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53 - 全书完 )

来源: 彭小仙 2015-11-15 18:14:4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4559 bytes)

☆、第五十三章 兔死狗亨

午夜时分,人们自然都陷入了沉睡,青白的月光地下,树影落出好大一片阴影,斑斑驳驳的,总透着三分诡异。
晚间的一通夜宴,大家都多吃了几杯,因此睡的熟了也是必然的。然而今日竟是连打更的人都没有出现,安静的几乎没有了人气儿。
罗盘儿在屋子里转的跟陀螺一般,是个焦躁至极的模样。
连喻晌午的那一通晒鬼,将村里大半的村民都带了去,如今留在这花果村上的,数来数去不过那么几头蒜。
罗盘儿如今,是什么占山为王的心思都没有了,没了无知村民的供奉,他一个光杆司令还能折腾到哪里去?
围着铁锹阁的院子转了两转,他的眼神不断朝着山下的位置看。右护法张二毛被他转的眼晕,实在忍不住道了一句。
“天尊不是给了咱们消息,说连喻晌午拖出来的鬼都被他事先下了药粉,太阳一晒气味就会散发出来,闻到的人不出半日就会昏死过去?介时再用放信号出去叫咱们接应,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有什么不放心的?
罗盘儿漆黑色的长袍在地上曳出一圈的灰尘。
他哪知道那个药粉到底好用还是不好用。
说将起来,他跟这个天尊的交情,数十年来也未见得多么亲密过。多数时间都是他在办事,他在后面给他坐镇,分的银子他一他九,除了坑些好用的吃穿,银子可全在那个半人不鬼的人手里攥着。
如今朝廷的人来了,他甚至觉得他是想扔下他直接跑路的。要不是连喻放了禁卫要挖他家的祖坟,谁知道这个东西会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人头落地。
山下的红艳信号亮起来的时候,罗盘儿还窝在自己的院子里琢磨,到底要不要下去帮他的天尊。
他实是有些想要带着体己的东西逃跑的念头,但是脑中骤然闪出的那张半人半鬼的脸,又让他生生打了个寒颤。
他是极怕他的,如同花果村的村民畏惧自己一样。如果他敢走,就一定会有比死还要痛苦万分的折磨在前头等着他。
张二毛说:“爷,咱们这便下山去吧。”
他未置可否的哼哼两声,卷着衣领子也跟着出去了。
今晚,管他成败与否,那都是得硬着头皮去的。
白府的大宅在雁南县城里是最不显眼的一处所在,因为小,因为里面的县令一味的胆怯,从来都是跟它的主人一样夹着尾巴做人的。
罗盘儿早前便是白府里的常客,因此一路走来十分的驾轻就熟。
白府的门口虽不体面,但是白晏沉想要撑□□父母官的架势,堪堪摆放了两座很小的石狮子。
就着外头惨白的月光地,他看见了那个同样一身惨白装束的白晏沉。
或者说,是撕下了白晏沉的面皮,连脸都烂成一片枯骨的天尊陆兆丰。
是的,白晏沉早已经死了,披着白晏沉的那一张人皮的一直是陆兆丰。近些年的雁南,一直都是罗盘儿和陆兆丰的天下。白晏沉个性老实,又畏惧他们的淫威,在宅子里闹了几次鬼以后便成为了他们捏在手中的傀儡。
陆兆丰的脸已经完完全全的烂掉了,身子骨也因为咒术的反噬而人不像人。他也懒怠披着白晏沉的人皮在雁南装什么县令。反正整个雁南的天都是他的,根本没有必要费这个闲劲。
然而会咬人的狗不叫。没人想到,那个平日畏畏缩缩的酸腐书生敢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悄悄往京里送了一封折子。
也没有人会想到,对于区区的民间叛乱,京里头竟然派了一整支禁卫和朝中正二品的大员下来。
连喻的声望他们是知道的,陆兆丰并不想硬碰硬。得知消息之后刚弄死了白晏沉,那头禁卫就已经到了。
说不慌乱是假的,但是戏既然已经唱到了这里,少不得要顶着那张脸面唱完。
罗盘儿虽然与陆兆丰相识了许多年,却依旧不敢在晚间仔细端详他的脸。因为看了就要发恶梦,比真正见鬼还要让人胆寒。
他知道他此时正坐在那头石狮子上,也没敢抬头,低眉顺眼的带着他的人过去请了个安。
“天,天尊,您有什么吩咐?”
陆兆丰抬眼瞧了瞧他的方向,灰白的眼球跟眼白连成了一片,也看不出视线到底落在了哪里,挥手指了指屋里。
“都在里面呢,点灯。”
声音不男不女不老不幼,只是一味的渗人,像是卡了一口浓痰在喉咙口,又像是闷在棺材板里的黄泉之音。
罗盘儿从来不敢质疑陆兆丰的话,更不敢出声询问,听到吩咐之后立马转脸让手底下的人点烛火。
从宅院到正厅,一溜的灯笼点下去,整个院落亮如白昼。
陆兆丰依旧看不见,或者说看不清,必须要人搀扶着才能走到里面。
他命人将屋里晕死过去的人全部抬了出来,一具一具堆在正厅里,自己则是半靠半窝在主位上,不知道脑子里面在想些什么。
罗盘儿对着他点头哈腰,眼见着白日里‘造反’的人都堆在自己跟前,心头的大石总算轻了不少。
他没什么见识,更没有多少远见。瞧见这人真如陆兆丰所说晕死过去,那往日嚣张跋扈的劲头又来了。
只是他不敢在天尊跟前装大,孙子似的笑的涎皮赖脸。
“要说您是个有本事的呢,说让他们倒地那就都得乖乖的倒了。...哼,亏道连喻还是大堰第一聪明人呢,我瞧着也是个夯货,这点子端倪都没看出来。”
陆兆丰没有看他,只是低头摩挲着右手指节上的一枚白玉戒指。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很大,手指全部瘦的发黑,更像是两只爪子,那是常年淬炼蛊毒的手,沾染着无数的药粉和毒液。
真正的白晏沉的手并不是这样的,每次用膳时他都要在房中折腾良久,涂抹一些东西。
罗盘儿说连喻傻?
陆兆丰冷哼。连喻自从来到雁南县便试探过他无数次。且次次点到即止,都给他留了喘息的后路。若说他没看出来,他是不信的。若说是看出来了,他也没有完全看透,不然就不会给他这个机会钻这条空子了。
陆兆丰看出连喻于蛊毒一事上很有些建树,只是顾忌着村里的几百条人命一直没有动他,不然也不会将脑子动到了小阑山上。
想到这里,陆兆丰灰白的眼中闪出一抹轻蔑。
人命?
不过就是些卑微至极的蝼蚁,想要捏死,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罗盘儿自来知道这个陆兆丰是个古怪性子,他不吭声,他便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旁边等着。听着他几次大喘气儿,必然是被药粉反噬的厉害。
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估摸是陆兆丰歇息够了,单手抬起虚空一指,这便是在命他们将他的宝贝抬出来。
那里面是他饲养了许多年的五毒蛊的盅子,里面的东西状似在发脾气,不停晃动着,甚至连盅身都出现了裂痕。
端着木托的仆从吓死了,又不敢轻易动弹,眼见着他掀开了盖子,拿出一条通体漆黑不变形态的毒虫出来。
那是蛊。
一盅之中将其余四只毒物吞吃入腹的剧毒之物。
陆兆丰将它拿在手里,而后哼了哼,瘦长的脸面嘴角勾起一个奇怪的弧度。他在笑,恍若病入膏肓的长者,不辨年纪,分不清喜怒,只听到喉咙口咕噜咕噜的古怪声响。
罗盘儿扯着满脸的笑容凑到他身边说。
“天尊实在英明,竟然想到将迷失蛊下在缸里的‘死人’身上。连喻自以为晒鬼可以笼络民心,殊不知,这东西要被光照才能散发毒性。但凡靠近的人闻了那气味必然会昏昏入睡,还有心思摆宴庆功,实在是不自量力。”
而后用力一踢脚边的刘凌。
“什么王爷,等会咱们将五毒降下在了他的身上,还不是要乖乖的对我们唯命是从?”
这一屋子的可都是京城里有头脸的人物,兼之几名禁军校尉,一旦这些人为了他们所用,以后富贵荣华还不是信手拈来?
罗盘儿一生穷了几乎大半辈子,所能想到的也就是金银权势。
陆兆丰最看不上的就是他这副小市民的嘴脸,待到他将刘凌张良和连喻捏在手上,还用的着一个傀儡侏儒在眼前晃吗?
陆兆丰的身子骨常年浸淫于毒虫毒粉之中,早已经将身体折腾的差不多了。因此也懒于在送罗盘儿归西时讲什么客套话。手中毒虫被他伸手一抛,直接咬住了他的脖颈。
五毒蛊是至毒之物,一旦被咬住颈边动脉就不会松口。
罗盘儿未及他会对自己下手,根本就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便被那毒物扼住了所有呼吸。毒虫吞咽鲜血的咕噜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在场的仆从瞪大了双眼,眼睁睁的看着罗盘儿在没有任何防备和还击之下被吸成了一具干尸。

☆、第五十四章 阿桃,我渴了

对于亲手杀死一个侍奉了自己十几年的人,陆兆丰的脸色没有一丝怜悯。
用脚踢了踢罗盘儿干瘪的尸身,他对底下的人说:“愣着干什么?抬下去。”
而后伸手一捞,却是将那满是血腥的蛊虫拢到怀里,爱不释手的样子,眼神近乎痴迷。
这是他的宝贝,只有喂饱了它,它才好帮他做事。至于不相干的人,没有了利用价值留着也是个废物。而他,从不留废物。
周遭的几个都是常年服侍罗盘儿的,眼见着他瞬间就被化成一具干尸,吓的双腿都几乎站立不住。
兔死狗亨,他们不敢质问陆兆丰的不是,更不敢当着他的面撒腿就跑,虽然他们很想那么做。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矗在那里,生怕下一个自己就是地上的罗盘儿。
陆兆丰灰白的眼珠淡淡的扫过正厅中躺倒的人,脸上居然透漏出许多兴致,像是也不急着弄死他们,慢悠悠的在屋里转了一圈。他停驻在了连喻的身旁,似乎是很喜欢他的脸,打量了好半晌。
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刘胖子,脑中尚在思量,今后是该做一个位高权重的傻子,还是当一个杀伐决断的二世祖。
他琢磨了一会儿,觉得二世祖不好做,因为他上头还有个老爷子。那可是个老油条,不好糊弄。便将脚步移向了刘凌跟前。
这些人都是要成为五毒降的祭品,往后便会如行尸走肉,全部为他所用,但是他在花果村呆腻了,想要去京里走上一走,总要重新顶上一层皮。
然而盯着刘凌那张肥腻的脸,又觉得十分的讨厌,伸着焦黑枯瘦的爪子狠狠一捏,掐了一手的粘腻油脂。
这胖子实在太腻了。
陆兆丰一面嫌弃着,一面自怀中掏出一把尖细的匕首,顺着刘凌耳后的皮肤刮过,冰凉,看的人身上都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陆兆丰拿着刀也在观察着,究竟从哪里下手才好。他讨厌一切肥腻愚蠢的人,也不是很想碰刘凌,索性将刀竖起来,打算直接割断了他的脖子皮肉,再让底下的人过来拨。
然而那刀尖还未刺进对方的皮肤,‘昏死’中的刘凌却是骤然一个翻身猛的坐起,张口就啐了他一脸的唾沫星子。
就见他撸着胳膊站起身,一脚将白晏沉踹出多远,嘴里骂骂咧咧的叫道。
“去你奶奶的死变态,还想扒老子的皮,还反了你了!!”
一番话下去,其余躺倒的人也没办法再装死了,全部一脸戒备的坐起了起来。
陆兆丰一看那些人生龙活虎之势,脸色骤然一凌,脚下连退数步,随即袍袖一甩,双掌拍在五毒蛊身上,周身都散发出骇人的戾气。
刘凌一脚下去之后才看清了那个东西不人不鬼的样子,唬的魂都没了,一面往靠近门边的位置跑一面高呼着。
“连喻你赶紧的,妈的,这东西是要变身了吗?”
连大人躺在地上,还是个卧佛的姿势,堪堪吐出一声叹息。
怎地这样沉不住气呢,他还想多看看热闹呢。
奈何刘凌那厮实在叫的太过撕心裂肺,闹的他耳朵疼,只得纵身一跃,坐到主位的高脚椅上,看了看小几上冒着热气儿茶盏,似乎是很想喝上一口。但是这东西白晏沉虽然没碰过,他却有些洁癖,便皱着眉头看向角落里的方婉之。
“阿桃,我渴了。”
方大姑娘二话没说翻了个白眼,直接顶了一句。
“那就渴着!”
正事还没办完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中了我的迷失蛊吗?!怎么会这样?”
陆兆丰几乎是要疯了,他是受不得旁人蔑视的性格。眼见着这些人在他跟前一个个的坐起,整张脸都扭曲成了一团。
连喻不怎么爱跟长得丑的人说话,觉得近些时日虽看够了白晏沉哭啼吊嗓的脸,到底比陆兆丰的好看许多。
漫不经心的转了转茶盏,他道。
“雁南一带有花名岳西,入殓时当地人很喜欢摘上几朵放在棺材里,因为那花很香,形状又颇似彼岸花。他们觉得这样便如在尘世里送了故人最后一程,殊不知,这花在尸体腐烂之后会散发出剧毒之气,但凡吸入,轻者会出现幻觉,重者陷入沉睡。众人都以为此毒无解,殊不知,多喝几口桂花陈酿就对了。”
今晚他设下晚宴,所有的人都跟着多吃了几杯,不为别的,就为解这花毒。
而研究出这等奇妙之法的,正是他的师父饶纤尘。
饶不正嗜酒,在苗疆一带遛弯时曾遇上过无意中了岳西花毒昏死过去的人。他一辈子没个正经,几根银针下去将人扎成了一个刺猬也未见到醒转,便随手喂了两口手中的桂花酿。
他实际上是喝多了。
但是那人被硬灌了两口酒之后竟然真的醒了。
陆兆丰一直觉得岳西无解,此时听了这恍若儿戏的话气疯了,瞪着一双眼睛怒道。
“那又如何,你别忘了,即便岳西可解,五毒降可是捏在我的手里,我死了,全村的人就跟着我一起陪葬吧!!如此说来,我陆兆丰在黄泉路上也不算无人做伴。”
连喻说。
“五毒降是不是无解,到现在都是个传说。你父亲陆时雨研究了大半辈子,搞出那么多的名堂,是不是真的有用,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你是他唯一的儿子,我自然是有理由相信你得了他不少的真传,不然你这不人不鬼的样子,又能当的了谁的儿子呢?况且....”
连喻打开五毒蛊的蛊盅瞧了瞧。
“你想要控制我们,以你现在的身子骨,就只能撤降。不撤了那些村民身上的降头,根本没有多余的气力再次转降,我说的没错吧?”
陆兆丰整张脸都白的发青,狰狞的面孔腐肉一层一层的脱落。
“所以你根本没有打算挖我的祖坟?而是为了逼着我撤了他们身上的降头?!”
这样一来,不论五毒降是否真的会牵连一众百姓,连喻就都可以放手一搏了。
“恩。”
连大人应了一声,缓慢的抬起一方帕子捂住自己的口鼻,觉得他很臭。身上有一股子死尸味。
“我闻不惯脏东西的。”
挖人祖坟多损阴德啊,他这么秋风寄月的人。
“脏东西?!”
陆兆丰大怒。
“我父亲是雁南一带最德高望重的大祭司!!要不是你们朝廷畏惧他的势力日益壮大,派兵围剿砍了我一家上下十九口的脑袋,我何以要自毁容颜落魄至此!!”
“德高望重?”
连喻冷哼。
“陆时雨当年以活人祭祀,以婴孩祭炼丹丸饲养蛊虫,雁南的百姓终日过的提心吊胆民不聊生。你们所谓信奉,只是你们一个人的信仰,却要整个城镇的百姓为你们献血捐肉。至于你落魄至此...”
他单手支头,挺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陆兆丰。
“我看过你被通缉时的画像....其实你自毁容颜是对的。”
那张脸还不如现在烂的这张好看呢。
陆兆丰常年的不说话,对于跟人打嘴仗,他根本不会。兼之连喻是个中里手,更加气的他急火攻心,当下也不再废话,双手揣在袖口里,也不知道念叨了个什么,猛然一甩,竟是放出了无数巴掌大的毒虫,密密麻麻的朝着众人爬了过来。
连喻沉着应对,一面吩咐皮皮将方婉之带走,一面将众人带到他的身后。
再一观那毒虫,个个通体黑红,触须都挂着倒刺,圆壳,八足,爬动的动作十分迅速,密密麻麻的一团。罗盘儿未及抬远的尸身一瞬之间便被它们啃的只剩下一具枯骨,甚至能听的见皮肉分离的撕裂之声。
跟在连喻身边的,还有不少军中校尉,这些人都是带过兵的,然而见到这样的场景也不由背脊生寒。
这是怎样的一群毒物,竟然有着这样吃肉食血的阴毒。
毒虫汹涌而至,罗盘儿的手下吓的四散逃离。然而只一瞬,却是全部都动不了了,随即恍若被什么牵制了一般,硬生生的挡在了毒虫之前。
再细看去便会发现,他们的脚尖都被扯的很高,竟是被数十条透明丝线远远操控着。
而线的另一头,正是从连喻的五指之间甩出来的。就见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时轻点在小几上,带着些规律,又不像有规律,如弹琴一般。毒虫却在那十七个肉盾之前进退不得。
“傀儡阵法!!”陆兆丰惊愕“你是澜卿!!”
说起江湖之中,应该说无人不识澜卿公子,但是有没有几人真正见到过他。众人都知晓
点花阁阁主绕不正擅用傀儡之术,很有些邪门的做派。澜卿作为他的亲传弟子却是青出于蓝,一身簪花落叶的本事,轻功奇绝。为人却比他师父还要不着调些。
没人知道澜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只知道他十五岁出师门,十七岁便销声匿迹了,不想他竟然就是连喻!!
陆兆丰的高呼十分的刺耳,喉咙里传出的嗓音粗噶干涩。然而还未待他再有机会发声,连喻已经骤然出手,单脚轻点,一记掌风直向他面门袭来。皮皮则迅速在地上撒上一层药粉,毒虫四散逃离,再无力气再动。
陆兆丰接连后退,虽也有些身家功夫,到底他祖辈传下来的都是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毒虫死了,他的本事也就没了,加之连喻的速度极快,根本来不及躲开,只能生生受了那一掌,筋脉尽断。
陆兆丰本来就是将死之人,这一记掌风下去,哪里还有还手之力。他知道自己的气数尽了,吐出来的鲜血都是浓黑一片。他吃了无数的毒虫,手上沾染过无数毒粉,临到最后,还念念不忘的自怀中掏出一颗五毒散塞进口中。
他说:“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连喻接过皮皮递过来的火把,直接将他跟毒虫一起烧了个一干二净。
做鬼?
这世间上的人,从来都只能活一次。陆兆丰信奉了一辈子的鬼神之说,竟是到死都执着于这份痴念。
他倒是不介意看看他死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只可惜,天道轮回,他这样的人,恐怕死了,也就坠了地狱了,连轮回都谈不上。

