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tested divorce, 是像lz目前的情况,一方在court先file divorce, 另一方被动response,然后调解,不行由court判决。
两种情况不同的地方在于:uncontested,双方没有court的介入,达成共识。第2种情况,虽然双方仍然在调解过程中可能达成协议,但by definition,他们走的就是contested divoce的路子。
其实,我们在这里来辩论什么是协议离婚没什么意义。 如果两人是心平气和的准备分手,不找律师也就罢了。lz的劳工连option1都不考虑,直接奔2去了。可想而知,他就没准备这事在2个人之间解决,所以说lz这种情况下不找律师,只有自己吃亏。 离婚律师挣钱是事实,可是如果离婚就是走程序那么简单的话,他们大概也就挣不到钱了吧。简单的事,谁不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