掌柜人老心可不老,张大了眼睛闭紧了嘴。知道什么话该问,什么话该烂在肚子里。眼观鼻鼻观心的的端着木托往方婉之面前一摆,恭恭敬敬的道。
“姑娘瞧瞧,可有能入眼的。”
方婉之在方家虽然算不得得宠,但也不是没有见识的。这木托上的东西值不值银子,拿眼一看心里就有数了。上下牙那么一咬,紧张的嘴唇都哆嗦了。
心里使劲寻思着,这货到底哪根筋搭错了呢?
方婉之心思百转千回不肯挑东西,其实连喻也没好上多少。
这真的是他第一次给姑娘家买东西,他娘死的时候他才九岁,还不到会挣钱的时候。身边又没个姐妹,对这种女人家的东西越发不通。
而之所以非要给方婉之买东西....
他低头抠着柜台上的小雕花。
就是想图个心安呗。
连喻自己知道,这次的吻跟上次的不同。上次是迫不得已,是权宜之计。刘礼看着憨傻,实际上十分精明,没那么一下子,他是不会相信的。但这次却是他一个人纯粹的臭不要脸。
姑娘家的便宜不能随便占,尤其这便宜占的这般不光彩,挺容易遭天谴的。所以也就没有了上次的自怨自艾,也不觉得自己是颗好白菜了,就想老老实实的给她买件像样的东西补偿一下。
连喻于情爱一事同旁的人完全不同,也或者说,是完全的不解。他亲了方婉之,亲了,但这只是一个吻,代表不了任何东西。他承认自己喜欢亲近她,就像他喜欢王守财,也会在它的猫脸上亲上几口是一样的道理。
他给方婉之买东西,他想买,是觉得自己欠了她的,东西给她了,便能舒服了,不然平日看着方婉之,他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不安。
连喻这厢是正正经经想图个心里清静,蒙在鼓里的方大姑娘却是完全的蒙了,惨白着一张脸站在原地好一会儿,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要说轻尘坊这样的地方,就是他爹来了也是伙计伺候的,如今老掌柜的都站出来了,还端端正正的让她挑。一张脸被吓的惨白惨白的。
她对澜卿说。
“回,回去吧,我害怕。”
黑白分明的一双大眼蓄了两泡泪,当真是给吓着了。
澜卿本来斜倚在轻尘居的柜台边上,见状茫然了好一会儿,随即一扯皮皮怒气冲冲的道。
“她说她害怕!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要说这主仆二人,那都是没占过姑娘家便宜的人,谁也不知道事儿出了该怎么办。连喻‘偷香窃玉’之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拉了同样没有经验的皮皮商量,到底该给人家买点什么东西补偿一下。
虽然他也看不上皮皮的情商,但是有个人商量总比没人商量强。
如今商量出来的结果吓的方婉之直哆嗦,他就很自然的将错误全部归结在了皮皮身上。
皮皮说:“那是因为你形象不好,德行太差,换做旁人你看人家还哆不哆嗦。”
连喻几乎立时就要翻脸,想了一想,又觉得不是时候,转脸安抚方婉之。
“别怕。”
又觉得这话没有完全表达好自己的意思,径自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丢在柜台上。
“我有的是钱。”
连喻在外是很少如此露富的,为了防止有人问他借钱,他甚至在被封户部尚书的第一天就将官袍戳了好几个窟窿彰显他的穷困潦倒。此时的这一番炫富,他自认为已经很能表达自己内心的诚恳了,谁知方婉之看了之后两腿一软,直接瘫在地上哭起来了。
“你说!你到底是怎么了?你想怎么坑我?.......我没钱啊!!”
这一顿鸡飞狗跳很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的最后,还是五十多岁的老掌柜出面,埋头挑了支不算太过张扬,价钱不高不低的簪子给送出去的。
给的过程自不必说了,惊恐,色变,硬塞。澜卿用他二十七年的人品证明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抠,不然偶尔一花银子会让人以为他回光返照了。
回去以后,他窝在床榻上抱着猫对皮皮抱怨:女人真是个麻烦东西,你看方婉之,没事儿就死啊活啊的,我又没怎么她。
皮皮压根懒得搭理他,平铺直诉一句:“你偷亲人家了。”
“她不是不知道吗?”
皮皮忙着手头上的东西,还是那句话:“你偷亲人家了。”
连喻不吭声了,左手抱着王大壮,右手搂着王守财老老实实歇着去了。
对!他偷亲人家了....

☆、第十八章 我约了方婉之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澜卿闻言挺直接了当的说。
“其实我之前就有点烦你,跟方婉之没什么关系。而且现在都流行一男一女在一块儿溜达,咱俩总在一块容易坏了我的名声。”
皮皮觉得,连喻纯属是在放屁。
原先他孤家寡人的时候,死缠烂打的非跟他在一块儿,老爷子的禁卫里面,愿意跟着他从封地回来的,选来选去也只有他。连喻一身的臭毛病不说,还十分忘恩负义,谁会愿意伺候他?如今他长大了,知道想姑娘了,回头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对他的措辞也是毫不留情。
“你不就是觉得我嘴不严,担心我把你偷亲方大姑娘的事儿给说出去吗?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要不带我玩儿也行,给我五十两银子封口费。”
连喻直接从怀里掏了银票。
“给你一百两!你把嘴给我闭严了。”
他确实是担心皮皮说溜了嘴,尤其这货还喜欢无时无刻的调侃他。万一哪天说走了嘴让方婉之挠了他一脸花,他那簪子的钱不白花了。别看这东西一脸的忠厚老实样,实际舌头伸起来比谁都长。
连喻十七岁时比现在还要要脸,刚学会骑马总是有些兴奋的,一个不留神连人带马一块摔到坑里去了。他不愿意让人知道,对着唯一的目击者皮皮千叮咛万嘱咐要守口如瓶,结果他干净衣服刚换上,府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他亲眼看着这货板着个棺材脸一本正经的对着府里嘴巴最大的丫鬟说:“你知不知道爷方才骑马掉坑里去了?不是跟高手打架,是掉坑里了,当然是真的。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现如今,此事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皮皮对于捡连喻的笑话狠狠嘲笑一番依旧乐此不疲。只是现在他得了他一百两,顾念情意,少不得要对他好一些,伸手在王守财的猫毛上摸了一把,皮皮抱着委屈说。
“我对你也不差啊,会做饭,会洗衣服,你跟人打架的时候也很少丢下你自己跑。你的仇家那么多,我要是不在,你早晚被人削成小薄片。”
连喻听后反问。
“你会溜猫吗?会说八卦吗?会上吊作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在拿着铜镜孤芳自赏着自己的容貌。
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整个大堰只有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乍一见到长得花瓣似地一个小哥儿进门,不由愣了愣神。
他将手上的小铜镜往床边一放,端详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
“还是没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听后扑哧一声就笑了。
“谁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觉得男装行动方便些才换了这身出来。
连喻未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弯着身子将他的宝贝儿子王守财抱到怀里,笨拙的想要在头顶上给绑出一朵蝴蝶结应应节气。
期间,王守财死命挣扎数次,猫爪子也亮出来吓唬了他几回,都没能阻挡连喻的好兴致。
至于结果嘛。
方婉之摇着扇子啧啧两声,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好端端的一只猫,被他捆的跟战场负了伤的将士似的,还是身受重伤的那种。