☆、第五十五章 日子不过了?

一个不眠之夜,最终结束了花果村长达十年之久的无尽轮回。宫老爷子率领众村民傻傻站在宅子口,将里面的场景尽数收进,却是统一的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对于暗无天日的折磨,他们似乎已经疲惫了,呆滞了,进而看到阳光拨开乌云照射进来的时候,亦然是有些怕的,怕这样的日子还会在某一天周而复始。
刘凌踮着脚尖走过一地的毒虫残骸,特别的嫌弃,生怕粘在自己的皂靴上。面上应该是想要摆摆王爷的架势,面对着众人,学着自己的亲爹展现出一点皇恩浩荡。然而他是没读进去过多少书的,肚子里很空,讲不出太过文绉绉的东西。只能挠着脑袋说。
“都没事了。朝廷是记着你们的,你们以后也要多多向着朝廷,要记得,谁才是你们的救世主!”
神色肃穆,嗓门高亢。
村民们下意识的跪倒在地,依旧没有任何欢呼雀跃之态。他们被奴役的惯了,时间长了就只会跪,不管是谁,能让他们活下去的,就都是神仙。
他们当然也是感恩的,只是不懂得怎么去说。刘凌觉得反响不够热烈,嘴上又是词穷,再抬眼一看连喻,正坐没坐相的窝在椅子上喝阿桃端来的茶水,模样很有些没心没肺。
他似乎总是这样寡淡,寡淡到近乎没有一点人情味,救了人也不得意,死了人也伤怀。刘凌看不下去,忍不住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诶!你倒是说句话呀。”
连喻便坐着了身子,神色恹恹的说:“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都回去歇着吧。太阳升起来不是还有地要更?我瞧着王三家的苞谷就种的不错,走的时候给我拿两斤。”
一席说的比刘凌还要没学问,村民们却是从怔楞中回了神。
是了,他们还有苞谷要收,田里还有土地要更。他们的日子还要过下去,从今以后再也不用信谁,就过自己的。那才是他们的小日子,那才是他们该坚持的信仰。
宫老爷子颤颤巍巍的走过来,巴着脑袋问连喻。
“大人,那咱们身上的降头可是真解了?”
连喻便在死去的罗盘儿的护法身上撒了一层药粉。
只肖片刻,那个东西就蹭的一下坐了起来,吓的众人一溜烟的往宅子外头跑。
连喻见人都跑走了,又在上面捻了一层粉末,那人就又倒下了。
他说:“苗疆蛊术多年来为人所信奉,我不想说它是否真实存在,只想告诉你们,陆兆丰和罗盘儿所用的皆是药物相生相克之理,有的歪打正着,有的挂着些邪门,至于降头是否根除...只要人心摆正了,也就百毒不侵了。”
而后像是再要展示一遍似的,又让那护法站了起来,吓的众人又是一阵后退。走了没几步又躺下了,再站起来,再倒下,像是捏着个玩具的半大孩子,吓唬的村民不亦乐乎。
方婉之向来知道这货帅不过三秒的性子,眼见着他玩儿的得了趣,横眉立眼的一扯他的袖子。
“还闹!滚回屋里睡觉去!!”
次日清晨,又是崭新的一天。
恍若空城的雁南城第一次迎来了吵嚷的人群。他们不在花果村住了,都搬回了城里,罗盘儿不伦不类的铁锹阁倒是还矗在那里,只不过没人再来供奉他,听说是要改成学堂,宫老爷子出钱,他跟连喻说,这是他这辈子花的最舒坦的一次银子。
连喻未置可否的打了个呵欠,转身跟刘凌上了小阑山。
他们还是要挖陆兆丰的祖坟的。不过提出这个建议的不是连喻,动手挖坟的也不是他,所以他还是秋风寄月的美男子。
迎着小阑山的山风,连喻一席月白广袖被风吹起,淡淡站于树下的模样,端的眉目如画,皮皮抱着膀子眼睁睁的看着他将棺木里捣腾出的骨瓷瓶子一手一个的抱在怀里,神色还一味的庄严肃穆,楞是想不明白他到底哪里仙了。
除了没有长成一张世俗的嘴脸,他觉得连喻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陆时雨当年,是被圣上亲自下旨砍了脑袋的,当然不可能有墓地一说。只是陆兆丰不知道暗地里怎么折腾的,倒是将自己的爹连人带脑袋的给葬回来了。小阑山的入口摆了个双鱼八卦阵,整个林子野草长了半人多高,着实放了不少邪门的东西,若是不懂其中奥义,只怕就要生生困死。
作为一个祭司之后,陆兆丰用道家的奇门遁甲给自家祖宗看门,也算是杂学旁收了。
刘凌挖了人家的坟,连同祖坟一起掀了个底朝天。坟头下面埋着一堆死而不僵的蛊虫。连喻跟他做了笔买卖,他杀蛊,挖出来的东西一九开,刘凌一。
刘大傻子围着坟圈子绕了好几圈,最终因为对虫子束手无策应了下来。
陆兆丰的野心比想象中要大的多,整整一座地下墓室,被他堆满了近十年的积蓄。白晏沉在来京的折子里称其为民间动乱,许多人都觉得这话小题大做了些。殊不知,陆兆丰确实动了这样的打算。
他想先在花果村占地为王,其后再发展到周边的几个城镇,端看他怂恿着村民接待流民这一则就知道,他的算盘打的有多么长远。
墓室之中,他们还发现了许多铁质兵器,虽不能跟军用兵刃相比,数量却着实不小。可想而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是一场不小的□□。
圣上对于这次的差事十分满意,一面震惊于民间还有这等祸患同时,也在苗疆一带加强了防范。歪打正着的一次大规模剿匪竟然有这样的收获,连带刘元弟对待傻儿子刘凌也多了几分笑模样。
连喻被新赏了一件蟒袍,过肩交领连珠纹的。他的府上似乎有很多这样的袍子,旁人艳羡的很,他却根本懒得穿,百无聊懒的等着下了朝去找方婉之玩。
他们二人已经有许多日没见了,户部的琐事,京城的商铺总有做不完的事情等着他。
端着琉球进贡的琉璃盏,连喻直接回了京郊的小院。
院前不大的一小片薄田里,种着迎风招展的小水葱,颜色嫩绿嫩绿的,是方婉之强烈要求种下的。壮如猪仔的王守财正摊着肚皮仰躺在梨花树下,肚子上是雪白雪白的一片白毛,脖子上的肉都堆着,一圈一圈的围了好几层,睡的一如既往的嘴歪眼斜。
连喻皱着眉头在房前看着,看了好一会儿,又笑了。
因为方婉之扇着醉卧海棠的小团扇从里面出来了。
她今日穿了一身靛青色镶月牙锦边儿的袄裙,裙子的下摆很大,在裙角的地方开着一朵朵小碎花,腰间一根流苏细带,勒着八宝小脆,行动之间叮叮当当的煞是好听。
连喻说:“我正要去接你。”
方婉之坐在了树下的石墩上,也没看他,只是很认真的盯着自己的鞋面。总是笑的弯弯的月亮眼睛,依旧是弯着,眼底却全无一丝笑意。
她说:“我怎么敢劳驾连大人,您不怪罪我不请自来已经算是莫大的宽容了。”
连喻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突然觉得她很不对劲儿,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倒像是在挤兑他。
两人自从相好以后,她已许久不曾唤过他连大人了。如今唤了,又是这么古里古怪的调调,让连喻觉得她好像是中了邪。
将手里的琉璃盏往上端了端,他对方婉之说。
“我的手酸了,进屋说去。”
方大姑娘动都没有动,就那么挑着眼梢看他。
“进屋?做什么要进屋呢?即便现下是青天白日,咱们到底还是孤男寡女,终究是不合礼数吧?连大人有什么吩咐便说吧,咱们外头说话。”
连喻可以确定,方婉之就是来找茬的了。
看着眼前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连喻埋头算了算日子,临到她亲戚拜访还有些时日的,十分想不明白她怎会无端给他排场吃。
抬了抬下巴,他将手里的东西送到方婉之跟前。
“这个琉璃盏送给你,我记得你说过喜欢。”
他是想哄一哄她,虽然完全不知道怎么惹了她。而且这个琉璃盏也确实是他为她挑的。
然而方婉之今日是全然的不给面子,伸手一推,面上还是笑的。
“我不要,也要不起。你东西多的没处送了吗?为什么要送我?我又凭什么要收你的东西?!!”
连喻虽然比方婉之年长了七岁,但是骨子多少有着些四九城二世祖的脾气。一面将东西搁在院内的小几上一面皱起了眉头。
“什么毛病?”
好好的日子不过了?
方大姑娘也冷了脸,深吸了一口气,应该是想要压抑。冷静了一会儿,到底不是能嚼了黄莲还不往外吐的性子,抬手狠狠戳上连喻的胸前,厉声怒道。
“我是有毛病,而且毛病还不轻!我虽爹不亲娘不爱的长到这么大,到底也不是没根没落的物件。你看不惯我?看不惯您早说啊,没必要拿我当粉头耍。我爹之前求你画的画像府里已经收到了,画的真好,夫家给我找的也好,还是个正三品朝官的嫡子呢。既然玉尘奉宛这么会做生意,那咱们就照着生意的规矩做,左右我方婉之不是拿得起放不下的人,事已至此,咱们就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干净!”
而后也不再看连喻,径自朝着门口的方向走,走的大步流星,没得一点停下来的意思。

