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就发生在美国,一些华人agent和少数美国人agent一直在这么做,而且合法。作为buyer agent,尤其是新房的buyer agent,做的事少,拿钱却和seller agent一样多;那么他让一部分给buyer,实际是一种揽生意的手段,这再正常不过了--从法律上讲,buyer agent代表buyer的利益,那么让利给buyer从法律是讲是没有利益冲突的。但seller agent从法律上讲就不能这么做,有interest confl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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