王守财显然也非常不喜欢连喻的手艺,爪子一挠就给拽下来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开始拍了。
连大人自来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带出去的猫自然也要漂亮,眼见着对方这么不肯配合,颇有些气馁,唉声叹气的拿着条粉红色的小带子发呆。
方婉之说:“它就是看你宠它才欺负你的,你往旁边让让,我来绑。”
连阁老对于这种言论十分嗤之以鼻,觉得方婉之是在看轻他的能力。但是这凶神恶煞的婆娘单是往王守财跟前一走,那货就老实了。
看着顺顺利利在儿子头上绑了朵小花的方婉之,连喻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规矩当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猫的祖宗,王守财怕她绝对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章 所谓气质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占满了熙攘的人群,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驱车族人甚是漂亮,他们组成了一个花队在不大的街道上载歌载舞,宽大的裙摆是这春天里开出的最艳丽独绝的花。
连喻没有遮面,玉尘奉宛刚换了地界,他倒是不担心让谁认出来,只是王守财非要坐在他肩膀上,猫脸还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艳阳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围了一只毛皮领子。偏生连阁老还要走一贯的清雅高冷路线,对谁也没个笑容,目不斜视的精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好看的神经病。
方大姑娘则不同了,她鲜少有这样的机会能够出来,难得能够凑上这样的热闹,对着谁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来也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随和的笑容,俨然就是一个温温润润的少年公子,很快引来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数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闺秀传统,有胆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着花队一同跳舞。至于连喻,她们多半只是远观,不太敢上前搭讪,不是因为不好看,实在是因为太好看了,反倒让她们不太敢去亵渎他。
而不被亵渎的连阁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样都是出来逛的,一个受到热情欢迎,一个遭受冷对,连喻一直觉得气儿不顺着。偏生方婉之又一个人玩儿的开心,压根就没有要顾忌他的意思。
极目四望,他还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晚提过来的石青色常服,圆圆的眼睛,疏朗的眉毛,不算特别的帅气,挺拔健壮的身形让很多姑娘都脸红了,而且他今天,没有带面具!
连喻非常的不开心了,因为他向皮皮招手,对方分明是看见了的,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继续自顾自的玩。
他早就跟皮皮说过,他的那张脸没有必要带面具。只有长得绝顶好看的人,比如他这种的才需要。他都不带,他就更不用带了。
但是皮皮一直认为,连喻的很多话都是屁话,十句有九句听不得,况且他时常跟着他做一些丢人现眼的事儿,带着面具时,他才会觉得自己的脸皮足够厚。
两人认识的年头久了,更多时候根本也没有什么主仆之分,称呼上也只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皮皮在外惹了事儿的时候,永远说的是,我们家大人是连喻,连喻你知道吧?对,就是那个特别缺德官声极差的,你关了我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而官声极差的连喻,现在是非常的想拿出一些主子的架势的。因为王守财的尾巴实在是太热了,他想让皮皮过来帮帮自己。他也感觉自己有些渴,人群熙攘又找不到哪里有茶摊。路过他身边的那些姑娘,一旦同他对视都显出顶礼膜拜的表情,十分规矩的样子。好像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
你大爷的!!
连阁老暗搓搓的在角落里骂了句人,觉得方婉之和皮皮都是没见过市面的,一场春花节就兴奋成这样。他还参加过国宴呢,三国国晏,可热闹了。还有西域的美女,葡萄美酒夜光杯,还有各类稀奇的水果,特别好吃。
这般自我安慰着,越发让他觉得渴了,嗓子都有些冒烟。
等下他们要是来找我,我肯定一个也不搭理。
阁老独自一人愤愤不平。
眼前也正在这时出现一双鞋面,淡蓝色的皂靴,却是姑娘家的尺寸。
他抬头一看,瞧见方婉之笑的弯弯的一双月亮眼。
“渴了吧?今儿天气可真热。”
她将一直装了水的青瓷碗送到他面前。
“花队里的姑娘给的,碗很干净,可以放心喝。诶...拿着呀。”
连喻有些迟钝的接过来,拿在手里才反应过来他是不要搭理方婉之的。
方婉之说:“你热不热?咱们找处茶楼歇着吧?”
抬手擦汗的时候,胳膊袖一落,露出里面白皙的手臂。阳光之下,还能看见细小的汗毛。连喻几乎是下意识的别过头,嘴里哼哼唧唧。
“你想去就去呗。”
万籁村是小地方,所谓的茶楼也只是个二层的小竹楼,装饰的挺简陋的,荡在窗边的轻纱帘子却挺有意境。
两人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着,低头瞧着大街上的花队,小凉风一吹,话便多了些。当然,多数时间都是方大姑娘在说,连喻偶尔应个一两声。
连喻的肩膀上,还稳稳的坐着王守财那只肥猫,虽说只有三个月大,但是那只硕大的猫脸已经能跟寻常的饭碗媲美了。王守财在打瞌睡,眯缝着眼睛,严肃的脸,全然的无法无天。
方婉之灌了一大口茶水,抬起胳膊袖豪爽的一擦,将王守财从连喻肩膀上抓下来。
“你怎地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姑娘家看着你都要躲着走呢。”
连喻顿时觉得凉快了不少,拿出折扇风度翩翩的摇了两摇,依旧没有说话。默不作声的转向窗外,任由春风穿过他的长发。
方婉之自知他很有点任性的德行,也不同他计较。乌溜溜的大眼东西看看,正瞧见一名小哥端着个装满玉石手镯的托子在那儿叫卖。她冲着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白玉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素雅,简简单单的雕着一条缠枝纹,打听了一下价钱。
八十两银子,有点小年头,正经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她想压一压价钱。但是小哥说东西不二价,您不买还有的人买呢。态度还挺强硬,无非是看着春花节出来的人多,不缺买主。
方婉之将东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是真挺喜欢。絮絮叨叨的好话说了一箩筐,愣是没讲下一分银子。
澜卿眉头蹙了一下,显然觉得面前的两个人冒犯了他风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伸将簪子拿在手里,是个男人的款式,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的问小贩。
“多少银子?”
小哥一昂脑袋。
“八十两银子,不二价。”
“八十两。”
澜卿缓缓将东西放下。
“想讹人啊?”