☆、第五十六章 猪队友的危害性

连喻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骂,也是一肚子气火,眼见着那人都要迈出门槛了,几步上前抓住方婉之的手腕。
“我没有!”
他二十七年不曾欢喜过什么人,如今欢喜上了,又怎么会将人送走。
他知道定然是这其中出了什么岔子,待要张口解释,方婉之又是一味的往外头走,两人你来我往的顶嘴,火药味儿愈发浓烈。
要说连喻不懂怜香惜玉,确实有那么一点,他不懂怎么哄一个女孩子,最后气的恼了,也是什么话也往外说。
方大姑娘此时本就是一肚子的气火,哪里还容得他顶嘴,瞪着眼珠从小荷包里拿出一堆的环佩玉器一股脑的塞到他怀里。
“你的东西还给你,咱们两个两清了!!”
其中一支挂着流苏的点翠步摇没有放稳,顺着手指间的推搡掉落在地。那东西是玉质的,将将坠地就摔成了两段。方婉之愣了,连喻也楞住了。
这根簪子是他们在路过聊城的时候在一家首饰铺子做的,方婉之挑的花色,簪子上的连理枝是连喻亲手所雕。
连喻气方婉之不给他机会解释,眼见着那东西摔出去老远,张口就是一句。
“你爱要不要,不要的全部丢出去!我瞧着也碍眼。”
说完之后立时就后悔了,因为方婉之的眼睛红了一圈,眼泪珠子含在眼眶里,别提多可怜了。
他有些无措,往前走了两步想将人搂在怀里安抚,哪知手指抬起来还没碰到她就被一巴掌打了回去。
方婉之说:“瞧着碍眼?好,很好。”
她一连说了两个好,而后再不看他一眼,甩着袖子便上了门口的车。
连喻这次没有追出去,只是站在门前发傻,木头桩子似的,直到在远处看够了热闹挪过来的皮皮拍了他两下,才似回魂似的说了句。
“叫府里当值的婆子过来回话!”
连喻时常不在玉尘奉宛,公务繁忙时便会安排府里的婆子过来洒扫。
当值的几个都是府里的家生奴才,知道规矩,平日也并不多话,唯有一个脑袋跌了管的,是府上陆账房的那个婆子,名唤孙金花。连老爷子在的时候她就在伺候了,如今也有五十余岁,耳朵不灵光,手脚倒是算麻利。
且说连喻一连几日奔波在商铺和朝堂之间,一直都是她负责打理茅屋。前些日子方正登门来了一趟,说是想看看自家姑娘的画画的怎么了。
孙婆子自来知道他们家小主子在这里作画,赶上有人来拿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便也没怎么当回事儿,转身在八宝阁里拿出一卷就递了过去。
那画果然是画完了的,美人娇俏,欲嗔还怨,实在不能再生动。
方正将画拿在手头里,却是有些不是滋味。
他这次过来是试探的。
方婉之跟连喻在一起那么久,他不相信若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没兴趣会带着她天南海北的走。这次从苗疆回来,他总能看到方婉之喜笑颜开的笑模样。偶尔还会发发呆,呆着呆着又接着笑。
他觉得这情形,十有□□两人是相好了。
然而好了,府里却一直没有动静。
四九城的公子哥儿多会玩,方正的心如明镜似的。如连喻这样的二世祖,若是只拿方婉之逗闷子也未可知。如是思来想去了好几天,他想到了那副画。
方婉之的这副画可是相亲用的,如果连喻有将她收在房里的意思,那么这副画就一定不会给。若说是没那个意思,那必然就给的痛快。
如今这画被婆子二话没说的给了,方正那心里瞬间就跟颗大石头落在水盆里似的,噼里啪啦溅起一地的凉水珠子。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不甘心,忍不住问道。
“那先前阁老答应给许的人家....不知道是哪一户?”
孙金花耳朵不太好使,一面在院里晾着被褥一面回。
“哪颗树?画上画了哪颗就是哪颗。“
方正觉得跟她说话很费劲,皱着眉头又道了一句。
“不是树,是问连大人给我闺女许的是哪一户,上次咱们说好了是朝里正三品的官儿。”
孙金花扒拉了两下耳朵,还是没听清楚问的是什么。只听到个正三品,就絮絮叨叨的说。
“正三品的不就是那个什么太常寺少卿嘛。名字唤作卢文淼。”
那小子被连喻揍过,每逢路过连家大宅都绕路走,实在是个不怎么有出息的。
她大致是想跟方正聊一聊的,因为平日鲜少有人愿意找她说话,但是方老板的心思全不在这里,听了这话之后也就没了再听下去的耐性,脸色一沉,直接就出了院子。
回到家以后,方正叫了方婉之进来,也没说什么,只让她准备准备,过两日他会将画像送到卢文淼手上,左右是个三品的官,虽说没什么实权也算不错了,让她安安心心的待嫁,别再妄想什么有的没的了。
方正的如意算盘落了一场空,心情烦躁的要死要活,至于方婉之听了这话是否会伤心,他根本懒得管。
而事实证明,方大姑娘确实是个扛的住风雨的,因为她只是瞪着眼珠子去骂了连喻一通,然后关起门来砸碎了一地的东西。
与此同时,呆在玉尘奉宛的另一个,心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连喻一直听着孙婆子的回禀,一句话翻过来调过去被她说的颠三倒四,但是该明白的他都听明白了,单手扣着桌旁的小几,他示意皮皮将人带下去。抱着王守财窝在高脚椅上,他满眼都是方婉之眼眶里那颗将掉未掉的眼泪珠子,眉头皱的几乎成了一个川字。
秋日的桂花开的顶好,堪堪从桂花树下走过就是一身的甜香。
方婉之喜欢桂花的味道,每年都会酿下一坛子桂花酒在树下。今年埋的明年喝,但是她今年并没有兴致埋桂花,只是坐在树下的小方桌上,让青柳给她倒了一杯去年的陈酿。
她不擅饮酒,但是偶尔小酌。端着手里的杯盏,看着杯子里的倒影,方婉之突然觉得特别想笑。
她是没有娘亲照看的人,身边除了还是个半大孩子的青柳,也没有能说的上话的人。
过去她不觉得这有什么,如今却是特别的憋闷,又或者说,真有人坐在她旁边听她唠叨了,她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也不想哭,就是作死的想撒泼。
那天在玉尘奉宛她是想撒泼来着,但是觉得没有格调,就一直忍到了现在。
如今想起来,她十分后悔没有去拧连喻的耳朵。
就在昨天,她收到了他写来的一封信。
信中很详细的解释了画被送回来的原因,让她别生气了,依旧是他一贯的叙述方式,没有讨好卖乖,不懂甜言蜜语,甚至在信的末尾很不怕死的顶了一句,你那日好凶。不过,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心情会好一点。
然而方婉之看到这封信后心情并没有变好,她只是单纯的想要弄死连喻,想直接将信甩到他的脸上。
有这么道歉的吗?连个面都不肯露?就算她是母老虎,就能真的吃了他?
送信的小哥儿赔了满脸的笑脸,一直站着门口候着,轻声询问姑娘可有信让小的带回去?
方大姑娘斩钉截铁的摇头,一面将信纸团成一团丢出去,一面让青柳从后厨拿了把菜刀给他。
她现在就只想剁了他!
皮皮从方府后院翻墙进来的时候,方婉之正栓了个绳子在树上撒泼。
她根本也不想死,也不想哭,就是觉得心里边憋屈,想要吼上一吼,其内容大致就是连喻是个杀千刀的混账王八蛋,就随便写封信糊弄老娘,他要是敢到老娘面前,必然要将他砍成几段云云。
皮皮暗搓搓的在角落里站着,愣是没敢告诉她这个馊主意是他出的。
对于如何哄好一个气头上的女人,主仆两都是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然而皮皮自认为旁观者清,自告奋勇的拿出书本子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不逊,远则怨的理论引经据典,觉得连喻在这个时候就应该跟方婉之保持些距离,加之对方又是正在气头上,白纸黑字的讲道理总比见了面被轰出来要好吧?
连喻起初是愿意听取皮皮的意见的,只是当那封长篇大论换回一把菜刀的时候,他直接将皮皮丢出院外去了。
方大姑娘是个对事儿不对人的人,见到皮皮进来了,便也顺着树下的小凳子踩着下来了。
一面招呼青柳上茶,一面将小几上的桃酥拿给皮皮吃,礼数是全然的周全。然而皮皮嚼在嘴巴里,却总觉得对不住她。
埋头思量了一会儿,他觉得女人的思维大致的跟男人不同的。即便他现下告诉了她,写信的主意是他出的,他们家那位爷依旧免不了一顿胖揍。因为他盲从了,没有自己的主见了,他让他写信他就真的写了,这是十分不对的。
连喻于感情一事一直是个葫芦性子,内里想的清清楚楚,嘴上就是纳于言辞。如此僵持下去定然不是好事儿,如此说来,倒不如由一个急性子的人先打破。
想到最后,皮皮深以为自己悟了。擦着嘴角的桃酥渣渣对方婉之说了句。
“方大姑娘,我跟您说件事儿吧。”

☆、第五十七章 阿桃,你带刀来的?

皮皮将连喻偷亲方婉之的事情说出去了。
纠其原因很简单。
他要去刘衡山出任务了,所以即便是连喻知道这事儿是他说出去的,一时半会儿也收拾不了他。
再说这事儿更深一层的意思,他有点想要看热闹。将这事儿说出来也是为了让连喻多挨顿揍,并不存在什么互帮互助的主仆友谊。
在皮皮心里的认知中,连喻和方婉之是吵不散的。天天相敬如宾的夫妻两,若是骤然有一天吵了架,那这架得劝,因为搞不好就真的四分五裂了。连喻跟方婉之不一样。两人从认识开始就在打嘴仗,相好了也打,打的噼里啪啦鸡飞狗跳,从来就打不散。
正儿八经居家过日子的两口子哪个不是这样打过来的?皮皮甚至觉得,这两口子到了七老八十也是这副互相不服的德行,当然,多数是连喻不服,方大姑娘专治各种不服。
如是想着,皮皮几乎带上了一种超然,把个猥琐公子偷亲熟睡小姑娘的故事讲的淋漓尽致。说完之后,他是十分的酣畅了,至于连喻会不会酣畅,他瞧瞧看了看方大姑娘脸上的脸色。
恩...只能说,自求多福了。
连喻这两天的右眼皮老在跳。跳的一点规律也没有,后背也总发毛,像是什么人跟在后面死瞪着他似的。
自从上次那一封信送出去之后,他每次回府看到方婉之送给他的菜刀,眼皮子都得跳上一阵。
依照连喻的本心,他是想要亲自去找一趟方婉之的。奈何最近朝廷里的事儿一件连着一件,实在□□乏术,实在没得一点时间。当然,连喻也得承认,自己的骨子里头还是有那么点小不服。
而这点子小不服,就像是青春期的叛逆少年都会在额头上长出的一两颗小豆一样,固执的维持着一种自视甚高的小坚持。其实这话说起来,也不是非要拧着来,但是这件事情自己已经认了错,对方还是想削他,心里就有点拧巴了,不知道这人到底要怎么哄,着实有些束手无策。
每日忙至深夜回了府里,连喻都会扫一眼桌上的菜刀。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别别扭扭的,摸了摸那刀刃,有点等着她找上门来砍的意思。
他已经说了对不起了,方婉之还是凶成那样,连簪子都摔断了。
想到这里,连喻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连带身上那件新得的深紫蟒袍都没了精神,是个没精打采的背影。挤在一群披着官袍的老油条中间,像个偷穿了大人衣服的熊孩子,整个人都闷闷的,跟活够了似的。
连喻确实也承认,没了方婉之的唠叨,这日子过的就不像个日子。仔细琢磨起来,就跟前二十七年都是死过来的。
刘元帝的身子骨不行了,早朝时候的呵欠一个接一个的打。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大限到了,只是没完没了的吃着姜皇后炼给他的丹丸。
连喻知道那里没放什么好东西,但是没吭声。因为整个朝堂的大势已经定了,刘元帝的身子骨冰冻三尺,哪里会是一日之寒。他觉得姜皇后喂给他的是救命丹丸,那就是能救命的东西,没人至喙。
因为他是君主,因为掌生杀大权,所以即便他此时的思想也愚昧的如曾经信奉过罗盘儿的那些村民一样,依旧没人敢张口提醒他。
没有人会在一件既定的事情上去玩命,朝堂上的那些老油条们不会,连喻更不会。
一场应卯,依旧是几个固定的老臣在那里歌功颂德,其神色表情,都像是很认真的在闹着玩儿,那根本就是在哄着一个病入膏肓的刁钻病人,反正就是专拣好的说,得过且过,大家安生。
刘元帝说:“连喻,荆州织造的案子交给你去审吧,至于闹事的几个书生,株连九族。”
连喻如过往一样应的痛快,只接过圣旨之时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您不是最近要去祭祀,沾这么重的血腥不太好吧?”
刘元帝想了想,病恹恹的歪在龙椅上。
“那就发配关外吧,但是姚世宁的人头得砍了,抄家的事儿也一并办了吧。”
右相张思中站在底下抽着嘴角,张了大半天的嘴,愣是没敢对刘元帝说。
“连喻每次抄家都往自己兜里划拉银子,抄剩下的还买零食,实际上报的根本剩不下多少。”
偏生这话他又不好说,因为已经说过一次了,还让户部重新彻查了好几次的账目,愣是没发现一丝纰漏。
张思中也是在那个时候不敢再找连家的毛病的。抄家这种事儿,那是刑部和户部一起督办的,连家平日从来不露锋芒,更没见过在朝中跟谁走的近过。那时候那么彻头彻尾的盘查,竟是半分疏漏也没有。
张思中深知,这不是他能惹的起的。
因此,即便每次都眼红连喻抄家,他也是没得一点办法。
下了朝之后,张思中走在连喻的左侧,礼部尚书顾树言在右侧,但是明显没有张思中沉得住气,一面吭哧了一声嗓子里的浓痰,一面不咸不淡的道。
“澜卿这次又是好差事啊,连府里估计又要填上几件值钱的物件了吧。说起来那个荆州织造也是个冤屈的,老虎下了命令让蚂蚁去搬砖,最后受罪的还是蚂蚁。”
说完这里,他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连大人银子是没少赚,但是也落不下什么好名声喽。.....你才这么年轻...”
“哦。”连喻点点头“那也比老了钱跟名声都落不下的好,我就喜欢银子。”
而后伸手一指顾树言的扳指。
“这东西我前些天看见铺子里的账房也戴了一只,您老要是没银子买新的,等我抄完家以后送你个新的。”
在朝为官的,没几个人手上是干净的。能坐上二品大员的更是遑论良心,无非贪多贪少罢了。连喻不觉得这些个官儿混账,因为如此说来,自己也是十分混账的。大堰朝上梁不正,顶梁柱就是歪的,再要跟这个世道过不去,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连家贪着,也救济着,所谓制衡,也只能如此了。
放在平日里,他其实是不愿意跟这些个老匹夫一般见识的。因为觉得没格调,兼之他们长得丑,秃子笑话没毛的。然而他近些天的心情一直不好,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中听,虽然他平日里讲的话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
顾树言被他一句话堵的十分没脸,那嘴里的话就跟卡在喉咙里头了似的,待要摆出些长者的姿态教训后生,二人又同是朝中正二品,你教训他什么?瞪着眼睛看着张思中,他就想说,怎么,这地界真格没谁能治得住这二世祖了,官道上就闪出一道袅袅婷婷的人影。
佳人长得挺水灵,柳眉杏眼,淡扫蛾眉,只是脸颊红扑扑的,像是跑来的,又像是被气的,就那么在道中间站着。
连喻显然也看见了,整个人都楞了一下。
“阿桃。”
而后上下左右的打量。
“你带刀来的?”
被换做阿桃的女子正眼也没看他,转身就往官道旁走。嘴里是咬牙切齿,几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给我滚过来!”
连喻觉得方婉之是真的要剁了他,但是心情莫名很欢喜。她让他过来,他就真的乖乖的走过去了,眼珠子就盯在她脸上,像是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看丢了似的,步伐甚至有些轻快。
再说方大姑娘这边,那火气已经徜徉到脑袋顶了。
她确实是个爱撒泼作死的人,但是向来讲究分寸,不会乱作。这次她是真的被连喻给气到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一句痛快话也不曾给过她。
这次的乌龙连喻解释的很清楚,她不怪他,但是她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
她幼时丧母,又是在那样一个爹的身边长大,其实是极端没有安全感的。连喻太过随性,方婉之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会惶恐。两人相好这么长时间,该腻歪的腻歪了个全,不该腻歪的也只差擦枪走火那一步,他却连一句,我欢喜你也没说过。
方大姑娘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翻遍了府里所有的话本子也没找出一个像连喻这种德性的男主。上次的信她确实怒了,怒的不光是他的避而不见,而是信里信外还是一句能让她安心的话也没有。
皮皮昨天跑过来说连喻偷亲过她,而且那时候脑子还弄不清楚是不是喜欢她,就觉得亏欠了她,这才买了那支贵死人的簪子。
这话立时就让方婉之想到了从雁南回来的路上,连喻将坑来的银子全部拿给她让她收着,突然觉得很害怕。害怕这个东西是觉得占了她的便宜,随手拿银子打发她。
每个人都会有患得患失的时候,方婉之亦然。没人能够知道,当她的爹亲口告诉她,连喻给你安排了三品太常寺少卿卢文淼的那一刻,那种几乎挖了整颗心出去的疼痛。
瞪着面前那张秋风寄月的脸,方婉之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甩上两巴掌。
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个东西?!
方婉之心思百转,脸上的颜色自然不会好看。连喻看着,刚想张口,就瞧见她瞪着自己问了句。
“俸禄发了吗?”
连喻就很蒙的点了点头。
“...发了。”
“什么时候发的?”
“...昨儿...晌午。”
然后方婉之就不说话了,抱着胳膊在那儿等着,看见连喻还在那里发傻,不由挑眉道。
“怎么,你不想给我吗?你不是每次占了我的便宜都要打发我一下吗?今日怎地不打发了?”
连喻几乎立时将腰间的荷包解下来递给她,一句嘴也没敢顶。心里恨死皮皮了,恨不得弄死他。原先对方婉之的那点小不服,现下也没了气焰,等了一会儿,方婉之却没接,他就伸着手等着,老老实实的对她道。
“俸禄也没几个钱,你要买东西,账房里有的是,都是你的。”
方大姑娘就笑了。
“我的?我又凭什么花你的银子?连喻,我今日就问你一句,你可曾对我有过一丝半点的情意?逛窑子逗粉头也不是你这个做派?我方婉之便是普普通通人家的姑娘,也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如今我连脸都不要了,只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清早的朝阳此时已经落了一地,披洒在小小的方婉之身上就像是镀了层金边,让她看上去像个威风凌凌的女将军。
连喻就那样看着,一眨不眨的看着。像是要将这副画面永远刻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想,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张率真至极的脸。
方婉之也看着他,心思却跟他的不同,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让她觉得几乎心死。
她退了两步,眼珠里布满泪花。她想马上转身离去,最终气不过,抬手拧上连喻的耳朵。
却在这时,听到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说。
“方婉之,我娶你。”
早就想了,从来没有过犹豫,也没有过动摇。就想娶她,只娶她。
只是他习惯了安排好一切,并没有想到中途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伤心了。”

