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体文化,中国是群体文化。从前中国职场有了问题依靠组织解决。(现在怎么解决不知道了。)美国职场有了问题要自己解决,解决不了再上告。
上告的途径是:头儿,头儿的头儿,头儿的头儿的头儿。。。,最后一步是人事。越往上告,主动权越在别人手里。而且,如果有人告状,处理问题的人第一步就是征求被告的意见,这与相信谁多谁少无关。例如在法庭上,被告和原告都有说话的权力。法庭/人事不可能听了原告的一面之词来做出判断。
有了问题不必一定要去人事备案。自己先与对方谈,如果对方是无心,谈完就完了。如果对方是成心做对,谈完之后写个总结,送个邮件,就有了文字记载。当对方看到你能够保护自己,以后做事自然会小心。当然对职业霸凌来说,谈一次两次解决不了问题。你从前的帖子里问过有关语言自卫的问题,这是介绍 《温柔的语言自卫术》的链接。
题外的话:俗话说”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 相信你的同事们的判断力,不会因为张三李四的几句坏话而改变对你的印象。