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理解,法官主要是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来判决,当然如果你没有经济能力来抚养,会是一个不利因素。
我没有看到老猫说过美国公民会在这方面有优先权,也没有听说过民事法的立法精神中会有这样的内容
• 贺的案子不可不比吧? -questions2ask- ♀ (55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0:55:44
• 這是原來的帖子的原本 - 請您不要斷章取意 -單身老貓- ♂ (1424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2:07:54
• 回复:這是原來的帖子的原本 - 請您不要斷章取意 -questions2ask- ♀ (6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20:55:59
• 是否离开美国就会对孩子成长造成损害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应该说 -xiaobaitu- ♀ (237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1: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