☆、第五十八章 平生不会害相思

连喻说。
“我娶你。”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说的那么认真。
方婉之承认,在过往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想从他嘴里面听到几个字。或许是我欢喜你,或许是我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说,我娶你。
这是比之我爱你更重的一份承诺,一辈子的承诺。情商笨拙如他,到今日方婉之才明白,连喻不是不给,而是要给,就给了他的一辈子,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家。
世间甜言蜜语那样多,他一句都不会说,但是他对她说,我娶你。
用那样诚恳的表情。
方婉之傻了,甚至都不会撒泼了,张了张嘴巴,她大概是想说些什么的,只是话还没开口,眼眶就已经婆娑。
她等这一句话真的等了很久了,那么久,久到她甚至以为他不会说了。
方婉之看着他,深深的看着,看到最后使劲一拧他的耳朵,厉声怒道:“早不说!想急死谁啊?还有,你这算是求婚吗?哪有人这样跟人求婚的?”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滑下,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一时也分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了。
方婉之气死了,气死了自己不是一个懂得娇羞温驯的姑娘。因为她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来回应,就是觉得心里暖乎死了,只能傻乎乎的咧着嘴角将自己哭成一团糟。
连喻由着她哭,由着她拧耳朵,最后长臂一伸紧紧将她拥入怀里。吻着她的发顶,他想说,不哭,我不太会说话。想了一想,又觉得矫情。
就对她好吧,好一辈子,下辈子她愿意跟我,我还继续对她好,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躺在一个棺材里。想着想着就笑了,觉得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决定回去就找个道士做个法,将方婉之的后几辈子都定下来,管他有用没用。
方婉之窝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某人的闷笑,也跟着想笑,又忍不住张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吗?我还没有答应你!”
连喻低头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齿纠缠间溢出一声叹息。
“愿不愿意都是我的。”
他爱这个姑娘,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的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珍贵到,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她的笑颜。
连喻爱银子,爱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却愿意将最爱的东西全部交给最爱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脑袋,他道。
“阿桃,银子多好,好到我长久的爱了那么长时间。可是我爱赚银子,却又觉得它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个花它的人。如今我倾囊相授,都送给你,连同我自己,都给你。”
方婉之抬头看着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诉,只可惜还未待她感动完,就看见连喻挑着眉头加了一句。
“你以后要少凶我一点,上次你送给我的菜刀…”
连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着脖子翘脚看着,有些离的近的,甚至看见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还是甘之如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许多人都见证了这对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爱情。那样的画面,其实没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幸福。像是在最精致的青花白瓷碗里盛满了大米饭,太过寻常,却是一辈子都离不了的东西。
连喻跟方婉之和好,关系再次恢复到过往的腻歪,或者说,比过往还要腻歪。
皮皮因为去了刘恒山,所以无法知道那一场架后,这两个东西粘糊成什么样子。不过看不见也好,看不见清净。作为一个万年没有脱单的小爷们,亲眼见证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尤其这眷属的还是连喻跟方婉之。
而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窝在茅屋里撒欢似的连吃了好几顿肥肉的王守财了。
它的概念里,当然是不懂什么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饱了睡,睡醒了再由连喻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然而前几日连喻心情不好,它还特意在他脚边歪着脑袋撒了回娇。奈何身子太胖脑袋太重,让盯着菜刀发怔的连喻以为脚面上掉了块石头,它就只能将自己团成一团,一路滚到了院外,仰着肚皮感叹喵生。
再到后来,连屋都不肯进了,因为再滚回去实在费力气,单是用两只前爪搂住食盆等着投喂。东西确实是没少吃,但不知怎么,又有点索然无味,因为没有方婉之的唠叨,没有她拴着绳子拖着它往外头走,莫名觉得很寂寞。
方婉之跟连喻手牵着手走进院子的时候,王守财正歪着脑袋百无聊赖的嚼着一块肥肉。那肉真肥,五花三层的,王守财几乎是没怎么嚼,随便舔舔就往嘴里吞。
方大姑娘看见了,脸色就是一凌,瞪着眼珠子走过去,发现它又胖了,兜头盖脸将连喻和王守财都骂了一通。然后愤愤都走到后厨不肯再给它吃。
小院里还种着一小片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嫩生生的。王守财依旧窝在长驻的树下,连喻照旧歪在旁边黄花梨的刻花小塌上,视线统一的看向在厨房忙碌的那个凶巴巴的身影。
小厨房的窗户还开着,清冷的灶台因为女主人的回归而再次腾起真真青烟。连喻看见方婉之围着围裙弹出半个身子问他。
“午膳吃什么你等下用不用去衙门?”
挽着流云鬓的发角还挂着点翠的流苏簪子,在阳光下一晃一晃的,俏生生的好看。
连喻拄着下巴看着,觉得柴米油盐这种东西天天都会吃,但是站在灶台边上的人回来了,那滋味就是与以往的不同。
他说:“今日不去衙门,我病了,等下支吾人走一趟就行了。”而后将王守财放到小塌上,明显感觉木头发出一声闷声声的哀嚎。
“菜色不拘什么,随便你做。”
方婉之瞅着连喻浑身上下都懒洋洋的,不由问了句。
“什么病?”
连喻没吭声,抱着王守财转了个身,嘴里似在哼哼什么小曲,大致是: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哼哼出来之后,又觉得特别的矫情,就又不哼哼了,背对着方婉之说。
“没病啊,就是不想去。”
平生不会害相思,才遇相思,便害相思。佳人在侧,他愿意出门才怪。
方婉之看着他别别扭扭的背影,无端想要发笑,贝齿咬着下唇,随手丢了个果子出去。
“还歪着做什么进来给我打下手。”
说话间关了窗子,嗤嗤的笑着,美的跟大马路上捡了银子似的。
连喻一面嚼着果子一面对王守财说。
“看见了吧?她就是愿意跟我腻歪。”
回答他的,是一张极其鄙夷的猫脸。
嘚瑟个什么劲儿!!
连喻和方婉之是亲香了,两人关起门来享受自己的小世界。根本也忘了,还有一个在家转圈的方正还有个未了的麻烦在那等着。
这话说起来,还是在孙婆子给了方正画像以后,他是深觉自己的如意算盘彻底的空了。
本来嘛,连喻是个什么人。那是前丞相爷的嫡子,异性王的孙子,京里出了名的二世祖。他要是想玩儿,什么样的女人找不见?什么样的女人不巴着来?怎么可能真的看重一个凶巴巴的方婉之。
方正自认自己的闺女除了模样以外没有更多的可取之处,心底也就是认了命了,觉着能捞着个三品官的正房也算是不错的了。刚得了画像没多久就将东西送到了卢文淼的手上。
卢文淼是太常寺少卿,平日负责宫中祭祀物品的摆放,跟礼部同属一个编制。年纪也有四十出头了,前些年大夫人死了,府里还留着几房年轻的小妾。
他是偏好美人的,尤其是模样娇憨的美人。方婉之那画像一拿过去,立时就被他惊为天人。
玉尘奉宛许亲都会在画像送过去之前打声招呼,而方正这个根本不是连喻的意思,当然也就没有人知会卢文淼。只是这画像送过来了,还附带一张生辰八字的帖子,卢文淼没心思也动了心思。
画像上的美人越看越好看,心思一动,当场就答应了让方婉之做续弦。正儿八经的正房,方正的嘴都乐开花了。
如是本应是两厢满意的结果,然而今日方正却听说了方婉之跟连喻在官道上手拉着手离去的消息,这心思就又开始活泛了。心说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到底是不是在相好?若是真和好了,放眼整个大堰,哪里还找的出比连喻更显赫的女婿?
只是这心里想着的是一回事,落实到实处又是另一回事儿了。谁知道连喻会不会娶方婉之?如果不娶,那还不如踏踏实实嫁个卢文淼呢。
方正一路在院子里转悠着,心里的算盘珠子打的噼里啪啦,各种利弊权衡,都快累死他了。也正是在快累断气的当口,卢文淼找到了方府来。
他近些天的老寒腿又犯了,走路都不爽利,便上折子请了两天的假,自然也就不知道下朝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今日过来,就是为着提亲,顺便还想见一见画像上的美人。
方正一听说这人都到了,也是十分的不敢怠慢,端茶递水的将卢文淼请进来。再一看他那张脸,皱纹横生,抬头纹足有四道,肚子是中年发福之后的油腻,比方正看上去还要大些。
两人坐在厅里吃着茶水,都怀了不同的心思。
卢文淼要见方婉之,方正此时又找不见方婉之。退一万步说,就是找的见,方正也不想找,万一她跟连喻成了呢?还要他个老么咔哧眼的卢文淼做什么?
一来二去,两人相谈的便都不尽欢。方正一直推说方婉之在后院读书,身子骨也不爽力,就不出来见客了,怕卢大人染了病气。
卢文淼巴巴的来了一趟,连个美人的衣角都没见着,面上早就不耐烦了。说到后来也懒得跟他墨迹,抬脚就要往后院走。
“本官说要见,这人就是咽了气了也得给我出来,少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他自然是看不起方正的家室的,商贾富户,说到底也是得看朝廷的脸色。他是京官正三品,这样身份想要见过女子还不容易?
方正眼见着卢文淼冷了脸,双手伸出去想拦。但是拦着,也不敢真伸手去拉,两人推推搡搡的,尴尬至极。
正闹的不可开交之时,但见一只素手撩了帘子,露出一张女子清清秀秀的侧脸,大概是在回头跟人说着什么话。回身看见屋里的情况也是一怔。
方正一看是方婉之回来了,那气就是不打一处来,心说你这时候回来做什么?我还不知道你那边是个什么情况呢。
卢文淼却是已经几个大步迎了上去,连声说着:“哟。这就是方大姑娘吧?好,真好,确然是美人如画,方正,你这闺女长得可真是水灵,好像伸手一掐…”
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卢文淼就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
因为他看见了后面掀着帘子走进来的连喻,身上的正红的官袍还没换下,只懒洋洋的一扫,就吓的他一声都不敢吭。
连喻的身后还跟着数十名禁卫,浩浩荡荡的走进来,那是二品官的派头。把个身穿苍绿铜钱大袍的卢文淼比的人不像人。
方正整个人都是蒙的,但是嘴上勤快,一见到连喻进来了,赶忙吩咐府里的人倒了茶上来。
连喻接过来,坠了一口,再抬眼看看卢文淼:“什么事儿?”
卢文淼大气儿都不敢出了,唯唯诺诺的抖着袖子。他是极怕连喻的,他挨过他的揍,又知道这二世祖的手段。说句到家话,右相张思中都不敢得罪的人,他哪里得罪的起。
面上伴着恭逊,他老老实实的行了一个官礼,对连喻说。
“回大人,下官…下官是来求亲的。”
“求亲?”
连喻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的问。
“求谁的亲?”
卢文淼不知怎么就觉得背脊一凉,连脊椎骨都是僵硬的。哆哆嗦嗦的一指方婉之。
“是求…求方正的这个闺女。”
连喻点点头,拉了方婉之在身边坐下,眼风一扫,看见不远处仆从拿着的方婉之的小相,食指一勾,一道透明丝线精准无比的将画卷回手里。
刮了两下茶碗子,他对身边的禁卫说。
“给卢大人立立规矩。”

