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教单身老猫--有关家庭暴力an

来源: 單身老貓 2009-03-27 12:09: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12 bytes)
首先您需要了解是否出庭與否已經不是您的決定,所以您需要與處理您的案件的檢察官討論這個問題,是否起訴您的先生,是否dismiss您的案件,這個決定在您的先生動手之時就已經不再是您與您的先生決定了,這是事實也是不可能改變的事實.
要您去找個律師談一談,就是希望有人可以面對面的告訴這個事實.
您的案件的事實是(A)您的先生動了手,(B)您報警求助, (C)您的先生有律師協助他,(D)您還在做夢認為一切事情可以煙消雲散
最後最現實的問題是
(E)除非您與您的先生徹底了解上面四個事實,您們的婚姻不可能持續.

所以回答您的問題
(A)您應不應該在4月一日出庭,這是主審法官的決定,您只有依據法院的通知與法官的決定來執行,這已經不是您說了就算的情況.

(B)您應不應該去見檢察官,老實說,您應該去,(老貓再說一次,您先生的律師只為他工作,所以他的意見,您不見得要在意)
因為在當時出事時只有您與您的先生兩個人,所以您的說明是檢察官做出判斷的主要參考,因此您要如何描述當時的情況,是您的自由,老貓唯一的建議是您最好"堅持"您的說詞from now on.

(C)最後,老貓雖然對加國的法律不了解,您也沒有說明到底您的先生面對的控罪為何? 但是依據老貓處理這一類情況的經驗,最終就算是您的先生面對有罪的判決,問題應該也不會嚴重到他需要在監所中度過餘生,所以事情不是"地球末日"的前夕,您不需要惶惶不可終日,同時您的先生需要了解,他之所以有今天,不是您的問題,是他自己先動了手,所以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事件就是這麼簡單.

其他的您就看著辦了,最終您們的婚姻是否應該持續,就要看您們自己是否願意找出合理的解決方式了. 任何其他人(包括老貓)的意見都只有參考價值不具備實際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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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请教单身老猫--有关家庭暴力an -救急- 给 救急 发送悄悄话 救急 的博客首页 (140 bytes) () 03/27/2009 postreply 19:06:52

回复:回复:回复:请教单身老猫--有关家庭暴力an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308 bytes) () 03/27/2009 postreply 22:20:31

谢谢老猫的指点!再次感谢! -救急- 给 救急 发送悄悄话 救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7/2009 postreply 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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