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谁能帮帮我! 不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来源: 法居士 2003-10-21 05:50: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4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法居士 ] 在 2004-02-03 07:43:2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网友itelya的回答是对的,不过这是针对你假如在美国而言。
一般情况都有两个:国内途径和国外途径。根据国际私法的准据法原则,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大多数的州,离婚可采用法院地法,由此外国人的诉讼能力依住所地法,也就是“就原告”原则。如果你选择国内途径也是有办法的,居士下一次综合考量以后告诉你选择哪一途径比较好。
你能将你的情况叙述得详细一点吗?比如你在哪个国家?一审是国内哪个城市,驳回生效的日期,有否子女、财产方面的牵连等?是否真正想离婚(结个婚不容易)等?
居士还真想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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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To:谁能帮帮我! 不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谁能帮帮我- 给 谁能帮帮我 发送悄悄话 (496 bytes) () 10/23/2003 postreply 10:43:00

你提供的资料足够,居士将在近两天内详细地回答你。 -法居士- 给 法居士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6/2003 postreply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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