☆、第五十九章 五十万两彩礼

连喻说给卢大人立立规矩,说完之后也没再看他。
一盏香茗被他拿捏在手上,不时扣两下碗盖。宽敞的大厅之内,徜徉的满是卢文淼的哀嚎。
卢文淼的脑子不算灵光,但是这会子看着坐在连喻身旁的方婉之,不灵光也是灵光了。嘴里哼哼唧唧的哭道:“阁老饶命,下官知道规矩了。下次万般都不敢了。”
心里又是恨极了方正,若不是他不开眼的将那画像送过来,他何至于遭这份活罪?礼金这老小子都收了,要不是碍于连喻在场,他得扑过去拽他的头发。
再说方正这边,也没比卢文淼好到哪里去,虽说面上没挨揍,但那一声声的闷哼也不跟打在自己脸上似的,吓的腿都哆嗦了。
他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眼见着卢文淼那副德行大气也不敢出。
连大人一盏茶喝完,又有些犯懒了,窝在椅子上支着脑袋问方正。
“方老板懂规矩吗?”
方正一抖袖子,连声回应。
“懂的,懂的。小的现下就将礼金退还给卢大人。”
连喻便点点头,挥手将禁卫给撤了,对卢文淼说。
“我最近喜欢去茶楼听书,听了许多当官大宅子里的杂七杂八事儿。我爱听这个,却不爱听别人编排我的,你明白吗?”
卢文淼此人嘴上尤不爱积德,但凡朝中有点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事儿总免不了往外头说去。连喻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是不能让方婉之落人话柄。
这才是立规矩的真正意思。
卢文淼揉着满脑袋的青包,哪里还敢说一个不字。灰头土脸的赔了好些个笑脸,再三保证自己定然守口如瓶。
连喻摸了两下他的脑袋,这事儿便算是过去了。卢文淼如蒙大赦,一面作揖一面自去了。
方府的宅子很大,在京里算是很体面的富户,方老板在官场上挂不上什么名头,在生意场上却是个老油条,在外也正经是个人物。
他自认自己懂得识人,处世也算老辣,但是站在连喻这个后生面前,就是撑不起一点长者的架子。
方正一直觉得连喻小,顶多二十出头的长相,是个少年的样子。然而少年处世乖张,以至于让他不知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同他交谈。
便是如现在,那一身正红官袍穿在他身上,鹤兽同年的补子,正二品的玉带,头顶七根梁冠。他才二十七呢,就做了内阁的老臣。原该是老成的,偏生像是穿了大人衣服出来闲逛的孩子。倜傥也是倜傥,贵气也是贵气,就是眉眼太过干净了,不像是在朝为官的人。
再看一眼他身边的方婉之,也是孩子气,模样自不必说,性情却是随了她的亲娘,骨子里最是个倔强撒泼的。但是有一点,方婉之识得大体,就像刚才卢文淼那一出,她不拦着,也不吭声,就乖乖巧巧的坐着,此时人走了才跟连喻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
两人也看不出感情多好,方婉之的脚边还躺了只肥猫,脖子上栓着绳子,应该是极不情愿被拖出来,四脚直直趴在地上,皱巴着脸。
方正心里各种犯嘀咕,也没个准信儿,七上八下的,就悄悄伸手扯了方婉之过来。
他得好好问问这两人究竟是怎么个意思,只是扯了,连喻拿眼风扫了他一眼,又伸手将方婉之拉回去了。脸上全然是一幅,这是我的,你别动她的模样。
方婉之觉得好笑,也不跟他继续腻歪,瞧见外头青柳一直翘着脚抻着脖子往里头看着,知道自己小半天没回来肯定是吓着她了,便松开连喻的手安慰她去了。
青柳一直认定她是跑到垂花门砍连喻去了。
方婉之觉得青柳需要安慰,殊不知方正也在求安慰,因为当她走了以后屋里就剩下他跟连喻了。他真的是连话也不会说了,等了一会儿,瞧见连喻对他招了招手,赶忙俯身过来。点头哈腰的说。
“阁老您吩咐。”
连喻摇头。
他其实是很看不惯方正的卑躬屈膝,但是他要娶方婉之就少不得要跟他见上几面。
他说:“我没什么吩咐的,就是等下要将方婉之的东西拿走搬到我家去住,过来跟你知会一声。”
方正几乎没有分毫犹豫就点了头。
“好,我现下就帮您搬去。其实我们也不在凭什么名分的,您若是欢喜了....”
他想说抬了方婉之进个侧门做个妾室也好。
只是担心这话说出来惹了连喻不耐烦,愣是没敢张口。但是他不说,连喻却是先说了。
他告诉方正:“我要娶方婉之,明媒正娶。”
说完之后似乎又有些困惑,因为没娶过,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该这么说。
想了一会儿,又道。
“彩礼是京里九良堂三家铺子并一家钱庄,但是不会给你,都记在方婉之名下。三书六礼我会叫人准备,五十万两真金白银给你养老。我大概是不会孝顺你的,如果婉之要回家来看看我也不会拦着。”
这话说将起来,连喻其实也不是完全的看不上方正,他只是单纯的没拿他当一回事儿。按说无商不奸,他会打算盘并没有什么错。但是他拿方婉之当物品交易,这是他不喜欢的地方。
方正听了这一席话,先是彻头彻尾的傻眼,继而,欢喜的几乎疯狂了。
连喻要娶方婉之,明媒正娶,那就是正二品的夫人。而他是方婉之的爹,那就是他连澜卿的泰山。连喻是二品大员,他做了二品大人的岳丈,这无疑就是天上掉了箱斗大的黄金砸在面前了,那脑袋里的算盘珠子都快从算盘里掉下来了。
但是连喻的那番话说的也明白,又让他欢喜不起来。
这是完完全全的要跟他划清界限。
五十万两的真金白银不是小数目,别说这辈子养老,下辈子的子孙养老都够了。然而人哪里会懂得满足呢?尤其是连喻这样的女婿。
方正脑子转了转,一想到今后两人的关系,心里骤然就多了一种高姿态。这种莫名的高度让他甚至不愿意在旁边站着了,哪有女婿坐着丈人站着的?
因此,他也端了盏茶水在连喻对面坐了,隔着一张小几拍了拍大腿。
“哎呀,连大人这话说的...老夫无论如何也是婉之的亲爹,连大人此时说这样的话怕是见外了吧。银子老朽可以不要,只求婉之嫁过去不受了委屈便好了。”
这样子其实是不成体统的。
连喻是二品大员,庶民对待二品官平起平坐,方正也就是仗着了他的新身份以及方婉之在连喻心中的分量。
他深知若不是喜欢极了,连喻是不会明媒正娶睡的,这就是筹码。
而连阁老对于一切尊重他或者不尊重他的人都一视同仁的看不起,也就更加不在乎方正这一瞬间的转换。小人嘴脸他看的多了,方正也不算是最丑陋的。
他说不要银子,那就是要权了。
他等着他的下文。
果然,方正又砸吧了两下嘴,轻声嘀咕道。
“婉之的两个哥哥和妹妹平日里也没少照顾她,送亲的时候也少不了兄弟们帮衬。您是聪明人,聪明的很,所以我说的,您自然都明白意思。”
连喻看看他笑了,也没说什么,但是模样神色都很温和。
方正一看这事儿有谱,就更加得寸进尺,搓着手掌靠近,说话都透着近乎。
“咱们家是粮商,平日里除了京里的生意也没什么旁的收入。我听说你在两广盐路上还有生意?再不成,那军营里不是有着关系呢,我那两个儿子....嘿嘿...我也知道您在京任职,不好在圣上眼皮子底下做的太过,只是您是什么人啊,想要用谁想要做什么,还不就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
连喻表示明白这里面的意思,敲了两下桌面唤道:“刘顾进来。”
外头立时有禁卫应声而至。
方正认得此人是京中渝北部三军禁卫统领,是连老爷子麾下大将刘晟的亲儿子。
方正一看连喻叫他进来,心里瞬间美的一朵花似的。
心道这便是要给自己儿子安排了。若是他那两个都能在军营任职吃上口皇粮,那身份地位可真真要不同以往了。手上更是殷勤,拿起茶壶就要给连喻斟茶。
连喻用手挡了,垂下的长睫映出一小片阴影。
“带几个人进去把方老板的家给我抄了。”
方正的茶壶盖子都落在了地上。
他说:“阁老,您这是什么意思?方某可是从未做过什么贪赃枉法的事儿啊。况且您要抄我的家,那婉之....”
连喻双手叠在桌面上,歪头嗯了一声。
“犯没犯法不也是我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反正我只要一个方婉之就够了。你也知道我的官做的大了,我爷爷还是王爷呢。”
再一看站着的刘顾,当真按照吩咐带着禁卫往内院去了,真不是闹着玩的,吓的方正椅子也不敢坐了,麻利儿下来一面拦着禁卫一面对着连喻拱手。
“方才小的是油蒙了心,您老千万别介意,都是玩笑话,玩笑话。”
见连喻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赶忙又加了一句。
“小的是个粗人,没读过几年书,得罪的地方您看在婉之的面子上就不要同小的一般见识了。”
连喻瞧瞧他。
“方老板的笑话讲的不错。”挥手示意刘顾先下去
算是给了方正一个台阶下。
方正面上揣着小心,内心各种惴惴,矗在旁边站了好一会儿,见他面上并无不快才敢小心翼翼的问一句。
“那您方才说的五十万两彩礼....”
连喻低头,用手指一下一下的在小几上划着圈。
方正的心跳了好几跳,斟酌了一会儿,生怕竹篮子打水,又加了一句。
“其实....四十万两也是可以的。”
连喻还是不说话。
方正的肠子都快悔青了。
“要不,三十万两....”
“喝茶吧。”
连喻抿唇,为方正斟了一盏。
他只是想要给方正一个教训,至于银子,他一分都不会少给,这是给方婉之的体面。他要她风风光光的嫁给他。

☆、第六十章 叫你们家大人过来

连喻是带着兵来的,当然不是为了抄家,也不是为了一个卢文淼,而是打算给方婉之搬家。
他想让她跟自己住到玉尘奉宛去。
虽然也没动旁的心思,但是就是想天天呆在一处,到出嫁的时候再让她回娘家住几天。
然而这人是带来了,事先却并没有跟方婉之商量。很有一些土匪的架势。
方大姑娘磕着瓜子溜着王守财,一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半天没反应过来。
这是不合礼数的。
方正这次是彻底被连喻骇破了胆,不过话说回来,就是没骇破他也是不会拦着的。一听说这个意思,干干脆脆的答应了,几乎是带头就往内院走。
然而走着,谁也没想到卢翠花会打里面出来。
前面说过了,这卢二娘是燕京一带的舞姬,曲意逢迎倒是懂一些,嫁给方正之后才算是过上了几年少奶奶的日子,没什么太多的见识。
连喻今日穿着官服来的,卢翠花也知道自己姑娘要嫁的是个当官的。但是她分不清官帽高低,更不懂怎么看官袍上的补子,只听说方正对这门亲事并不是很满意,嫌弃人家没实权,便觉得这官也不大。
卢翠花算不上势利眼,入了方宅之后就一直以富商女眷的身份严于律己,对方婉之更是常教导她要有大家闺秀的样子。虽然这些年都是教育出些哭啼吊嗓的矫情东西,但是那颗心真的是为着她好的。
一见着一大堆的老爷们鱼贯而入,她先是拿着帕子遮了脸。后来又觉得不对,因为方正跟在他们身边呢。又看了看连喻,正经是个好看的后生,年纪轻轻的却是满身的派头,气势好,便张口问道。
“敢问这位官爷可是来谈亲的那位?”
连喻知道方婉之有一位二娘对她算是照顾有加,再端那妇人的衣着装束,知道当是卢翠花不错,便点头应道。
“正是。”
卢翠花再问。
“那您带着禁卫来后宅又所谓何意?”
连喻便将自己的意思说了一遍。
再然后,卢翠花就翻脸了。是真的翻脸,甩着帕子掐在腰上。
“胡闹!这话里的意思今日就是来提亲的?哪有刚提了亲就要把姑娘带走的道理?你的爹呢?”
连喻说。
“死了。”
“娘呢?”
“也死了。”
卢翠花一听,觉得这娃真可怜,但是规矩还是规矩,皱着眉头说。
“你们家大人总得有个健在的吧?”
连喻便说:“我爷爷在的。”
“那就让老爷子过来一趟!!”
连喻有点蒙了,没见过这么凶的妇人。
卢翠花几步走到他跟前,数落自家孩子似的扯着他的袖子。
“没结过婚吧?看你也就刚过了二十。我跟你说啊,这事儿不能你一个人来,家里长辈,族中说的上话的,不管怎么得来一个。提亲哪有自己来的?我们家姑娘就这么嫁了那传出去也不体面。你得带着你老爷子过来,着冰人合了八字,带上三书六礼这都是规矩,知道吗?”
连喻想告诉卢翠花,三书六礼和冰人他都不会差,今日过来就是为了给方婉之搬家的。但是卢翠花这样说了,又说的十分有道理,一时之间竟难得的哑然了。
方正也傻了,吓傻的,他没想到卢翠花这么白目,不大点的小妇人敢对二品官指手画脚瞎嚷嚷。待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卢翠花已经拉着方婉之和连喻的手唠叨到。
“咱们长辈自是不会为难你们的,以后小两口亲亲香香的过日子,有用着我的地方随便支会。今后婉之生孩子的时候也得是我照顾不是?别看我没生过,该知道的事儿那可一件也不少,稳婆哪有自家人好用呢?你娘去的早,照顾婉之月子的事儿还是得我这个....”
“翠花!!!”
方正几个踏步走过去。
“不得对连大人无礼。你懂不懂规矩,人家是户部尚书,由得你教?”
“户部尚书知道怎么养月子?”
卢翠花下意识的接了这一句,说完之后自己楞了一下。户部尚书...,那好像是个挺大的官呢。

再一端连喻的长相。
这还是个孩子呢啊。就又伸着手继续说。
“你官做的大,手头上的事儿定然是挺多的,可不能负了我家闺女。别看这丫头平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那心细着呢。...女人哪个不愿意让人疼的呢。”
方正待要再打断,却发现连喻站的笔直的在那里听着,姿态十分的恭逊。卢翠花唠叨了那么多,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方正知道看好赖脸,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看见那三个人亲亲热热的站着,心里又颇为不是滋味。
他也是方婉之的亲爹的,闺女要出嫁了,他却恍若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及至再想到那贵重的彩礼,他想要咧起嘴角笑一笑,却无端品出些平日品不出来的滋味。
方婉之的娘一辈子也没待见过他,心心念念就那么一个穷酸秀才,方正打心眼里厌烦那个女人,只想由着她去,当姑子敲木鱼,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对于方婉之也是谈不上喜欢。
然而看着眼前的画面,他似乎突然之间苍老了很多岁。往后退了两步,他撞到了连喻带来的肥猫身上。
肥猫眯着眼,前腿直直立着,圆鼓隆冬的一对猫爪子,白胖。
方正不知怎么就品出了些相依为命,蹲下身来摸了两下它的脑袋,紧接着他就被挠了。三道明晃晃的血痕,伴随着守财大人:你亵渎了朕的头颅。的高傲眼神。
卢翠花让连喻叫家长过来,连阁老当真就给封地的老爷子写了封信。
说来信也不长,不过寥寥数字,言简意赅的告诉自己的爷爷:我要成亲了,人家娘家让你过来一趟,不然不让结。
至于娶的是谁,性情如何只字未提,气的老爷子收到信的当晚就坐着马车入京了。可想而知这见面之后爷孙两少不了一通口舌之争。
现在马车尚在路上暂且不表,咱们只说连喻乖张了二十七年,难得听了卢翠花的安排,老老实实的按照婚前的事宜逐一的办。
他觉得这个妇人很好,是拿方婉之当了亲闺女的,因此很待见她。
然而也只待见了几日,便又不待见了。
因为卢翠花不让他跟方婉之见面,说两人就算定亲了,在没过门之前也得顾念着礼法。连喻一连去了几次方府都吃了闭门羹。
连大人后来连门都不走了,直接翻墙,结果卢翠花就拿着碗□□站在墙根底下等着呢。
她说:“这于礼法不合,于祖宗规矩不合,你今日要非要进去看我闺女,就踩着我卢翠花的尸体过去。”
面上是一派祥和之态,吐字也是字正腔圆,那架势,就像要为国捐躯一般。
卢翠花十二岁被卖到画舫做舞姬,卖唱卖笑,个中辛酸自不必说,心心念念下辈子要投生在好人家当一回体体面面的姑娘。如今还没到下辈子,就下意识的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下辈子。连个面都不肯让连喻见是有些过了,但人因着一个念想琢磨的久了难免有些偏执。
连大人其实很想一掌拍晕了她,但到底这是自己今后的岳母娘,不好做的太不体面。皱着眉头盯了她好一会儿,又翻墙回去了。
方婉之透着门缝悄悄的看着,难得看他吃瘪的模样险些笑出声来。
再说方大姑娘这几天的日子,过的也不甚平顺。为什么不平顺呢?娘家给的嫁妆其中有一样是要姑娘的绣品。实际上就是个枕巾套子,上绣一对鸳鸯。这是京里头的婚俗,对于旁的姑娘而言,这事儿简单的跟吃饭夹菜一样,到了方婉之这儿,那就是要做个登天的梯子。一双手指头扎的洗手都快漏水了也没个鸳鸯模样。
卢翠花说:“你那绣的是鸟吗?前两天的鸡还像一些,重新绣。”
方婉之就说:“鸳鸯也就是图个寓意,我这鸟儿也有寓意啊。二娘你瞧,两只水鸟在河里飘着,像不像两双鞋子?水鸟的脑袋是白色的,白头鞋老呢。”
方婉之的脑袋被卢翠花的小花鞋拍出个硕大的青包。
“重新绣!!”
月华在树影之间泻下一地斑驳的时候,方婉之还在跟手上的水鸟较劲。青柳剪了烛心往前凑了凑,嘴上一顿咂舌。
“小姐,这是大鹅吧?”
方婉之根本不屑于同不懂欣赏自己的人一般见识,针脚一挑又在手指头上戳了个窟窿。
她很习以为常的将手甩了甩,挥手示意青柳滚出去。
她是承认自己于绣工一事上无甚造诣的。但是人无完人,玉皇大帝在一个人的脑门子上点了个福字,就必然要在脚丫子上戳个窟窿。就好比撒泼,她就敢说大京城里没人撒的过她。
方婉之的厢房没设小塌,平日的睡相也好,躺下了就不会乱动了,所以也就不似一般的大家小姐房里非要留个守夜的丫头。
青柳自跟在她身边起就睡在隔壁的小间里,只是近日她一直熬夜刺绣,以至于她除了看话本子以外,多了个进房嘲笑她的乐趣。
明亮的烛火之下投出一片阴影的时候,方婉之正绣到鸳鸯的眼睛。那两只灰不拉几的东西还是长得没个鸟样,所以眼睛也像是个乌起码黑的窗户框子。
她自己绣的有些泄气,便挺没皮脸的将原由归结到青柳的身上。
她说“你挡住我的光了,眼睛都没绣好。”
身后的人影应该是端详了一会儿,挺认真的回了一句。
“你没事绣靴子做什么?”
声音清越低沉。
方婉之手下一顿,又在手指头上戳了个窟窿。

