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吧,人活一口气.有话就说,有冤就诉.反正都要走了,但说无妨.反正以后再碰上这个印女,这么MEAN,也不会说楼主好话。楼主估计

来源: autumnleaf99 2016-06-17 12:22:4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0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autumnleaf99 ] 在 2016-06-17 12:26:1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该走了对付一下就可以。没必要烧桥julie1162016-06-17 11:28:56

也不愿以后有跟此印女共事的机会,就谈不上烧桥。说了也没啥坏处,还可出口气,教训下恶人。

所有跟帖: 

有的圈子很小,绕来绕去就那些人。另外小人得志的也不少 -julie116- 给 julie116 发送悄悄话 julie11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7/2016 postreply 1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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