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惭愧,也很后悔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但事情已经发生又不得不去面对。情况是这样的。我跟先生激烈争吵,他先动手推了我并将我拽下楼梯。我气极了,拿起椅子摔他,椅子太沉,没拿动,椅子翻倒在地。我又去抓他都被他又手臂抗过。他骂我很难听的话 (他也是气极了,第一次骂得这么恶毒) ,我气血上涌,说,要死我们一起。他拿出剪刀递给我,我没接。我拿起菜刀。(很愚蠢的举动,我知道。只是想让他back off, 因为他一直步步紧逼) 。我没有挥舞菜刀,只是平拿着。也没有向前迈步因为左手抱着孩子,他一直步步紧逼,用手跟我撕搏着。几秒钟后停下,他发现自己胳膊上被划伤。我很诧异因为跟本没觉得刀碰到他。他察觉到自己的伤口,大怒。随即打了911。还要打电话找我妈妈。这时我彻底软下来,因为我妈有心脏病,我不想惊到她。我抢过电话,他说你道歉我就不打。我道了歉。我们的战争结束。
10几分钟后,警察到了。分别录口供后,我们两个得到一张ticket, 被控 domestic assault, 3rd degree. 当夜 没有arrest. 四月份开庭。
我们都不想离婚,为了无辜的孩子不失去父母,所以想尽量大事化小。我想请问老猫及热心网友,希望回答几个问题:
1. 我的这种情况,该plea guilty 还是 not guilty? 被drop charge 的可能性有多少?会被判刑吗?
2. 我们的出庭时间是一样的,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两个同时面对法官讲述事件过程?我们可以请一个律师代表我们两个吗?这样是不是对我们两个都有好处
3. 怎样做可以不留下criminal record? 有办法吗?
非常感谢!我在Misso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