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德州。我们有个一岁的小孩。我的律师说,虽然我是清白的,但家暴案仍在诉讼中,因此离婚案法官不大可能判给我primary physical custody. 我只能有visitation。律师说的对吗?
2. 如果我只有visitation,我的律师说,一般三岁以上小孩,给予standard possession schedule。三岁以下小孩,德州法律没有标准,法官根据当前状况判。对吗?
3.对方要求$1500/month抚养费,我的朋友都觉的太高。我老婆全职工作,工资挺高。我法律师说即使我争取到一半的监护时间,我也要付抚养费。最高可到工资的20%。请问抚养费到底应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