然后自命高冷的澜公子就开始在茶楼里讨价还价,一张嘴从簪子的质地说到簪子的行情,从汉白玉的曾祖宗说到曾孙子,一溜的古玩行家用语,开口到合上没说过一句废话,最终以二十五两银子的最佳战绩拿下了那只白玉簪。
小哥儿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哭腔对连喻说:“这位爷,您瞧着通身都这么排场,没想到还这么...会过啊。”
他没敢说抠,但是周遭的人都用一种意会的眼神认同的看着他。
连喻无所谓的一扭头,继续逗他的宝贝儿子去了,清清冷冷的样子,是又不愿意开口了。
方大姑娘却很开心,乐呵呵的给了银子,骤然觉得澜卿在这一方面真可谓奇才。她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觉得这么个抠别人赚自己的人,实在是有大出息的。
戴在头上的银丝盘纹玉冠一松,连喻没想到方婉之会伸手把他原来的簪子给摘了,换上了刚买下的白玉簪。他看见她凑上前来左右端详着,而后点头。
“好看。”
连喻奇奇怪怪的瞅着她,随即拿着小铜镜照了照,面上现出一丝傻气。
“给我买的?”
方大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惴惴的问。
“喜欢吗?”
她其实想买一支更好的,奈何囊中很羞涩,方正平日很少给她银子,身上华丽的衣着也多是为了照顾方府的体面。白玉簪更是不能跟连喻送给她的相比,差的太远了。
“姑且算是礼尚往来吧。”
她说。
“哦。”
澜卿应了一声,抬手在发上的雕花上摸了一下别过了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回去皮皮要是问起,就说是八十两。”
方婉之以为他是不喜欢戴便宜的簪子。张了张口,想说你要是不喜欢,改日我再买别的送你吧。再一看他板着脸的样子,又没有要摘下来的意思,一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澜卿是有点手足无措。他没有收过女孩儿的东西,送到跟前也不要。今天却放任这方婉之将白玉簪戴在了头上。他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解释,上次的簪子不用礼尚往来。一声不吭的收了东西,又觉得不甚礼貌,绞尽脑汁就憋出这么一句云里雾里的话。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笨拙的傻里傻气。
与此同时,一楼之隔的另一家茶楼上也是客似云来,没人知道,在一处看不见的角落里,一身铜绿长袍的方正也坐在人堆里。
看着对面同方婉之有一搭无一搭说着话的白衣公子,方正肥胖的皮肉堆积出来的细长眉眼眯起一个诡异的弧度。他今日接了一单生意,买主是个喜欢凑热闹的。本来不喜在这种市井之地久待的他,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澜卿?”
他单手叩了两下桌案。
或者他更应该称他为,连大人。

☆、第二十章 喜欢热闹

方正是见过连喻的,就在不久前,他拖了好几层的关系才在一位名为包打听的街油子那里打听到他常在哪处酒楼吃饭。他的行踪是很难寻的,因为官声不好,鲜少出来溜达。
包打听告诉他,这位连阁老自来有些独道性子,出门下馆子从来不吃馆子里的东西,身边永远跟着一个腰间别了菜刀的大厨。
厨子生的十分健壮一脸的棺材相,远远就能瞧见抗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挺容易分辨的,至于连大人,您只管找那酒楼里最好看的就对了。
方正面上连连点头,心里却有点怀疑这句话的靠谱性,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
“带着厨子?阁老莫不是要请人吃饭不成?”
要说朝廷这朝廷里三省六部,最有油水的可就是户部了。堂堂户部尚书下馆子还带厨子,除非是请了什么更了不得的大人物。不然怎么可能动用了自己府内的大厨。
再者,酩酊斋可是处大酒楼,连喻那样的身份定然是不会坐大堂的,他总不能挨个雅间的去寻吧。万一过程中惹了哪位官老爷的雅兴,那可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包打听本来也是个油滑人,话听了半句就明白后一句的意思了,摇头晃脑的贼贼一笑。
“可见方老板是不甚了解连尚书,放眼这大堰朝里,有谁吃过这位爷的饭啊?”他伸出五指晃了晃。“一把手都数的过来。”
“阁老嘴不算刁,带着厨子是嫌弃外头的东西不干净,非要自家的锅碗瓢盆才肯动筷。而且那厨子可不光是厨子,正经是有身手的。阁老的官声...小的不说想必您也是有所耳闻的。身边不带个能应场子的护卫怎么可能会出门呢。不过这位连大人向来只坐大堂不坐雅间,您进到之后打眼一瞅准能找的到。”
方正听后不由一阵咂舌:“不想这连大人在外头吃顿饭竟然这样麻烦,那既无应酬又不请客,为何不....”直接在家里吃得了,何苦费这份闲劲。
那人听后又笑了:“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连尚书本人倒是个挺芝兰玉树的人物,瞧着文绉绉的,大堂里的升斗小民多,品世间百味人生,估计就图个意境吧。这文人脑子里琢磨的东西,咱们这些肚子里没墨水的人又怎么能想的明白呢。”
方正听后深以为意,私下想来这位阁老虽官声不甚磊落,倒是有这等文人秉性,等下同他哭穷时或还有些胜算。
而与此同时,颇有情怀的连阁老确然已经在酩酊斋落座了。一身雪白缎衣更衬出尘,凤眼微眯,他自斟自饮的给自己倒了盏梨花白,模样瞧着仙气飘飘,实则耳朵伸的老长,正津津有味的听着后面一排桌子正在聊着的坊间八大奇闻之张寡妇的第二春。
皮皮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后,挺嫌弃的一甩眼皮。
“跟您说了多少次了,官声不好,不要经常出来溜达。方才在大街上您没瞧见吗?那出来倒水的大娘瞅见您,差点就一盆洗脚水泼过来了。你喜欢听八卦找方大姑娘不就行了,非要自己跑出来。平日就跟你说,少坑些好官少坑些好官,你偏不听。便是咱们知道再让这些人留在京城也没个好下场,你又何苦次次自己背这个黑锅?”
