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法官仅仅是知道法官的喜好,而不是法官给你走后门

来源: 柠檬椰子汁 2015-10-02 14:00:1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11 bytes)

当地律师比外地律师的好处就是认识当地法官。交情往往是几十年,毕竟法官都是从当地律师里面选出来的。但是关键是这个交情是如何变成对客户的好处。不是说律师认识法官法官就听你的律师的。而是你的律师认识法官,知道这个法官喜欢听什么论点,喜欢客户做什么样的事情。

比如老猫有一天去当法官,我可以和我的客户说,我认识老猫,当年在法坛的时候我们讨论过关于一个类似的案例,老猫说过某某论断,所以我觉得我们用这个论点去,老猫法官肯定同意。这个信息,是我和老猫常年的交情里面出来的,是别的律师不知道的,但是不是腐败。客户希望的,就是这个优势。老猫犯不上为了我的交情而给我开后门,他有他的职业名声,他自己的家庭养活,美国监督很厉害,没有必要开后门。

中国来的人,往往认为“认识”就是走后门,一定要那么想,我也不能说什么了。

 

所有跟帖: 

你说的有理,不过法官会多一点采用喜欢的律师的论点我是相信的,这不是无原则的认可,是在灰色地带时更可能采用双方谁的论点。 -爱吃甜食- 给 爱吃甜食 发送悄悄话 (272 bytes) () 10/02/2015 postreply 1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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