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一所大学做Researcher, 老婆有一点点小小的胳膊上的残疾,这个残疾不是非常严重的影响工作, 1天相处小来,老板娘发现了,所以接下来各种各样的descrimiation, 并让老婆离开实验室,和系主任秘书谈,结果他们劝几个星期后让老婆自己辞掉工作,和HR谈,系主任也各种欺骗.
没有办法,最糟糕的是老板娘和老板,是一对中国夫妻。
老婆没有敢跟HR说disability descrimiation, 怕影响以后找工作。 HR 从中周旋以后,结果允许老婆继续上班,但从实验室老板那里得到一个written reprimand, 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里面的理由都是歪曲的,所以老婆没有签。但秘书和HR签了作为witness.
系主任说他自己写辞职信,结果让老婆写,老婆还不敢写。后系主任说自己写,答应递交个老婆,老婆推脱没有吃饭,结果秘书看老婆没有签字的意思,有把那份信拿走了,
不知道在这种情况,老婆是否能保持这份工作,刚刚买房子,需要这份收入。能否告他们disability descrimiation, 现如今老婆打算跟HR说他们是因为disability descrimiation才这样的,特请教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