前段时间蔡庆的案子又是他们家爷给办的,抄家流放,一介两袖清风的读书人就这么给派到于成山给老皇帝守皇陵去了。连喻说,守着死人总比守着活人强,死人不会翻脸,也不会蓄意陷害。
但是百姓们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判刑那日对着连喻又是一通连祖宗带孙子的谩骂。话自然是都不中听,但也都是小声嘀咕,习武之人都长了双好耳朵,听的那是一清二楚。
连喻若无其事的夹了一筷子糖莲子在嘴里嚼着,外头挂着的糖霜甜甜脆脆的,内里又有些糯,觉得挺香,伸手指着让皮皮也一块吃。一双凤眼晶亮晶亮,居然很满足。
他说:“我觉得贪官更有气质。”
而且,贪官比好官活的长。
至于方婉之吗?他不想承认自己对她生出了那么点依赖,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不自在,又莫名烦躁。他想自己找些八卦来听,而不是一味的听那个姑娘在耳边聒噪,时间长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用筷子敲了敲皮皮的手臂,他示意他往旁边靠一靠,后面那桌的闲话他还没有听完呢。
皮皮黑着脸没说话,翻着白眼不情不愿的挪了一步,心底生出诸多的无可奈何。旁人或许不懂连喻,跟在他身边十年的他又怎会不明。
连喻只是太寂寞了。一塌糊涂的官声,刁钻任性的人品,让许多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连喻自己其实很喜欢热闹,却又从不敢与人太过亲近。
十年前的连喻也曾结交过几位称兄道弟的朋友,把酒言欢,险些仗剑江湖。然而这些人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在他身上捞好处,更有甚者,更是联合了朝中一些官员想要谋害他。
一场鸿门夜宴,于京郊之处布满埋伏,待到皮皮找到连喻时,他已经精疲力竭的仰躺在了血泊里。
他对皮皮说:“我觉得很累,咱们回家吧。”
染着血的长鞭上,是他曾经无比信任的林大哥的鲜血,或许还有其他人的,但是他杀红了眼,记不得了。他们想杀他,但他并不想死。
皮皮看着那一地死尸和瞪着眼睛发怔的连喻,突然失去了所有说话的能力。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因为连喻的身份和家世,让他注定要那样孤独着,很难交到真心实意的朋友。
而在那之后的整整十年里,连喻都没有再交过一个朋友。
这般想着,皮皮心里不免添了几分苍凉。伸出手指他想要拍一拍他的肩膀,却骤然被连喻一个突如其来的掌风猛的推开了。
他看见他撩着袖子气急败坏的侧头,没什么好气儿的嚷嚷。
“东南角那个大娘夸我长得好看呢,你别挡道,我露个侧脸给她。”
一瞬间,皮皮心中所有的苍凉都没有了,只余下深深的鄙夷以及对他低级趣味的各种腹诽。

☆、第二十一章 我是连喻

连阁老这厢兴致甚佳。
另一面,揣着一脸小心的方正也刚好入得酩酊斋。
确如包打听所说,连喻的气度和长相实在出挑的让人不得忽视。在没见到连喻之前,方正想象他的气度应该如陈酿的。二十七岁的男子,又是在朝堂之中摸爬滚打多年,要么他会深沉内敛的让人不敢近身,要么笑容温润的让人心底发寒。总归该有一些岁月沉淀下来的东西。
然而连喻却长了一张十分孩子气的脸,这种孩子气说的并非长相,而是同他年龄不符的生嫩。风度无疑是很好,但是那一双眸子既不锐利也不深邃,只是一味的干净,又有那么点,不着调?看上去根本不像能端的起官帽的人。
他想到坊间对他家世的传闻,暗暗琢磨,这人莫非是个内里空,当真只是靠着那位了不得的老爷子在朝中横行霸道的二世祖?脚下却是没停,问小二要了一壶好酒端着,试探着上前轻声问道。
“敢问这位爷,可否容在下拼个桌子?”
大堂的人都坐满了,拼个桌子是很普遍的行为。方正心里也有一番计较,他不想让连喻知道自己事先踩好了点来找他的,先假意做个开场白,状似无意之间,也免得引来对方的厌烦。
不想连阁老却坦然的很,眼皮子一抬,又夹了一筷子糖霜莲子。
“我是连喻。”
自报家门之后,也不待方正再说什么,自斟自饮的又是一杯美酒入腹。
“想拼桌就加菜吧。”
方正突然就摸不着头脑了,脑子蒙蒙的只能一味点头,也不知自己该露出恍然大悟卑躬屈膝的奴才样跟他请个安好,还是直奔正题老实招认,自己确实是奔着他来的。慌乱之下,脚下却比脑子最先做出反应,一路小跑到柜台,一口气点了好几道上得台面的招牌菜。
连阁老对于一切食物都算不上挑剔,有无好菜下酒都是无所谓。但是方正此来挂着一脸的有求于他,不敲点竹杠再开口,他懒得费那个口舌。
他自然也是认得方正的,玉尘奉宛接了他的银子,他当然知道买主是谁。
面前的男人很肥,不是胖,是纯粹的肥。堆积在脸上的笑容是长年的谄媚,挂着几条富贵纹。双下巴抵在藏蓝色的衣领上一抖一抖的,是个典型的中年发福酒色过度的油腻样子。
他这么端详着,赫然觉得方婉之的娘才是真正的好白菜,被面前的猪拱了以后,生出来脑子也不算好使的方婉之。好在天可怜见,没让她的长相随了自己的亲爹。
他伸了下手,示意方正坐下,轻描淡写的说。
“世人都道当官是个肥差,殊不知我们一年的俸禄也就够些温饱。今日偶遇方老板,倒是可以打打牙祭了。”
面上的笑容称得上和善,很是随意,让人没有距离感。
方正却在心里骇了一跳。他竟然认识自己。他堆着满脸的笑意也是打太极。
“阁老玩笑了,众所周知这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不是?小老儿这点银子在您眼里还不是九牛一毛。”
连喻也笑了。
“这瘦死的骆驼确实比马大,不过骆驼本身就是个大家伙,除了那一身连着皮的骨头,还真不一定比马儿吃的好,方老板觉得我说的对吗?”
对...对个屁!
但是不对也得说对。
方正有些欲哭无泪,到嘴皮子的话还没张口就被人堵回来半截。
肥胖的胳膊伸得老长,他给连喻斟了一杯。
“阁老说的都对,只是到底您吃的粮食比咱们金贵,便是不丰足,也是管够不是?不像咱们这些嚼民粮的,饥一顿饱一顿,遇上个三灾六祸,真的是活活饿死也未可知啊。”
这般说着,眼中满满皆是苍凉。
连喻亲自夹了一筷子脆皮鸡到他的碗里,也现出许多同情,一面示意他吃菜,一面点头道。
“吃不吃的饱,拉出来的时候也都一个样。有人吃的好,却拉了三,五年就蹬了腿。有人吃不饱,却照样拉了六七十载,这都是命数。你能体谅我不丰足,我很开心,可见你是知道我的心的。”
方正一口脆皮鸡就这么卡在了喉间,生生品出了一股子鸡屎味儿。
一张大脸憋的通红,愣是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一个学富五车的文官嘴里说出来的。
大堰二十二年的文武状元,太子太傅陆皓衍的得意门生,就这么说话?
