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给予保释法官定,一般会从几方面评估,1.对社会伤害 2.会否逃跑 3.会否干扰犯罪证据....等等
她是名人第2点可以排除,而犯罪证据从中兴案子看我们中国公司缺失防范意识,美国一定握有铁证.
之于为什么发生在12/1日,纯属巧合..
美国司法独立,巡回法庭可以禁止总统命令,一样总统也无权干扰司法调查说你们不要抓了.
对华为发出刑事调查已快一年了,而要从第三国抓人是有程序的,那可能简单到12/1号一个电话说抓就抓?
应该是很早很早已经录入在各引渡公约国的边境电脑里了,而12/1日正巧孟入境加拿大....
这也说明华为没有防范意识...应该想到的,刚刚几个月前美国还引渡一个呢
在这边控名单里应该远不止孟一个名字,这之后华为高官出差要看看是那一国了..
引渡程序可能很长,无论花钱请律师或以中加关系施压,这个案子拖它几年?
可能结果,法官判保释,之后几个月慢慢就淡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