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就要落实,你这个时候发难很不明智。要是搞砸了,他们至少还能有机会指责你不相配合。
所以你目前要做的,就是配合,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要你加入的话,就把 risk 用电邮跟他们说明了,并暗示 information sharing 到目前为止是太晚了。同时你也要随时用电邮通报他们,你在尽力而为。
你要发难,必须要有你自己的全盘规划,不仅是数据库方面;所以我认为你不主动配合,但也要有求必应。
另外,如果说你老板是开发软件的,但又不懂数据库;这个说法属于自相矛盾。软件开发包含数据库的 schema design。严格地说,数据库作为软件的后台,其 schema 设计,还得服从系统工程师的设计方案。
你的意思,用这个坛子里某些网友的切口,其实老板就是个“码工”。 老板不是搞软件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