估计陆老先生听到之后会被他活活气死。
面前的人看似什么也没说,实际上该说的都说了。方正明白连喻是不好相与的,细眯着眼睛眼珠转了一圈,直接吭哧一声跪在了地上,也不敢再兜圈子了。含着半泡眼泪哭道。
“阁老渊博,自来比咱们凡夫俗子高出许多境界。您老心如明镜,定然也知道小的是为了前些时日的官粮一事而来的,咱们小本买卖,本就没什么油水捞,现下,当真是连府里的下人都快养不起了。您老就开开恩,帮帮小老儿吧。”
嗯。
这回终于看出来方婉之同他亲爹哪里最像了。眼泪落起来都跟从井里打出来的似的,方便的很。
连喻好奇的俯身靠近他,静静端详了一会儿。
“你还有下人?”而后挺好脾气的一笑。
“真羡慕,我们府里只有我和皮皮。现在的奴才也涨价了,轻易真不敢养呢。”言罢也不说让他起来,只自己夹了一筷子松鼠鱼细嚼慢咽的咀嚼。
“不瞒你说,我那后院也快揭不开锅了。”
方正这下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要说连喻在京郊有多少份儿田产,傻子都能说的上一两处。出门便是八人抬的轿子,一身锦缎华衣他眼睛都不眨的能给戳出一身的窟窿,打着一身的补丁说自己没钱。上京三省六部那么多官员,谁敢说比连喻过的宽裕?
但是这话就是打嘴里绕圈的溜着他也不敢说出口,又找不到话头去接。只能拱着双手不停作揖,做好长跪不起的架势。
要说方正摊上的这件事儿,正经是挺倒霉催的,旁的衙门都没有指望,还真就只能倚靠连喻发发慈悲。
这话说将起来,源头还是他带着方婉之参加的那场皇宴。
是说大堰皇室尚武修文,圣祖刘衡帝是马背上得来的天下。自来教育后世子孙也必要身强力壮,砍得动三板斧的都颇得器重。且这位刘衡帝还是个草莽皇帝,举兵之时当地的商人都不肯施以援手,全靠着一股子狠劲儿夺得了天下,建国之后更是连砍了数十颗商人的脑袋,常年重农抑商,连带后世的几位君主也是诸多不待见商人。
前段时间,刘元帝将京城里几名颇有实力的粮商请进宫,着实让他们窃喜了一番,纷纷以为这是朝廷开始重视商贾迈出的第一步。
事实上,那日的皇宴刘元帝和太后也确实露了许多的笑模样,宽厚仁慈的选了几名商女进宫侍君。然而醉翁之意却不在酒上,而是奔着他们手中丰足的粮食去的。
同琉球的战争是个持久战,双发都拉开了拼死一搏的架势。禄昌侯岳深要带兵出征,所谓大战之前粮草先行,自然是要先有储备的。朝廷不愿意花这个银子,少不得要给商人点甜头,可叹这刘元帝连点子甜头都不想给,只明面上几句好话便要免费的粮草供给。
刘元帝说,你们都是朕的子民,朕一直都是记挂着得,如今关外不太平,你们有义务,也有这个能力捐粮。朕也不会亏了你们,捐出来的粮食,每十担给你们三十两银子的贴补。
粮商们心里都明白,这无非就是个赔本赔到死的买卖,近几年的雨水都不好,周边几处大县的粮食出的少的可怜。十担三十两银子的贴补,聊算一半的本钱还不足。
只是这话没人敢吭,便是君主让他们免费捐粮,也得硬着头皮去捐不是?
方正混在商贾堆里却觉得,这是个难得长脸的机会。他是粮商大户,京城里他喊一句没粮,旁的人家恐怕都要揭不开锅了。仗着自己很有些库存,第一个站出来道了句吾皇万岁,兼之表达了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心。
皇帝那日笑的开心啊,虽然没愿意收了他放屁的闺女,却着实夸赞了他几句,还顺手赏了件皇家特产-----黄马褂。
穿上黄马褂的方正也是真开心,去商会里也不忘将那物件高高的供起来,跟脸上镶了金边儿似的。
只是没过多久,他便笑不出来了。
因为当初说好的十担粮食,到了征粮的时候不知怎么改了说法,说好的十担粮给写成了百担。他当初一马当先表示愿意多给七十担的应承,硬生生被翻了整整十倍,答应给的银子,却是一分没见。
征粮的官老爷土匪一般将他的粮草洗劫一空,只剩下那件要收紧了肚子才能塞的进去的黄马褂。过去他觉得这是皇恩,是无上的荣誉,这会子,却是勒的他喘不过气来。
方正愁得终日食不下咽,又敢跑去对皇上质问,您那圣旨上是不是写错了一个字。他没那个胆子,皇宫更不是个随便什么升斗小民都能进得去的地界。
他是明白自己被坑了,除了整夜整夜的失眠,唯一的法子也只是去户部门口哭穷,期望那里边的官老爷能开恩,按照十担粮食三十两银子的补给发给他一些,也能有两千一百两银子的回本,不至于亏的太多。
方正虽说生的肥头大耳,却很有些头脑。
他知道户部是大衙门,这等事情找小官根本没用,径自就奔着连喻来了。不想这位日理万机的尚书大人十次九不在,管事的小官被问的烦了便只说:“咱们大人平日忙碌的很,现下天气正好,谁知道又去哪玩儿了。再者,劝你一句,能在我们大人身上捞出油水的,我自打进了这户部的门就没见着过。”
方正只当他是拿这话来搪塞,如今真见着连喻本人了才知晓,这话实打实是句真言。
连喻早也知道这人来为的是什么事儿,他今*****,也就是等人。
人如今也等到了,他便也没这份耐性在这里听他哭丧了。
包打听从方正手里得的银两,一九分,连喻占九,这人本就是‘无利不起早的’。不然随便什么人都能打听的到他的去处,那他也不用在京城里混了,直接去封地找老爷子算了。
连大人这厢筷子一落,这便是吃饱了。
慢条斯理的用帕子擦了擦嘴角对方正说:“我真的快要穷死了,户部再富足,那库里的银子也是圣上的。你只见过主人家往外拨钱救济,见过看门的往外拿银子的吗?方老板是明白人,不肖我说心里也是明镜似的,这事儿不归我管,你得去求圣上去。圣上要说拿银子,那我是没二话的。”
言罢撩着袖子站起身,他摸了摸方正的后脑勺,觉得圆溜溜的,像个十足的冤大头。一面走一面吩咐皮皮。
“记得把菜打包。”

☆、第二十二章 骡子,骏马,小毛驴

一般来讲,同连喻见过面的人,对他的印象都会停留在一个瞠目结舌哑口无言的状态中。
因为这些人来求他,或多或少都有着金钱上的需求,而连阁老最不待见的就是往外掏银子。
方正同连喻匆匆的那一面,着实让他震惊了许久。
这人不打官腔,不拿架子,也不是一味的装笑面虎。但就是字字句句不留半分余地。
方正琢磨了好些天都没想明白,自己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见过的大官也是不少。怎么平日油滑的那一套在连喻这个后生面前半点施展不开?