☆、第六十一章 二娘,早啊【一更】

方婉之根本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见到连喻,但是没想到也是见着了,她还没有傻到觉得自己困迷糊了,由着他将自己的手指头放在嘴里吮干了血,张口问道。
“怎么进来的?”
“翻墙。”
“墙根底下没人守着?”
“有啊,所以我撒了点迷香。”
方婉之咂舌,这进来的着实不容易。
连喻说:“你为什么要绣靴子?手指头都快扎成筛子了。”
嘴上没说心疼,蹙起的眉头却表现的清清楚楚的。
方大姑娘没回话,就仰着脑袋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贝齿咬着下唇,心窝里觉得挺甜。
身为女子,难免会希望对方能说些偶尔的甜言蜜语,便是如现在,两人数日未见,他连句‘想你’都不会说,却总能给她一种踏踏实实的宠溺。
她欢喜这样的感觉,不花哨,也不生分。
屋子的烛花跳动了两下,是烛心又该剪了,烛光映照在人脸上,染的气氛不知怎么多了几分微妙。
连喻端详着方婉之,瞧见她是个家常的打扮,披散着一头青丝,身上因着深秋夜凉披着一件薄棉碎花小袄,领口微微半敞,露出小半截脖子和里面淡粉襦裙的小花边,俏的很。
方大姑娘被他瞧的极不自在,下意识的用手拢了拢衣裳扣子,嗔了他一眼。
眼梢挑起,伴着女儿家独有的风情,看的连喻心中一荡,心思也活泛起来。
也正当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是青柳打着呵欠来剪烛花了。
连喻直接挥手熄灭了烛火,俨然并非介意旁人知道他入内,只是懒怠被打扰。
方婉之顿了一下,对外头说。
“不用伺候了,我睡了。”
手指紧了紧,无端生出些紧张。
及至青柳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往身后的软垫上歪了歪,整个屋子都陷入一片昏暗,但是她能看清连喻的脸,闭上眼睛也能看见。
凤眼,高鼻,眉峰很英挺,嘴唇的颜色却有些浅,让他看上去有些秀气。多半时间这张脸上都是一幅懒洋洋的倦怠样子,喜欢歪着,坐的时候也没个坐像。他总是那么懒,却又懒出些闲云野鹤的风姿。
二品官的官袍是很正的红色,鹤兽同年的补子三十几岁的人穿在身上都莫名沉重,穿在连喻身上还是有四九城二世祖吊儿郎当的味道。皮皮说他应卯的时候起的急了,连官帽都是歪的。
他不是老百姓口中的好官,也不耐烦听人称颂,因为自己就很欣赏自己了。京里大半的铺子都是连家的,每逢有人问他借钱,上朝时他必然会往官袍上打几枚补丁。大灾大难为民筹款却从不肯吝啬。
方婉之有点想笑,想到这么个东西居然是自己的男人,更加想笑。
这种笑,挂着些莫名的骄傲和小甜蜜,很知足,又十分的想要宠溺他。
方大姑娘不知道旁人是怎么相处的,总之到了她这里,连喻就成了任性的孩子,有时候要管着,有时候要惯着,自己怎么骂都好,旁人说一句都要跟人急。
她甚至有种当了娘的即是感。
她对他说。
“王守财最近又胖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要偷偷给它吃肥肉,记得遛它。”
连喻也跟她歪在一个软垫上,显然不想在这个时候聊王守财。
方婉之的长发铺了一枕,伴着晚秋的夜风,透着一股子淡淡的桂花香气。他侧头挽起她的一缕长发在手中顺着,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这些天他总见不着她,坊间的八卦也没人讲给他听,便是真有人讲了,那也是不如她说的动听。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了二十七载,一旦有了人陪着,就骤然觉得之前的生活了无生趣了。
连喻说:“婉之,....这些天,我很想你。”
说完之后还未待对方反应,自己就先闹了个大红脸,好在屋里的烛火熄了,不然连喻定然浑身都不自在的。
他是不懂说漂亮的话的人,也不会哄女孩子。平日朝堂之中听了太多的奉承话,以至于他觉得这些东西说出来就是很假很矫情的。
现下也觉得矫情。
所以说完之后连喻就背对着方婉之不吭声了。
身后的小人儿动了动,连喻知道是方婉之欠起了身来看他。
“不好意思了?”
声音里都带着嗤嗤的笑意。
连阁老孤芳自赏多年,自认是个没认过怂的,身子一翻转过来道。
“有什么不好意思,...人都是我的。”
方婉之还是笑,身子软软的窝进他的怀里。
“我也想你了。”
这算是方大姑娘第一次投怀送抱,此时也懒得想什么体统什么规矩,这个男人是她的,她想窝就窝了。嘴角不自觉的上扬着,因为他难得的笨拙。
两个人亲亲香香的窝在一处,身上都着着有些厚的秋衫,但是谁都不肯动,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近期的八卦。说到兴头上也斗斗嘴,斗着斗着,也不记得是谁先倾身过来的了。唇舌纠缠之间,满是道不尽的情意绵绵。
一夜酣睡,方大姑娘是鲜少熬夜的人,昨儿晚上睡的晚了难免起的迟了一些。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她觉得有些热,身上的薄棉小袄早不知掉到哪里去了,身上的襦裙也睡的有些散,皱皱巴巴的像条腌菜。腰身上是一只横过来的手臂,清瘦,但是十分精壮。再往上端详,就是一张清秀精致的眉眼。
连喻还睡着。
方婉之打了呵欠,整个人还是蒙的,脑子里也没怎么转过来。两人在雁南的时候也这么歇着,也没觉得不自在,下意识披了件衣裳就往后厨走。
好像是要去做饭,心里还琢磨着,早上我俩吃点啥呢。
方大姑娘脑子不清楚,迷迷糊糊打开门就往外头走。赶巧了卢翠花惦记着她绣的东西,用过早膳便过来找她。
闺房的大门半敞着,卢二娘只道她是醒了,步子迈进去看见床帐还落着,就伸手掀开了。
她说:“昨儿晚上让你绣的....”
绣的什么已经说不出来了,就那么僵在嘴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吓死她了。
卢二娘抚着心口,连喻皱着眉头,前者如鲠在喉,翻着白眼几近昏厥,后者则是不高兴被吵醒,拥着被子做起来,双手下意识拂过枕边,应该是在找方婉之,看见人没在,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对卢翠花道。
“二娘,早啊。”
二娘不早,如果可以,二娘宁愿来的晚一些。
方婉之是在撸着胳膊在厨房烙饼的时候反应过来这是在自己家的,后厨里的厨子红着眼圈拿着把菜刀在灶台旁站着,一脸壮士割腕的表情说。
“小姐,您这是要抢奴才的饭碗吗?”
方婉之摇头,隐隐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怔楞之际,瞧见连喻穿着官袍往里头走,扣子也系的不好,身边还跟着托着官帽的皮皮。进来以后直接抓了锅里饼,一面嚼一面说。
“今儿起迟了,我得去趟衙门。”
方婉之下意识的伸手给他理衣裳领子,戴好官帽之后,连喻吻了吻她的额头,挺温润的告诉她。
“二娘在后院准备跳井呢,你去劝劝她。”
连喻在临出门前被方婉之狠狠拧了耳朵。
因为他告诉卢翠花,他们在雁南的时候就是这么睡的。
卢翠花为此闹腾了几天,闹腾完了之后再也不拦着连喻跟方婉之见面了,瞪着眼珠子一脸不爽的呆在自己房里给未来的小孙子缝衣服。方婉之几次想告诉她,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是不会那么快出来的,想了几次都觉得不太好意思,便又作罢了。
一连几日,连喻都是在方家用的早膳,因着不好让人说闲话,每次都是后门进后门出,走了几次之后连阁老有些不满了,怎么琢磨怎么觉得自己像是方婉之从后门抬进来的。
为此他还作了一阵,耳朵被拧的通红不敢再言语了。
午夜梦回,他总拿着小铜镜自照,实是不明白如此天人怎么就让个泼妇给糟蹋了。这一感慨就成为了一种习惯,最后皮皮看不下去了,告诉他晚上照镜子容易招鬼才算制止了这种行为。
皮皮说“您不是还没娶呢吗?现下后悔还来得及。”
连喻巴拉着手里的算盘珠子算账,连眼皮子都没抬。
“为什么后悔?”
他巴不得现在就娶了方婉之。
“那你这见天的唉声叹气...”
“我在矫情。”
或者说,炫耀?连喻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想到家里即将搬进来一个张牙舞爪的小泼妇就莫名觉得兴奋,虽然他兴奋的方式迥于常人了一些。
世人似乎都想要夫妻和顺,举案齐眉,然而真正的夫妻哪里有不拌嘴的。连喻的娘跟他的爹吵了小半辈子,每次吵过之后两人还是一样的好,好到连喻的爹去了,他的娘也跟着不想活了。
连喻到现在还记得,他娘躺在病榻上眷恋的摸着那支大婚时连岂送给她的簪子轻声低语。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辈子,...有的话,就还跟他过。”
连喻当时还小,并不能明白白姣眼中那样的痴恋是怎样一种心境。如今他二十七岁了,也找到了心爱的姑娘,姑娘很凶,并不温柔,但是他喜欢极了,喜欢到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跟她过下去。
次日见到方婉之,连喻大概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心境,一面嗑着瓜子一面问她。
“咱俩死了以后躺一个棺材吧?”听说那样就能在下辈子遇上了。
结果被方婉之追着骂了整整一个上午。
哪有大清早讲这种晦气话的。
连喻吵不赢她,一个纵身跃上房檐,由着方婉之站在地上翘脚瞪他,觉得这日子实在是惬意极了。

☆、第六十二章 连程远的孙媳妇【二更】

连阁老这厢是舒坦了,欢欢喜喜的等着娶新娘,朝廷那边却是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这话是怎么说的呢?
连喻有媳妇啊。
这话往三年前说,连喻还是户部侍郎的时候,宫里的几位娘娘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了。不为别的,就冲着连家在朝堂的地位,和不想公主远嫁和亲这两点,连喻都是最好不过的人选。
奈何连老爷子很早就撂了话,说自己的孙子已有正妻,姑娘虽然没有过门,但是亲事早就已经订下了。没人见过连喻这个所谓的妻子到底长成什么模样,但是刘礼见过,且在吃过一顿饭后认定自己算是跟他们夫妇两熟识了。
现在连喻要娶妻,娶的却是粮商方正的嫡女。得知消息之后,宫里几位皇子没少找他说话,话里话外都透露着一层意思。
你说见过连喻的妻子,性子不好,模样顶多清秀。但是方正的闺女是出了名的美人,可见你是在吹牛的。
陈王刘礼被人啪啪打脸,面子上十分的过不去,憋了一嘴的哑巴亏无处发泄,赶上连老爷子也是这个时候入京。索性连同几个老匹夫一起找过去,话虽然说的客气,但也没少夹枪带棍。
刘礼说:“老爷子,你们家儿媳妇到底长成什么样?之前本王好像是见过的,现下再见怎么又有些糊涂了?”
另一个也跟着符合:“咱们都听说澜卿订过亲,今次才知道是方正的闺女。下官怎么听说这姑娘还参加过皇宴呢?那皇宴...。”
后面的话那人没说,因为在座的都知道,带着闺女参加皇宴的,那都是想往后宫里头挤的。订了亲的人再往宫里去,像话吗?
连老爷子带兵打仗是把好手,平生最不耐烦的就是朝廷上这些弯弯绕,话里话外哪能听不出来调侃的意思。脸上一冷,也不多说什么,就是招呼着大伙一杯一杯的吃茶,吃的对方实在跑不动茅厕自行离去才算罢了。
人走以后,老管家闷声不响的给老爷子顺气,嘴上也不敢劝他,知道他现在快要气死了。不然也不会放着好端端的连府不住,跑到外面来住客栈了。
说将起来,也不怪老爷子生气。自己的嫡孙大婚,娶的是谁,什么长相,什么人品,他这个当爷爷的一概都不知晓。只模糊听的人说,那姑娘的爹是个粮商。
连程远就呕着一口老血郁闷着。粮商?那不就是个卖米的?他连大米饭都不想吃了。
他对老管家说。
“中午吃西红柿打卤面。”
方大姑娘同连老爷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玉尘奉宛的小院里。
方婉之正蹲在桃花树下撸着胳膊给王守财洗澡,挺肥的一只大猫,满脸的张牙舞爪,爪子都露出来了,就是不敢挠她。
连老爷子站在门口看着,面无表情的样子让他看上去十分的威严。
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戾气。连程远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身上自有一派旁人不敢逼视的威仪。
方大姑娘自然也看见了他,暗紫连珠纹过肩蟒袍,腰佩赭红五色带,年过六旬身量已然挺拔伟岸。连程远并没有想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那么方婉之也不跟着装傻了。
抬起衣袖,她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开口唤到。
“爷爷院子里坐。”
没叫王爷,也没喊老爷子,而是用了十分家常的一个称呼。
连程远愣了一下。
因为已经有许多年没人对他用这个称呼了,除了连喻。也鲜少有人敢开口这样叫他。
他站在那里没动,觉得方婉之用这个称呼就是在讨好他。最近一些时日,京里头的流言蜚语四起,那个粮商方正更是逢人便说自己结了个了不起的亲家,让他十分不快。
连程远倒是想看看,方正的这个闺女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能将自己的孙儿哄的七荤八素。
诚然,这个女娃娃长的很好,清清透透的一个小姑娘,笑起来很甜。若是连程远之前没有听到外界的许多传闻,或许会对她有些好感。但是传闻听见了,再看见她时,那笑容中无端就添了许多逢迎讨好的谄媚。
连程远不动,方婉之却没有立时擦干了手上的水来请,而是继续为王守财洗澡。天气已经快要入冬了,难得在秋末能有这样的好天气。
连程远等了一会儿,眼见着那个女娃娃招呼一声就不再管他了,觉得自己非常的傻。
一方小院,一树一盆一肥猫。小姑娘坐着小板凳洗猫,他一个上了年岁的人矗在门口瞪着眼珠看着,多不成体统。
鼻子里一哼,站不住了,皂靴重重的踩进来,还没走进去多远,方婉之就将桃树下的太师椅架起来了。连程远应该是不想坐的,但是院子就那么大的地方,不坐椅子难道蹲着?
椅子旁很快被方婉之搬来一方小几,摆放着一盘子水果点心并一壶老君眉,茶沏的很香,茶盏用的是白底青瓷的方寸杯,几片茶叶在盏中舒散开来,茶香正浓,恰到好处。
连程远饮茶,方婉之伺候完之后又坐回小凳上洗猫,堪堪初次见面的两个人,竟没来由的多了几分熟稔。好像这也是一对爷孙俩。
连程远嘴上不说,心里对这个女娃娃倒是多了几分好感。
秋日的午后阳光正好,吹下来的风凉意中伴着飒爽,连带树影之下的小院也染上许多惬意。
连程远看着木盆里的猫,倒是询问了一句。
“兔崽子养的?”
方婉之就笑着抬头答他的话,问一句答一句,语气恭顺,又不让人觉得卑微,也并不急于表现自己。她敬他,只因为他是长者,而并非因着那一层了不得的身份。
方婉之很健谈,闲话家常的闲适是连程远许多年都不曾经历过的了,他觉得很舒坦,也很新鲜。
连喻自衙门里回来的时候,方婉之正将王守财端到太阳底下的石阶上晾着,看见他从院门进来就很自然的接了他的官帽。
连喻扯着官袍的领子说热,要换了单衣再过去。
方婉之就转身进了里屋。
连喻近些天的眼里,除了方婉之几乎看不到任何人,连程远就坐在太师椅上瞪着这个兔崽子,刚消下去的火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他现下对方婉之倒是没什么意见了,只是无端觉得这姑娘太柔顺了些。他家的兔崽子是个什么德行,旁人不知道,他还不清楚吗?
再者,娶亲这件事儿,他是同外头那些阿猫阿狗一起听说的,跟个外人有什么区别?
连老爷子数十年坚持的理论都是棍棒出孝子,招呼也懒得打,掌风一抬照着连喻的后脑勺就挥了过去。
连喻侧身避过,一看来人是连程远,还挺开心。
他说:“爷爷?什么时候跟我去提亲?”
气的连程远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他说。
“你还知道我是你爷爷?成亲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是最后知道的,你是成心想要气死我这把老骨头?!”
连喻皱眉。
他确实是忘了。
但是连程远之前也对他说过,以后找了媳妇也别来烦他,成亲的时候知会一声就行了,他懒得操心他的破事。
当然,这话也是气话。那个时候连喻二十五岁,连程远封地的那几个老伙计都抱上了曾孙子,他也十分的想抱,就安排了几个家世人品都挺出众的姑娘给他认识。奈何连喻一个都看不上,还给人家排场吃,气的他一怒之下就说了那样的话。
不可否认,连程远在对连喻的教育上,时常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想出一出是一出。十句话里,几乎有九句是气话。说到后来,就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哪句不是气话了。
所以现下的这种局面,还真不能全怪连喻不懂事。
连程远此人,小半辈子都戎马疆场,旁人不敢挑衅其威仪,久而久之便养刁了他的性子,容不得人忤逆,老了之后更是生出些岁月沉淀出来的小心眼。
不管是非对错,反正你到了成亲才跟老子说,老子少不得要发些脾气教训你一下的。再说,那方正是个什么东西?得了这么一门女婿,就差跑到四九城外再放顿炮了,他丢的起那个人?!
然而连程远忘记了,连喻是他一手教养出来的孩子,脾气秉性虽没完全的随了他,但性子也是不好的。
埋怨到后来,连喻也有些恼了,虽没有顶嘴,语气也不算谦逊。
方大姑娘窝在里屋的小窗户边上,很识大体的没有出去,然而外面的火药味却是越来越浓。
最后方婉之看不下去了,撩着帘子从屋里出来对连喻道。
“下午不去衙门了?”
本是要替他解围的。
连喻却没走,坐没坐相的往太师椅上一窝。
“不去了!”
态度极其的不好。
方大姑娘对此人的恶劣性子早已习以为常,管你态度好不好,伸手一指台阶上的肥猫,横眉道。
“不去就把王守财身上的毛梳一梳。”
连喻就一声不吭的走到台阶上给猫梳毛。
看的连老爷子一怔。
方婉之又走了两步给连程远添了茶,温声劝道。
“爷爷莫恼,这事儿确然是我们两个小辈做的不周全,您老心情不好只管说他,没的气坏自己的身子。方家是小门小户,我能嫁给连喻确然是攀了高枝。但是这高枝既然已经攀了,我就不会在这个时候说自己攀不起。”
“我知您在外定然听到了些事情,我父亲的为人也是贪图富贵了些,但平生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有了了不得的女婿想要炫耀,实际上那心思就跟捡了块宝贝回了家似的。开心的过头了,难免失了些分寸,还望您海涵。”
一番话说的实实在在,又十分的得体。
连程远承认,他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孙媳妇。
再看一看窝在一边给猫顺毛的连喻,心底哼哼一声。
连喻不会说漂亮话哄他吗?当然也会,但是他交给方婉之来处理,无非是想让连程远知道方丫头的人品德行如何。连程远一路的怨气早消的差不多了,此时也不想再倚老卖老的折腾两个小的,拍一拍自己的大腿对方婉之说道。
“晚上吃米饭吧,炒几个小菜,就在这儿吃了。”
方大姑娘自然欢欢喜喜的应下。一面往后厨里面张罗,一面吩咐连喻买菜。
正张罗到一半,看见连喻随手又趁机偷偷喂了块肥肉给王守财吃,当下就恼了。
“谁让你喂它的?!”
还嫌王守财不够肥啊?
连喻赶紧将剩下的肉又放回去了。
他就喜欢大肥猫。
诺大的小院里,一排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卧在地上,被个秋风吹的东倒西歪。
连程远靠在太师椅上盘着手里的文玩,还哼哼出一首不着调的京腔唱曲。
他在想,自己有多久没过过这样的日子了,真是难得的舒心。
而且他就没见过连喻那兔崽子听过谁的话,他挺愿意看方婉之收拾他。