皱着眉头坐在书房里,他反复琢磨了一下两人之间的对话,终是悟了。
连喻不要脸。
比大堰所有的官员都不要脸。
他可以占着京郊大半的田产,以及两广盐路的肥差还穿着打补丁的官袍告诉你。他快要穷死了,穷到连奴才都养不起,穷到下馆子吃顿饭还要敲别人的竹杠。
赖眉赖脸,没羞没臊,但就是让你无话可说。
方正一连无话可说了很多天,几乎抑郁的时候接了万籁村土财主这么一桩生意,不想,却在这当口见到了同自家闺女同席而座的连尚书。
他记得,方婉之出门前是说跟澜卿公子约了作画的。他并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此时看来,他却想方婉之最好就不要回来了。
如果他这个赔钱货的女儿能搭上连喻这么个姑爷,他还用哭天抢地的去求朝廷那区区两千一百两银子吗?
方婉之回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一路溜溜达达的窜回府里,脚步十分轻快。
离开玉尘奉宛前,她把王守财胖揍了一顿,原因是这招狗讨嫌的东西无端把她的手给挠了,就是因着她瞪了它两眼。澜卿似乎是想护着自己儿子的,只是面前血淋淋的事实多少让他有些哑口无言。
隔着一扇木窗,他探头探脑的在屋中皱眉,瞪着将王守财拎到院中处置家法的方婉之说。
“你下手轻着点,随便教训教训就行了,它还小呢。”
方婉之便是故意在王守财屁股上又是‘啪啪’两下。
她也知道它还小呢,又能用多大的劲儿去打它。无非是看着澜卿这副样子十分受用罢了。
青柳跑来传话说方正找她的时候,方婉之身上还穿着白日里着的那身男装,闻言被唬了一大跳,赶忙一溜烟的跑回屋里将衣服给换了。
方正平时是很少找她的,也不甚过问她的生活,这么骤然将她叫过去,总让她觉得哪里怪怪的。
供着硕大财神爷的书房之内,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黄马褂。她记得这是那日皇宴时圣上赐下的,尺码很小,塞不下她爹的宽肩膀和肥肚皮,却日日被他憋着气儿勒在身上。最近一段时间不知怎地不勒了,方婉之也懒得操心。她本来见方正的次数也有限。
方家在商贾里算是称王称霸,方正后院不算上她死去的娘和扶了正室的卢翠花,还有七房小妾。他的爹算不上花心,从三十岁到五十岁,一直专一的喜欢着十八岁的娇俏姑娘。姨娘一个一个的往里抬,都是清一水儿的嫩模样。孩子生的却不多,只有两个混吃等死的大哥并两房妾室所出的三个庶女。
用方正的话说,这些个小娘皮,也就长相能看得过去,生下来的全是些赔钱货。话虽这么说,方正却依旧将赔钱货养的很好,因为赔钱货如果‘卖’的好,也是一桩价值不菲的好买卖。
就像六个子女中,模样生的最漂亮的方婉之,在家中的地位便比旁的弟妹要好上许多。但也只限于,还算不错的穿戴。
方正老神在在的堆在书房座椅上,是一堆看不清面容的肥肉,油光满面的大脸难得见了挺大的笑容。
他伸手示意方婉之坐下了,先是询问了最近读了什么书,可有要需要置办的东西之流,绕了一大圈子之后,状似不经意的问。
“爹记得,你今天该是去玉尘奉宛作画了吧?你可知道,那为你作画的澜卿公子是何许人也?”
方婉之愣了一下。
其实她一点也不在意澜卿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听方正的意思明显是知道了,便也不费力多猜,乖乖站着等着他的下文。
方正瞧着方婉之乖觉的样子,却是甚拿得住市面,不像六房七房生出的孩子小家子气,心中倒是越发多添了几分喜欢。
摸着青瓷翠湖的茶碗边,他对方婉之说。
“澜卿便是连喻,当朝正二品的朝官,官拜户部尚书的那位二世祖。你平日喜好跟官家圈里的小姐打个马吊,应该是知道的吧?他们家老爷子可是自大堰开国以来被封的唯一异姓王。”
方正说完看了看方婉之的神色,没什么特殊变化,又接着说。
“父亲前些时日遇到了一些麻烦,粮库吃紧,很有些困难。但是这些事都不需要你操心,我今日瞧着你跟连大人聊的倒好,可见你是能入得他眼的,今后更要揣着小心仔细伺候着。我这里有些不错的古董,等下你一并拿回去,该怎么孝敬,不用我教吧?”
方婉之就点了点头。
方正便觉得这闺女确实不错,以前怎地就没发现她这般沉得住气,是个拿得出手的。正要挥手示意身边的奴才将古董送进她房里,就听见她奸不奸傻不傻的问了一句。
“爹,您这是打算让我睡了他吗?”
方正赶紧将屋里的奴才都赶出去了,瞪着双不大的三角眼,瞠目结舌了好一会儿。待要张口斥责吧,自己话里话外又确确实实透露了这么一层意思。
方正确实是打上了连喻的算盘,但是不会现在就让方婉之倒贴。今日春花节他看的出来连喻对方婉之有好感,可连喻是什么人?他会算计,他比他还会算计,急躁了,就得弄巧成拙。所以为今只能试探。
方婉之摸着桌上的古董说:“爹,人家是什么身份,咱家是什么身份?骡子跟马能在一个棚子里睡觉,不代表驴也能进去凑热闹。您时常教育女儿要懂得门当户对一说,连阁老这样的身份,真睡不了。”
方正瞧着自家闺女坦然的没皮没脸,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连喻那日说的‘吃不吃的饱,拉出来都是一个样’的话,再一次被堵的无话可说。
他最近好像一直都在无话可说,在连喻那里是这样,如今在自家姑娘面前也是这样,瞬间就涌起一阵气恼,肥胖的身子卡在书桌前,甩着腮帮子咆哮道。
“我让你现在睡了吗?你一个姑娘家,说话没羞没臊的,也不知道卢翠花到底是怎么教你的。你现在就抱着这些东西给我滚出去,东西送不出去,你也别回来了!!”
到底谁才是爹。
连喻他拿他没辙,自己家的闺女再管不了了,这方府不是要翻了天了?
“诶。”
方大姑娘应的特别痛快,一面指使丫鬟进来拿东西,一面拍着方正的肩膀说。
“怎地动这样大的气呢?前短时间前门里拐角刘家那位胖伯伯就是生气气死的。”
方正感觉自己真的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用手点着方婉之的额头,他恨不得在上面戳出个窟窿。
“明日开始,你带着竹青一起去玉尘奉宛,敢不照我说的做,你给我小心着点。方家养了你这么多年,可不是让你吃白饭的,若是敢惹恼了阁老,仔细你的皮!!”
方大姑娘见怪不怪的一点头,也没觉着面前的这张亲爹的脸有多狰狞。
二十年都这么过来了,她早就习惯了。

☆、第二十三章 给连大人请安

带着丫鬟浩浩荡荡的将东西堆到闺房的一角,方婉之许久没有再开口。
澜卿的身份确实让她震惊。她的脑子不坏,也猜到了他背后的身份非富即贵,却没想到会贵成这副田地。
至于方正打的算盘,那是她亲爹,她能不知道他在算计什么?
方婉之觉得,她爹真的是太看得起她了。澜卿那样的身份,王侯贵女都不见得伺候的了,又何况是她。
上次陈王刘礼过来的那次,显然也是想要送几房妾室给他的意思。澜卿连陈王送来的人都给拒了,又怎么会看得上区区商贾之女呢?再者,他好像已经有了一房正室夫人,有些凶,就像她这样很会撒泼,所以他不娶。
又想到坊间对这位连阁老的传言,她咋了咋舌。觉得那性子像他,又不像他。闭上眼睛,一张贪官污吏的脸,如何也不能跟那个在王守财脖子上套了根绳子妄图溜猫,结果被猫溜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傻子联系到一起。
方婉之觉得自己的脑袋此时就如一团浆糊,七七八八的琢磨着,理不清一丝头绪。只是这头绪即便理清了又如何呢?这本就跟她没有半点关系,澜卿再坏也与她无关,再好也是过客,总不会一直牵扯下去的。
点着油灯的书桌前,窝着从火堆里捡回半本话本子看的津津有味的青柳,一面打着呵欠,一面揉着眼睛一页一页的翻。
方婉之看了她一会儿,百无聊赖的道:“明日再看吧,晚间读书费眼睛。都是些不着边际的才子佳人,天下间哪有那么多富公子与穷丫头的故事。”
青柳一双眼睛都撑着的红红的,不死心的又翻了一页,带着有些困倦的声音说。
“再看最后两章。小姐,其实爱情就像踩狗屎,不真格踩上一脚,谁会知道会不会真走了狗屎运?”
方婉之听她讲的这话文绉绉里透着无限的粗俗,深悔自己平日的教育太过随意了,以至于她越发像极了她的风格,抻着被子躺倒在床上。
“不想我把你手里剩下那半本也一并烧了,就老老实实的睡觉。”
踩狗屎?
狗屎是那么好踩的吗?
方婉之一直都是睡眠极好的人,而睡眠极好的人通常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没心没肺,想不明白的事儿从来不钻牛角尖。所以一夜酣睡之后的方大姑娘的精神好极了,就算身边带了个方正派来监视她的丫鬟竹青,依旧笑的开心。
摇晃的马车之内,是竹青吓的惨白发青的脸。大概自从爬上过几次方正的床,她便再也没有坐过这么简陋的马车了。
方婉之抬手替她擦了擦汗,顺便将方正塞给她的东西抱稳当了。这是个外形土里土气的破碗,年头跟外表一样老了,瞧着并不好看。但是方正说这东西现在的价钱少说也要十万两,当真是下了血本的。
她一路瞧着这个东西微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跑来玉尘奉宛门口摇尾乞怜的乞丐,分明四肢健全,却还可笑的豁出脸皮祈盼对方的施舍。上次澜卿还笑话她,要饭也不拿个碗。如今她把碗带来了,就是不知道,他还能否像过去一样,恣意调侃。
春日里的暖阳很舒适,方婉之进门的时候,澜卿正抱着王守财在院中晒太阳。精致的小塌应该是今日送过来的,懒洋洋的窝着一人一猫,就连惫懒的神态都如出一辙。
大概还是记着昨日的那通胖揍,王守财对于方婉之的到来是全然的不待见。猫爪子一遮脑袋,换了个面朝澜卿的姿势,徒留下一只硕大的屁股和烦躁摇晃的猫尾,昭然若揭着自己的不满。
澜卿对于王守财所有的德行都十分喜欢,伸手揉着它的背脊对着方婉之灿然一笑,头上还戴着她昨日送给他的白玉簪子。颇有些幸灾乐祸的说。
“不欢喜你了。...你怎么不进来,矗在门口做什么?”
方婉之这才发现自己站在门口许久了。
面上怔了怔,她突然有些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对待澜卿,或者说,不太想用那样的表情‘伺候’他。
身边的竹青不轻不重的连续咳了好几声,她笑着转头看了那丫鬟一眼,戳了戳她的喉咙。
“嗓子卡鸡毛了?”
她会照着方正的吩咐做,但是这并不代表她认同他,也不代表,要给一个爬床的丫头脸面。
竹青的脸色自然不好看,方婉之也没好上多少。
有些事情非她所愿,但是她得活着,就得老老实实的呆在方府,吃她爹给的那一口饭。
连喻是人堆里的人精,有些话不肖说,抬眼在她手上的原始瓷上扫了一眼便什么都明了了。
抱着王守财缓缓坐起,他说。
“你爹让你送过来的。”
并不是问句。
“...啊...”