☆、第六十三章 大婚【三更】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男孩闻言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请柬,眼神好像还不太好,眯缝着眼睛将纸张拿的挺远,模样神态竟然透出些老态龙钟。
他说。
“哦,看错了。”
再抬头看看方婉之,拄着腮帮子说了一句。
“我是绕纤尘。”
“!!!”
方婉之当然知道绕纤尘是谁,前年跟连喻在雁南那会儿,她还亲眼见过他的笔迹。一本门派秘辛被他写的像封上下都不着调的随笔,闲话家常都要比他写的成体统些。
但是绕纤尘不应该有四十多岁了吗?怎么是个孩子的身量?
方婉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嘴巴抖了半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而她这一不说话,绕纤尘就不满了。
端着胳膊站起起身问道。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侏儒?”
方婉之将脑袋摇的叮铃咣啷的。
“哪,哪能啊。”
他的身量虽小,但并不是成年人的长相,真要说的确切些,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连喻的师父第一次登门造访,方婉之虽说受到了惊吓也不好怠慢了人家,待要将人请进去,又觉得这事儿实在匪夷所思。他连声音都是个孩子呢。
场面僵持之际,却是一个墙头突然冒出的人影为她解了围。
人影说。
“绕纤尘,你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跟个小姑娘置气,真格是好笑的很。”而后抿唇一笑,对着方婉之颔首。
“他年少时练了邪门的功夫,内力受损,每隔十年都要还童一次重新长,你别管他。”
方大姑娘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个坐在三人多高的围墙上的老太太,几乎不记得怎么说话了。
老太太很老,但是化了妆,灰白都头发上梳了个流云鬓。她得承认,那是个十分有韵味的老者,但是老者太老,以至于她调皮的冲着自己眨眼睛的时候让方婉之身上生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看到绕纤尘漫不经心的把玩着自己的小布偶,惫懒的一斜‘老者’。
“师姐,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意思。算算日子,你今天都该八十了吧?还能嚼的动东西吗?”
凌宝宝闻言用手指卷了两下鬓角的长发。
“嚼是嚼不动了,好在生活还能自理,不至于像某些四十岁的男人一样,每隔五年还得喝几个月的米糊。你身边的那个胸脯挺大的丫头呢?如今也有三十岁了吧?怎么不让她跟在你身边,莫不是担心人家认成你的奶妈了?”
绕纤尘冷笑,手腕一转祭出地上的木偶,正打在老者的头上,长发应声而落,只剩下一个圆鼓隆冬的光头。
绕纤尘说。
“在哪捯饬来的死人头发也敢戴,掉光了头发就该老老实实的在庵堂里呆着,没的出来丢人现眼。你身边那个长发飘飘的男人呢?成日对着你这张老脸伺候不下去了?”
凌宝宝这次没有接话,而是一个纵身跃下墙头,甩出腰间丈宽的水色长鞭直击绕纤尘面门。
...一个光头老太太...和一个小孩在打架。
这是方婉之脑中唯一划过的信息。
她觉得自己今日受到的惊吓实在很多,十分迫切的希望连喻能早些回来。
然而今日的神明未能听到方婉之的祈愿。连大人下衙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但是院子里的人还没有停手。
想来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各自气喘吁吁的瞪着对方,尤其是凌宝宝,一大把年纪了那么大喘气,喘的方婉之都担心她会不会两眼一翻就这么过去了。
两人打不动了还是要打,盘腿坐在地上将对方骂了个天昏地暗。
方婉之这下真的是知道连喻打嘴仗的本事是跟谁学的了。他这一对师叔师伯都是个中翘楚。
连喻看了院内缠斗的两个人一眼,脚下也没做停留,见怪不怪的对方婉之说。
“怎么不进屋?”
打架有什么好看的。
方婉之就指着院子里的两个人说。
“那他们...”
“打累了就好了。”
言罢直接带着方婉之进屋用晚膳去了。
连喻告诉方婉之,当年点花阁阁主陆吾一共收了两个关门弟子,一个是绕纤尘一个就是凌宝宝。然而那个时候的点花阁曾经流传过一本极其邪门的功夫。陆吾一辈子未能领悟出其真谛,就在行交旧木之时叫了这两个徒弟过来,说是谁能炼成这门功夫,谁就能接任掌门之位。
其实于绕纤尘和凌宝宝而言,谁当掌门都是无所谓的事情。然而难免年少轻狂,因着这个因由,心底又生出些比试身手的意思,便双双闭关苦练。
却不想,凌宝宝在练功练到最关键的时期,突然遭到了神秘人的袭击。
凌宝宝内里遭到重创,一夜白头,且整个身体都开始迅速衰老,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出关。
那一年,凌宝宝只有十九岁,整个人都苍老的如一个老者,且不断的脱发,她甚至不敢照镜子,不肯接近一切水源。她以为自己此生就要命丧于此,然而三个月之后,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容貌,陆吾却已经去世了,而绕纤尘已经当上了点花阁的掌门。
当时的点花阁中,除却他们二人的身手,是不会有人能在对方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的。凌宝宝认定了绕纤尘是害她的凶手,在听闻他的簪花落叶也未能练到极致,只差最后第九层时,也在他闭关之时给了他一击重创之后扬长而去。
自那日以后,绕纤尘每隔五年都要还童一次,且每次发病之时身体都非常的虚弱,次次都是从两岁开始长起,长满三个月才能恢复原本的状态,在这三个月期间,他甚至要经历一个孩童从幼年到成人的所有成长,包括换牙,包括每次都让他气到发狂又不得不用到的尿布。
而凌宝宝则是五年返老,三个月的时间,她要承受着自己的长发斑秃,股秃,再到全秃的全部过程。
两人如今也四十岁了,长久的返老还童的阴影已经随着岁月踏过的痕迹而逐渐淡化,残留下无穷无尽的古怪刁钻。
凌宝宝自离开点花阁之后便另立门户开创了点墨水阁,两人江湖相见时从来都是相视一下让人看不出任何端倪。但是每逢发病,一个必然是要找上另一个冷嘲热讽一番。绕纤尘嘲笑凌宝宝满脸褶子没头发,凌宝宝就笑话绕纤尘是长不大的侏儒,搬着板凳也够不着嘴,一大把年纪用尿布。
两人还各自找了个随身伺候的随侍。一个是身量高挑的女人,一个是长发飘飘的男人。像是只有这样看着才能弥补心中五年一次的缺憾一般。
没人知道这两个神神叨叨的老怪物到底要斗到什么时候,总之,在连喻拜在绕纤尘门下的那几年,见的最多的就是这两个人登峰造极的嘴上功夫。
方婉之同连喻用过晚膳之后,凌宝宝正打着灯笼在院子里找自己的假发,绕纤尘则是托着半边断了的胳膊让连喻给他接骨。方才他和凌宝宝吵累了又打了一架,像是忘记了平日的功夫套路,连内力也懒得用,直接用上了王八拳。小孩的骨头脆,身量上也十分的吃亏,所以这一局,绕纤尘战败。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凌宝宝和绕纤尘都住在连府里。每日看着他们斗嘴吵架成为了方婉之和连喻茶余饭后的又一项谈资。
方婉之说。
“我觉得,师父应该是爱师伯的。昨晚上我看见他去给师伯找假牙了。”
虽然那牙是他打掉的。
连喻看着窗外跳着脚往凌宝宝脑袋上挥拳头的绕纤尘摇了摇头。
“或许是吧,但是我师父情商太低,怕是真追上了,也都七老八十了。”
方婉之觉得,连喻根本没有资格嘲笑别人的情商。
就在昨天晚上,他才因为在她生辰的时候送了她一条青底红纹的大蟒蛇做生辰礼物而被勒令睡了书房。
而他给方婉之的理由是。
“你说想要惊喜的。”