方婉之托着瓷碗向前走了两步,待到走到澜卿近前时,面上已经挂上了惯常的笑容。
“给连大人请安了,前些时日小女子不知您老人家的身份,在言语上诸多冒犯,实在是过意不去,您老见多识广只当奴家是个不懂礼数的乡下丫头,莫要与我一般见识了。小小礼物是家父特意让奴家带来赔罪的,聊表敬意,还望您笑纳。”
这套话,她在路上练习了无数遍,算的上驾轻就熟,但是说出来了,心里也是不舒坦,是真不舒坦。
方婉之看见了澜卿蹙起的眉,也不说收,也不说不收,就让她这么端着,静静端详着她的奴才样。
那样的神情无关于喜怒,或许有嘲讽,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留着喂猫吧。”
他也弯起了嘴角,略过她身边的时候,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停驻。
之后的作画,两人都没再开口讲一句话。澜卿不说,方婉之也不知道该跟朝廷的二品大员聊些什么。万籁村的八卦还没有讲完,她想他应该是没了兴致听,她也没了胆子再讲。
她得承认,即便自己再没心没肺,在知道澜卿那样的身份之后,她再也不能如过往一般,没大没小。

☆、第二十四章 铁打的方婉之

在那之后,玉尘奉宛的车还是会隔三差五的来接方婉之。方正又让她送过去很多古董,价值不菲,称得上名贵,却日日堆积在茅屋的房檐之下,被春风吹的灰头土脸。
连喻在方婉之和自己之间挂起了一道帘子,中间还是留了两个窟窿,只是停驻在她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少。发间的那根簪子,也重新换成了常用的玉冠。
皮皮说:“方大姑娘....东西别再送了,我们家爷不喜欢。”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连喻不喜欢她每次来时端起的谄媚笑脸,和诚惶诚恐的讨好卖乖。
但是方婉之每次来时都会说:“阁老安好,这件瓷瓶是家父特意让奴家送过来的。”云云。诸如此类的话,连喻听的太多了。太多了,就会厌烦,远不如村头张小二的三媳妇喂猪的时候被咬了动听。
他能看得出方婉之跟她的爹是不同的,但是有些话方婉之不说,他便也不会多问,毕竟个人都有个人的活法,她觉得这是她的活法,那便由着她,没理由看不上她。
连阁老十分喜欢这种偶尔的自省以及自我告诫,然而真正运用到实际上的却并不多。诸如他会告诉自己,你的官声已经很差了,从今往后要做个好官。但是事情来的时候,他还是不介意往自己身上泼一泼脏水。再如方婉之这件事儿,他心里很理解她,也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却还是很看不上她。
王守财仍旧一如既往的混蛋,睡醒一觉之后就会喜欢伸着爪子四处挠墙。没有了方婉之管教的王守财,已然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今日不知怎么,它无端就瞧着横亘在连喻和方婉之之间的帘子不顺眼,爪子向上一勾,利用肥胖的身体优势就地一滚,刺啦一声就给扯下来了。
猫脸兜头盖脸被蒙上的帘子似乎让它不胜其烦,躺在地上转圈的四肢爪子乱踹,像极了一个跌坏了脑子的神经病。
连喻看见了,方婉之也看见了,都没动。
只不过前者是迁就,由着它玩儿,后者则是在思量,到底要不要胖揍它一顿。
王守财这两天,因着方婉之对它一味的不敢伸手,嚣张之气简直昂首挺胸。头脸钻出帘子之后,又后腿一蹬跳上了连喻的桌子,爪子踩在砚台里,又跳回连喻身上,沾了他一身的浓黑墨汁。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看着,看不下去了,径自走过去提起它。
连喻还是那副听之任之的样子,低头看着袍子上的墨点,又撩了方婉之一眼,神色淡淡的道。
“下手别太狠。”
他难得跟她说话,方婉之却是抓着王守财不动了。
抬头嬉皮笑脸的一笑,她拿着帕子仔仔细细的擦了擦猫爪子上的墨汁对连喻说。
“哪能呢,连尚书的猫金贵,奴家只是想帮它擦一擦,断不敢欺负它的。”
连喻就不说话了,右手抬起来似乎是要往画上描边,抬起来了,却又重重的放下了。唇是紧抿着,沾饱了墨的笔尖落在桌上,落下豆大一滴墨汁,他站起身来一声不响的扯着方婉之,直接将人关到了门外。
他实在有点烦她,想图个清静。
可是没过多久,方婉之就又回来了,不是从门外。门锁着,她进不来。所以她翻了墙,半边身子挂在墙头,笑的难看死了。
她说阁老,您老别生气啊,您看奴家哪里不顺眼,奴家改还不行吗?
一边说着,还一边对着他伸手。
“诶,您拉奴家一把呀,不然奴家摔死在您院里不是大白日的给您找晦气嘛。”
连喻仰头看着墙上没皮没脸的方婉之,突然觉得有些丧气,因为自己好像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又是不算和谐的一天,方婉之又给连喻送东西了,是件价值不菲的西域缎子。被她用手揉成一团,扭扭捏捏的挂着笑,像是想装出些娇羞样子捧到他的近前。
“您老瞧瞧,可还喜欢?”
连喻连眼风都没留下一个,径直朝着京郊槐树林溜达。
方婉之现在长能耐了,他不派车去接她,她便守在他下朝的路上来迎他。
灰头土脸的蹲在官道一角,还算顾忌着姑娘家的身份,没敢在人前露脸。冷不丁从角落里扯住他的时候,险些被他一掌拍死。
也还好看清模样之后没有真的下手,方婉之要是死了,他还得再去找个会撒泼的婆娘跟他去赴宴。
今日早朝之后,刘礼过来找他了,热情洋溢的表达了必须请他们小两口吃饭的意愿。神色颇有些骄傲,因为放眼这些个拉帮结伙的皇子中,只有他亲眼见过连喻的这个正妻。也想衬着这个机会,多拉拢一下他。因此态度上十分坚决,连喻待要推拒起来,自然就没那么容易了。
说到后来,也就未置可否的应了。
方婉之依旧没完没了的唠叨。
连喻将她领到一颗老槐树下,盯着树上的马蜂窝坏心眼的思量着,到底要不要将这个东西捅下来将她蛰个满脸包。
方婉之迟早要嫁人,定然不能在刘礼面前露真容。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她,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她的后半生考虑。不然将来被认出来,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连喻这般想着,又为这点子认知不痛快了。
他觉得方婉之的性子坏透了。聒噪,呆傻,缺心少肺,趣味极低。整日只喜欢打听小道消息的女人,嫁给谁都是个祸害。
再抬眼一看她冲着自己一脸恭维的模样,又默默加了一句,趋炎附势。
他认为自己想的对极了,面上更加没有好颜色,手腕一转甩出腰间的鞭子。
他告诉她:“站在这里别动,等下蜜蜂来了,将你这张脸蛰的半人半鬼咱们就可以走了,我有药。”
方婉之听后笑容整个僵在了脸上,心说你有药就赶紧自己吃了吧,你都已经病弱膏肓到可以驾鹤西去了。
她当然不可能傻到站在那里被蛰,一面迅速挪到他跟前一面道。
“大人做什么让蜜蜂蛰我?您要是想看大肿脸,奴家这就回家把奴家的爹拉过来,蜇我爹给您看怎么样?”
她承认,自己对方正的一些做法很是反感,父女两之间的情分不多,唯一可值得念及的,也只剩下这二十年的饱饭之恩了。如果连喻要看,她大概真的会把方正叫过来。
方婉之要‘蜇我爹’给连喻看,连阁老却并没有那个兴致,淡眉淡眼的一挑眉。
“蛰他做什么?我又不带他去吃饭。”
方婉之这才知晓,这货是迫不得已应了陈王的约。
两人一起站在树下守着那个马蜂窝,最后当然也是没有蜇,只是在去的时候让皮皮找了一张算是清秀的鹿皮面具贴在了脸上。

所有跟帖: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24 - 38) -彭小仙- 给 彭小仙 发送悄悄话 (179699 bytes) () 11/15/2015 postreply 09:09:51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39 - 52 ) -彭小仙- 给 彭小仙 发送悄悄话 (145238 bytes) () 11/15/2015 postreply 17:56:14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53 - 全书完 ) -彭小仙- 给 彭小仙 发送悄悄话 (154559 bytes) () 11/15/2015 postreply 18:14:4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