☆、第64章 番外一,二

大结局
得知方婉之怀孕的消息的时候,连喻正在抄家。
手中一只古窑花瓶正经是上了年头的东西,他在古玩行寻了好久都没寻到。如今看见了,摸的爱不释手,自然是要自己扣下的。
皮皮冲进来对他说大喜,他还抱着那瓶口上上下下的端详。
“谁的喜?”
“你的。”
可叹连大人自从娶了方婉之之后就不觉得还有什么是比娶媳妇更大的喜事了,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及至听到皮皮说:“方大姑娘怀了孩子,你要当爹了。”的时候,连喻将手中的花瓶摔了个四分五裂。
方婉之怀孕了,连喻却成了最唠叨的人。成日里拿着太医院开给他的药膳单子在后厨转悠着,将方婉之的身子骨补的前所未有的丰腴。
孩子快要出生的时候,方大姑娘不知怎么多了一层前所未有的母性光环,兴致勃勃的要给孩子做小衣裳。
连喻下了衙门之后就看方婉之拿着根针线缝补东西,手指上的窟窿不用看也知道数不清了,两边一左一右摆放着疑似袖子的东西。
连喻歪在床上看了一会儿,问她。
“这是打算给孩子做件小衣?”
听到方婉之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
“我做的这个是肚兜。”
正月十九年一天,方婉之生下了一个男孩。孩子生的特别漂亮,眉眼长得像连喻,嘴唇和脸型却像极了方婉之。连喻为他起名为十九。
他对方婉之说:“这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人不如意时也是十之有九,十全九美方是最和顺。”
方婉之闻言笑问。
“那么尚书大人此生十全几美?”
连喻将方婉之和孩子一同搂在怀里。
“我可能福气多一些,有你之后便再无憾事,不说十全十美也是十之*。”
方婉之难得听他讲情话,窝在那个怀抱中也是难得的顺服,只可惜嘴角还没来得及上扬就听到连喻又加了一句。
“所以说咱两个什么时候去选棺材?上次那个道士说....”
“不用他说!!老娘下辈子还没答应嫁你呢!!!!”
“...为什么不嫁我?”
“因为你情商低!”
“下辈子不一定低。”
“。。。”
后记
大堰五十二年九月,老将岳深自琉球一战凯旋而归,徜徉在大堰边疆多年的祸患终于云开雾散,百姓纷纷拱手相应,山呼其为大堰第一将军。
刘元帝亦于大殿之上封其为禄昌侯,一时之间风光无限。
禄昌侯的夫人有一对双生子,岳深封侯那天,连喻协方婉之一同赴宴。孩子长得很漂亮,方婉之在给孩子挂锁的时候,手指头还被小姑娘的手抓住了。孩子的小手柔柔胖胖的,竟然一点也不怕生,一双大眼弯成了一双月牙,笑的特别甜,看的方婉之心里温暖极了。
回家的路上,她挎着连喻的胳膊说。
“我喜欢禄昌侯家的女娃娃,若是将来有缘分,当了我的儿媳妇可真好。”
连喻掀开帘子看着纷繁熙攘的街道沉默了许久,最终吐出四个字。
“功高盖主。”
同年腊月,禄昌侯被论以忤逆而满门抄斩,禄昌侯所带旧部却不知藏身何处一时成迷。朝廷对外宣称虎符已交于太子刘凌掌管,而禄昌侯的一双儿女,下落不明。
抄家的官员回禀说,他们派兵追出去的时候被一波黑衣人所阻。为首男子一直坐在轿中看不清真容,手中丝线见血封喉。
方婉之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连喻正在院子里面教导儿子:“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该管的事情能不管也不要管。知道世人皆自扫门前雪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一旦你拿了扫把将别人的地界扫了,那就得扫完一整条街还不见得有人肯谢你。”
连十九懵懵懂懂的点头。
“但是爹,如果人人都只扫自家门前的雪,谁来扫街呢?”
连喻很深沉的摇头。
“关你屁事。”
方婉之站在原地笑着摇头,莫名的想去拧两下连喻的耳朵。
再见到岳深的两个孩子是在十多年以后了,连十九牵着初二的手掌站到她的面前说:“娘,这就是我欢喜的姑娘。”
方婉之看着那个跟侯爷夫人七分相像的容颜,拿着绳子在屋外上了小半天的吊。
她当然知道那是岳深的孩子,因为连喻托人将孩子送给钦天监的宁监正收养的时候她也坐在马车之上。
但是当时朝廷对于搜寻岳家两个孩子的风声还没有完全落幕,以至于她不得不哭啼吊嗓的又唱了小半出戏。
方婉之时常在想,缘分真的是一件极其微妙的事情,比如她跟连喻,再如,连十九跟宁初二,只不过连十九的路应该是要比她走的艰难一些,那当然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纵观连喻和方婉之的一生,真的很难用到琴瑟和鸣,举案齐眉这些字眼。因为这两个东西的兴趣爱好极其低俗,每日最为合拍的事情便是搬着小凳子坐在自己大院里聊八卦。一壶香茗,两三件趣事,徜徉在庭院深深的自在谈笑,却是独属于他们夫妻之间的独特趣味。
全文完
番外一上梁不正
尚书府想要离家出走的人很多,先是被那对夫妇俩强行秀恩爱虐到死去活来的皮皮,再到禁止吃肥肉的王守财夫妇,都不喜欢在连府里多呆,安定下来以后也不愿意呆。
因为那对夫妇两的性子实在讨人厌的很,隔三差五的吵架,隔三差五的和好,旁人瞧着腻歪,他们自己却总是乐此不疲。
这次就连唯一的儿子连十九也离家出走了,不过这货离家出走的原因跟前面两者都不相同。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心塞,想出去散散心。
这是连小公子长到九岁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原因是前些时日在学堂里打架又打输了。
连家教子的方式很微妙,不像一般家庭一个□□脸,一个唱白脸的戏码,他们是统一的白,统一的不惯着连十九。依照连喻跟方婉之的说法就是,男孩子总归要吃些苦头的,惯的多了难保傲娇,因此面上总不太给他好颜色。
不过这话说起来,夫妇两也并非不爱这个孩子,而是爱的极了,才想要他更早的懂得生活的不易。面上严厉之后,私下里总坐在一起互相皱眉头,然后再对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儿子开点小灶。
谁也不愿意跟儿子的关系闹的不好,尤其是连喻这等护犊子的东西。
连小爷在学堂里是个称王称霸的人物,书读的好,又是这等家世的小祖宗,多的是人惧怕,也多的是人嫉妒他。孩子聚在一堆难免玩笑开的大了就要大打出手,连十九根本也记不得自己跟兵部尚书那个五大三粗的儿子是怎么动起手来的了,总之就是没打过,不光没打过,还被对方打的鼻青脸肿。
连小爷的性子实际上很有些倔强,被揍成那样也没掉一滴眼泪,咬着牙一路飞奔回家,攥着小拳头在连喻的书房里站了足有一个时辰。
他要求连喻给他请个教头教他练武,连喻抱着猫坐在太师椅上晃荡着,愣是一句话也没应。
至于为什么没应,这里头自然是有些计较的。
连家老爷子带兵打仗那是大堰一等一的好手,连喻的身家功夫更好,难得的文武双修。然而到了儿子这里,那不是一般的没有悟性,是完全的没有悟性。
连十九五岁的时候连喻就叫皮皮教他基本功了,但是根骨不好,再练也是没辙。
连喻总觉得,凡事都是顺其自然的好。他家小十九没那份练武的天赋,自己也没必要强加于人,时间长了便也没再动教他习武的心思了。
但是连十九的自尊心十分的受不了,几次三番的央人请先生,几次三番的找上皮皮,练出来的结果总是差强人意。
这次他是铁了心的要再学,连喻却不愿在无果的事情上做无用的功。父子两在房间里瞪了半天的眼珠子,最终以连十九抹着眼泪跑出去而告终。
方大姑娘站在窗户外面皱眉。
“你就给他再找一个又如何?”
连喻甩着手上的傀儡木偶,也是个心烦到死的模样。
“有什么好找的,顶多练练拳脚。在外面多挨几次揍就知道了。”
熙攘的大街上,满是小商小贩的叫卖声。连小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身上一个铜子儿也没有。时辰正值晌午,汤面包子小点心的香味从各个角落扩散开来。
连小爷吸了吸鼻子,觉得肚子很饿,四目一扫,抬脚走进一家看上去就十分阔绰的酒楼,直接进了楼上的雅间。
“一盘脆皮鸡,一个爆炒素三鲜,一碗米饭,一份核桃果,多谢。”
小爷菜点的不多,却道道都是楼里的招牌。
楼里的小二哥打量这个俊俏小公子,派头那是真足,打眼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只是这孩子身后也没跟个大人,刚迎出去的步子又顿住了。
“您,一个人?”
连小爷就支了手肘看他。
“一个人,但是有钱付账。等下你列个单子送到尚书府去,我是连喻的儿子。”
然后闷声不响的将连喻的官印摆在桌面上,挑了筷子去吃面前的甜点。
要说连小爷是个聪慧的呢,就算是伤心欲绝之下的离家出走也不会让自己过的不好。京城根底下,他老子的名头一直好用的很,虽然也不是什么太好的名声。
连喻的儿子是没人敢得罪的,都知道内阁里最混不讲理的就是这么个东西,所以连小爷在外流浪的几天,吃是好吃,住是好住,一块官印吃遍了整条大街。
最重要的是,吃喝都不肯在自己家的店铺,偏要在别的酒楼吃。他自然是知道怎么让连喻肉疼的。
当然,那时他尚不知道,他能让连喻肉疼的时候着实没有几年。因为等他长大以后,连喻便不再给他银子了,不光不给,但凡不顺心的时候还要带兵去封他的铺子。
这自然是后话。
只说现在连小爷即便挥霍了不少银子,心里还是不甚痛快的。每个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江湖梦,打马挥剑什么的,都会有那种想法吧。
连十九一路嘀咕着,顺便踢倒一些路面上的小土块。然而土块不知怎么就多了起来,呼呼啦啦,尘土飞扬的一堆。
是一群人骑着马朝这边来了。
他们的脸上全部覆着面具,身形十分的壮硕,为首之人勒住马头,却不是冲他来的,而是他身后的那顶官轿。
八人抬的正红轿顶是朝中二品文官的派头,连十九认得,那是他老子的轿子。
黑衣人打马上前,指着轿帘说。
“连喻,今日我要你的命。”
连喻懒洋洋的掀了帘子,歪头问他。
“想要我命的人多了,你叫什么,回头死了我好给你立个碑。”
半死不活的语气,能气死人。
黑衣人也没再多跟他客气,一场刀光剑影就此拉开。
连十九虽少年老成,到底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窝在草丛里看着,吓死了。
连喻也窝在轿子里,掀着帘子看热闹。身边八名轿夫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黑衣人全部尸横当场。
连阁老用帕子捂了鼻子,觉得这场戏演的太过了。那地上的狗血味重的刺鼻,也就糊弄糊弄小孩子还行。
对草丛里的连十九招招手,他问。
“还不准备回家?”
他府上的账单都快堆成山了。
连十九站直了身子,满脸都是困惑。
“爹,你也是不会武的?”
他怎么听记得听学堂里的先生说过,他老子是带过兵的呢?带过兵,方才为什么不动手?
连喻歪在轿子打了个呵欠。
“不会啊。谁说我会武的?带兵打仗的主帅有用刀的就有用脑子的。咱们家世代都是文臣,也就老爷子爱舞刀弄棒,多粗俗。而且习武之人身上一股子的汗臭味,哪有墨香,你也别做什么仗剑江湖的梦了。“
连十九站在原地没说话,似乎在估量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连喻又道。
“这世间不能成心如意的事情多了,老天爷给了你一份福气就不会再给另一份。就像你娘绣不好鸳鸯,你爹叠不好棉被,只要不是一无是处,都没有什么好心思烦闷的。你娘泼撒的不就挺好?”
连十九往自己爹身边走了几步。
“这些道理儿子都醒得,只是想要会个一招半式聊以防身。”
他没告诉连喻的是,他一直知道自己爹的官声奇差无比。有人暗杀他,也会有人想要绑架他的儿子,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连阁老一年到头也说不了几句大道理,此时听儿子问了,少不得要端起几分态度认真说教一下。
他告诉连十九。
“一招半式有个屁用,只要有银子那玩意能买多少买多少。你老子一辈子没习过武,还不是照样在外面横行霸道。...唉,这世间就没有银子办不成的事儿。”
那一年,连十九九岁,连喻三十七岁,三十七岁的连喻还是一副上梁不正的样子,教的九岁的下梁也跟着歪了。连十九觉得连喻的话很有道理,长大以后花重金买了四个点墨水阁的高手,见天的跟在自己身边。且用这四个人成功的将自己的情敌丢在荒郊野岭无数次,银子确实是没少花,只不过跟他老子不同的是,这个祖宗会赚也会花,买东西时差一不二的从不议价,气死连喻了。
番外二王守财的爱情
在过去的几年猫生中,王守财一直觉得自己拥有着喵界独一无二的容颜。因为它的胖,万籁村乃至京城周边的各类野猫都自认打不过它,偶尔的几次夜间巡查,也越发让王守财在自己心中奠定了朕可傲视群雄的肯定。
然而就在前不久,王小爷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它被隔壁王侍郎家的大狼狗给咬了。
狼狗是王世勋前些时日在官道上捡回来的,瘦成皮包骨头仍然是个威风凌凌的架势,骨骼非常的强悍。但凡在外流浪的动物多半都得有这股子精气神,不然天生地养之下难保饿死。
王侍郎将它捡回来也是一时兴起,抱回后院之后就将这条狗给忘了。
可巧那一日王小爷夜半出来巡视自己的领土,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费了挺大的劲从自家墙头翻到别家墙头,正看见这条狼狗抢夺着一只小白猫的吃食。
小白猫的眼睛长的真好看,蓝汪汪的一双,只是身形太小巧了,被大狼狗爪子一扒拉就推出去老远。
它们正在争夺一条啃剩下的鱼骨头。
王小爷自从被连喻抱回家养以后,对于一切残羹剩菜都抱以无视,居高临下的站在墙头,它本打算看看热闹的。
然而小白猫回眸可怜兮兮的一声惨叫,瞬间唤起了它英雄救美的内心。所以,一切顺理成章,一场战事于夜间拉开,最终以守财大王猫脸,猫爪子,猫尾巴悉数负伤而告终。
连喻和方婉之得到消息赶到王家大宅的时候,王世勋都快哭成个泪人了。
谁人不知这只肥猫是连大人养的,又谁人不知,连喻的心眼小的跟针尖似的,扯着自家的大狼狗使劲抹眼泪,就差拿着口大锅炖熟了赔罪了。
连阁老素来知道自己的官声不好,也懒于同外界解释自己是不会跟畜生一般见识的。看着那条皮包骨头的老狗,也只吩咐王世勋既然养了就养好些,没的在外面没饿死,捡回家里倒是饿死了。
王世勋点头如捣蒜。
再看一看没精打采的王守财,连喻默不作声的抱在怀里,心疼了。
太医院的院士曹林接到尚书府的消息时,脚跟都没赶着地,一路坐着轿子就赶过来了。
肥猫的伤势正经有几分严重,躺在连阁老怀里病恹恹的,着实没什么生气儿。
曹林伸手摸了摸骨头,小声对方婉之说“少夫人,这猫的骨头断了,下官得为它接骨,您看...”
而后瞟了连喻一眼,意思很明显。那个护犊子的主子不会揍我吧?
方婉之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上前几步拍了拍连喻。
“胳膊断了,你把猫给曹林。”
连喻低头瞅了瞅自家的大肥猫,倒是没说什么,转身坐在太师椅上,是个侧头看窗外的姿势。
王守财喵喵叫的十分可怜,实际上曹林还没碰到它。奈何这货是个矫情惯了的,碰到一点毛就跟活撕了它一把似的。
曹林将骨头托起来,看见连喻往这边瞟了一眼,神色清冷,没什么表情,却吓的曹林动都不敢动了。
方婉之咳嗽一声,连喻便将头转回去。曹林再拿起来,再瞟,再咳嗽。
最后方婉之怒了,几步走到连喻跟前吼道。
“你别总吓唬他!!”
骨头断了光心疼有什么用?
连喻冷着脸走到门外,听着屋里王守财撕心裂肺的一声猫叫,闹心死了。
王小爷的骨头接上了,方婉之炖了好大一锅汤给它补身子,还加了好几块五花肉,小爷难得遇上这等待遇,喝的时候不知怎么多了几分矜持,诺大的一盆连肉带骨头的肉汤,只喝了三分之一不到。
这可是罕有的事儿。
连喻跟方婉之以为它是因为刚接了骨头不舒服,然而第二天那肉汤就喝了个干干净净,连点子肉渣都不剩。最关键的是,王守财瘦了。
它的那个体重,说到底再瘦也不算瘦。只是跟它原先陀螺似的身板以及盘子大的猫脸比起来,确实轻减了不少。
连喻跟方婉之统一的认定它是被欺负了。
谁人不知王守财护食如命,别说谦让了,就是掉在地缝里都得用爪子抠出来。方大姑娘没过门那会儿,它偷偷在玉尘奉宛的小院里埋过多少肥肉?
连喻为此连觉都不睡了,拉了方婉之坐在自家的房檐上。
他倒是要看看,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敢抢他们家王守财的饭碗。
事实证明,让一只肥猫放弃美食的原因只可能是两种,一种是吃饱了,另一种就是发春。
时值夜半,放弃美食的王守财自认神不知鬼不觉的从窗户中挤出来,落地之时因为不够轻盈,发出挺大一声噗通。它时常是这样出场的,然而今次无端多了罕有的自尊心,挺费劲的用爪子捂了一会儿脸,再转过来时,又是个很自命不凡的孤傲之态。
院子的另一头,一只漂亮的小白猫双爪直立坐在不远处,模样神态都很乖巧,一对猫耳朵立的很僵硬,应该是在怕它。
在阿白流浪的这许多年中,它自认见过无数强悍的野猫,却从来没有见过王守财这么肥的。那日的英猫救美,它实是将它当成了一只长得比较像猫的狗了。
阿白踱步过去吃肉,王守财就站在它旁边搔首弄姿。连喻养了那么久的王守财都没见过它这么会犯贱的样子。
它应该是想要引起对方的注意的,奈何它一靠近阿白就不吃了,于是王守财就开始自暴自弃,用爪子巴拉,用尾巴扫它,最后将阿白惹的烦了,两只猫就开始打架。
王守财一点也不让着阿白,依照人的看法,那就是把姑娘给打哭了,自己生闷气似的猛喝两口肉汤,喝完之后又觉得心塞,皱巴着一张猫脸趴在地上,一脸的生无可恋。
方婉之想,世人常说什么人养什么猫,王守财这战五渣的情商,确实是随了连喻的。
猫小爷惆怅了,连喻可不惆怅,第二天晚上就抓了阿白,跟王守财关在一个屋子里培养感情。
王守财从窗户外面被扔到屋里的时候简直开心疯了,扑上去对着阿白就是一顿摇尾乞怜,几乎成了另一只大狼狗。
阿白起初还在矜持,矜持到最后,两个猫也就那么在一块过了。
方婉之对连喻说。
“阿白的性子太好,我总担心王守财得到它之后会欺负它。”
然,不出三个月她就发现,自己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
阿白厉害着呢,熟了之后也开始涎皮赖脸,跟王守财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两只猫刚在一起没多久就滚了草地,生下一窝猫仔子之后吃了不少的好东西。阿白真馋,也是之前在外面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不到三个月就将自己胖成了另外一只王守财。
连少夫人为此很是犯愁,每日的遛猫活动也从一只增加到了一双,两只都是不肯多挪一步的性子,绳子往身上一拴就开始装死,气的方婉之牛拉犁似的拖着它们在院子里转悠。
天气转暖之后,方婉之克扣了它们的肥肉,除了每日必备的两餐,绝不加餐。两个东西为此带着一堆的猫崽子还跑到连喻跟前哭过,但是连大人十分的不想睡书房,巴拉着算盘珠子装没看到。
两货在此期间还曾闹出过假怀孕的戏码,假受伤,假骨折,每时每刻的上演,为的就是多吃一口肥肉,闹的方婉之哭笑不得。最后索性也不管了,由着它们吃,只要不闹什么毛病,他们都是愿意惯着它们的。
猫的寿命最长只有二十年,从收养它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时间都是飞逝般流过,王守财能不能活那么久连喻不知道,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陪伴。
他想,遇上了就是缘分,它们把二十年的命都给他了,他自然是要给它们养老送终的,这也算是冥冥中缘分的另一种厚赐吧。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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